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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动物·昆虫以及心地

准确地说,蝴蝶之翩翩不能叫做“飞翔”,它也没有鸟儿强劲的胸肌与骨骼,惟此,蝴蝶让人珍怜。虽然科学家提示出它的真相,蛹蛆之类,煞风景。但我们相信它只是蝴蝶。蝴蝶使人间有了一些天堂的意思,特别是在有草坪和鲜花的人间。

我喜欢麻雀,把它看作是所有鸟类派驻在这里的代表,像两国交恶留在使馆的工作人员一样。它们傻,无论环境多么嘈杂局促都快乐地飞来飞去。

鸟类的阶级无论怎样划分麻雀都应该是贫下中农。它们自己也知道,故不思进取,苟活就行。

麻雀喜在小树上俯冲落地,再飞跃而上。我有时觉得这和它觅食并无关系,而在炫技,像庄子写的那只鸟儿一样,它鄙夷鲲鹏展翅,起飞太过隆重麻烦。如果看到麻雀炫技,感到鲲鹏升空是太麻烦了。而麻雀,如某电梯广告词所夸赞过的,是“上上下下的享受”。而麻雀在空中的一掠,也给城里人的视觉带来悦意,我们的天空毕竟还有飞翔的生物,感谢麻雀。

鸟类都是公的像母的。这帮绚丽的雄性分子,如果任其放任自流,也会在左耳挂一只耳环,纹身(羽毛下面的皮肤),哼蓝调音乐,乜着眼睛看人,上街蹬滑板。

人,毕竟由猴进化而来,而不是由更高级一些的猿进化而来的。这就注定带来许多缺点。我们还可以设想,人如果由白鹤进化、由海豚进化、由非洲猎豹进化、由熊猫进化……顺这个思路往下想,穿过亿万斯年,就可以遇到一个新的物种。

一群鹿在奔跑的时候,尽管也离开了栖息地与河水,但因为有群体,而使悲伤消逝。坐在火车上前行,虽然也是合群的移动,却摆脱不掉孤单。

人对狼的说法实在太多。如果把“狼”字从人类的辞库里去掉,文字甚至会和善不少。作为一种巨大的比喻,狼背负着人类的恐惧,变成价值观的一个标靶。

狼一定奇怪人类如此喜欢狗而憎狼。狼会觉得狗是狼的不成功的复制品,没有凛冽的气质,面貌近猫。像马瞧不起驴一样,狼瞧不起狗。

传说中蛤蚧的另一能力,更使人目瞪口呆。说是将雌雄蛤蚧焙干,研为细粉,制成蜡烛,点燃后,两股火苗飘飘冉冉向一处靠拢,这简直比梁山伯与祝英台更忠贞而感人。梁祝毕竟不致于被研为细粉,铸烛而燃。我想一般人的骨灰倘掺入烛里,火苗大约没什么异常。如果是贪财者,火苗应向钱之所在靠拢。如果是官迷,火苗当摇曳于权力象征的方向。夫妻之间会如何?这谁也说不好,这种试验也不宜提倡。

公鸡身边环绕四五只母鸡乃寻常事。它只要雄赳赳走来,自然降服了母鸡的芳心。用不着像男人那样低三下四地求爱,还不一定成功。

只有猫的眼睛可以称作“炯炯有神”。我很想有一双猫的眼睛,即使黄澄澄或一黄一蓝,即使瞳孔在正午变成一根竖线,也值得。

上帝在造蜜蜂时心情愉快。薄翼细腰,大复眼,花格肚子,六足沾满金黄的花粉。它是美丽者与劳动者的结合。

蜜蜂,我不忍心劳动你的眼睛了。我的想法是:搂着你的小细腰在故乡的荞麦地嘤嘤漫步,唱歌跳舞,亲嘴留蜜。伊呀伊呀依,大霍拉舞。咚达,咚达波尔卡。并有牙买加钢鼓舞。我们去见所有的朋友。

动物在性方面似乎比人体面。体面在这里的含义是郑重,动物把这件事当作一件事来做,而不是亵玩。它们的起跑线上写着“欲望”,终点写着“繁殖”。动物几乎没有与吃和繁殖无关的欲望。它们的道德手册上写着:世上没有不生育的交配,那是可耻的。人,刚好是动物所瞧不起的一个物种。

苍蝇在无事做时,那种频繁搓手的动作真是有趣极了。

你可称之为谦恭,称之为思考,称之为后悔与焦虑。

还可以说是自己与自己的热烈握手。

蜂鸟好看。在地心引力之下,什么东西能在毫无依傍的空中凝然不动?直升飞机,然而直升机丑陋笨重,又常出事故。比它更高超者,蜂鸟也。蜂鸟天生尤物,有人说上帝在造莎士比亚的时候格外细心,同样上帝在造蜂鸟时也格外细心。蜂鸟是上帝的参展作品。那么大点小玩意儿,翅膀一扇,跟马达转起来一样。我以为蜂鸟扇动翅膀的频率比天使扇动翅膀的频率要快得多,虽然两者均不使用航空煤油。蜂鸟的翅膀也必然是极完美的样子,可惜我没有看过。当一只蜂鸟在一朵鲜花前美仑美奂地闪展腾挪,竞进退裕如,令人不由俯首心仪。我想人的眼睛如果能像电影摄影机一样高速拍摄,能看到蜂鸟的翅膀一张一合,也很幸福。事实上,信天翁将翅膀悠然拍合,也美极了。

动物和人的区别,能否用一句话概括出呢?

什么纲目种属,什么劳动思考,什么道德自律等方面的区别,都只是区别了某一些动物和人类的区别,并不穷尽。

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他们是惟一可以用脊背躺着睡觉的生物。

所有动物对此都难望项背。

狗仗人势,是说人与动物的一种契合。猫无论怎样通晓人意,也不仗势。即便宰相之猫,也不想去鱼肉其他的猫或人。

在动物(哺乳类)中间,母的较公的更勇敢、更聪明。可以说它们中间的精英分子多出于雌性。倘若动物中也有交响乐作曲家,国际象棋大师或省长的话,必出于母的。

这是大自然对动物的偏爱。它们的生活太艰难了,特别是出现人类之后。

孔雀生于南国,却有北地少奶奶的作派。没有人不承认它尾羽之美,尤其在张扬之际。但此举贵族气过重,距其他鸟类的轻捷尤远。当开屏的孔雀勉强地挪动一对小脚,将美分示左右时,又有点造作。当人们知道将尾巴大起大落的孔雀是一位雄者时,又感觉它有些蠢,当然这是人类而非鸟类的想法。男人如果这么干,大约属于性倒错者。

蚊子的活动多在夜间,待“嗡嗡”之声响起来后,亮灯,目光炯炯扫视四壁。发现敌情,执苍蝇拍趋前。看啊,那蚊子轻巧的高脚蛰伏壁上,屏息挥拍重扣,“啪!”整死一个,我为什么说这是一种娱乐呢?打蚊子练眼力,又练判断力和身体的柔韧协调能力。比如,蚊子自以为聪明,常匿身暖气、字画、窗帘甚至东汉时期的广腹陶瓶后面,轰它们,在运动中消灭敌人。它们被迫起飞,落在墙上黑白分明,一拍即中矣。有些更狡猾的蚊子落在电线和灯具上,以为人们怕触电或击落吊灯而不敢动它们,没那个。你踩着凳子向它们宣战,蚊子纷纷起焉。在半夜打蚊子的时候,不妨开阔视野,不能因为蚊子咬你小腿就在小腿上找蚊子,要观察顶棚,它们往往在顶棚上窥视你。

鲁迅先生憎蚊,厌其一边吸血一边锐声议论。我们这些微末的人也一律对蚊子怒目。我恨蚊子并不是心疼自己的血,吾血如涌泉,蚊子吸一夏天尚不及在医院化验抽的一针管多。关键是痒,吾乡叫“刺挠”。古人说“痛可忍,痒不可忍”。不忍,就挠蚊子叮的大包,少顷,痒已转痛。蚊子用心多么险恶。夜晚最宝贵的事情是睡觉,上帝创世时分出昼夜,就有这个意思。上帝都让入睡觉,蚊子却不让。你不失眠,但它失眠。我最气愤的时候,恨不能拎着蚊子的腿放在铁砧上,将18磅大锤高举过头,砸!对每个蚊子我均想如此一一砸死,累点不要紧。我想过,在动物界(蚊子属昆虫,也算大动物范畴,如同大文化范畴),凶猛者虎豹,丑恶者熊罴,奇臭者黄鼠狼子,都没有妨碍别人休息。蚊子太不叫玩意儿。明年高考的作文试题应为“我恨蚊子”。

鸟儿都是体育家尤其是体操家。闪展腾挪会让人类俯面惭愧。如鹰在千米高空准确俯冲稳擒猎物,且无降落伞与罗盘,人行吗?蜘蛛结网、候鸟远翔、猎豹疾驰,都非人所能练习或模仿。当然,人比动物的高超处也很多,如开会讨论或通货膨胀等,还有在鼻烟壶里画画。

苍蝇与蜈蚣等虫一样,通过腹上微毛的颤动来听声音。譬如它听到雅尼的音乐时,感到肚子在震荡。

假如它们的后代都能成活,一对苍蝇伴侣一月内可繁殖410亿亿只苍蝇,精力过人。

苍蝇的味觉在后足上。如果它落在切开的菠萝片上,甜味已通过龌龊的脚爪子传进它心头。甜啊!苍蝇赞美着。

公鸡永远高昂着头,即使在人的面前也如此。脸庞醉红,戴着鲜艳的冠子,一副王侯之相。它观察事物极郑重,颈子一顿一挫,也是大人物作派。公鸡走路是真正的开步走,像舞台上的京剧演员,抬腿、落下,一板一眼,仿佛在检阅什么。当四处无物时,公鸡也如此,此为慎独。

在月台上,我等候一位久久未归的友人时,希望身旁有两只喜鹊。它们站在我脚下,或离我不远的树上都行,但要构成同一画面。为了热肠的感觉,边上还要有一只黄狗,它嘴与眼是黑的,蹲在薄暮的月台上。

我希望在交织与错落中完成一种美。

比如,我愿意有一幅与喜鹊们合影的照片。在我看来,光是一个“鹊”字就比“雀”字高级,如同“雁”比“燕”辽远一样。

在这样的情境中,我希望用“合成”来表达这种需要。不仅与喜鹊们合影,又同它们“合成”一种意蕴。

我喜欢过比亚兹莱黑白画的装饰味道。此刻知道,喜鹊才是高超的黑白版画。

在克什克腾,目睹喜鹊在枝上落下,无疑属于吉兆,喜鹊的尾巴像燕尾服一样,在枝上翘了几翘,优雅。

美丽的喜鹊,版画的喜鹊,我们来合一个影吧!我已厌倦了人与人之间站立一排、咧着大嘴的合影。

从动物形态学与行为学上说,人类除了劳动与思考外,恶习实在太多。而思考所产生的恶习也很多。除了猴子——这种不太正经的动物偶尔模仿人类的动物外,所有的动物都没有模仿过人类。它们不想做人。而人类却在艺术和体育里不知深浅地模仿奔马、鹰、虎甚至鹤的动作。而动物对此从未有过感激的表示。

人不过是人。这一种本份使我们在天地和五谷面前谦逊起来,在草木和儿童面前善良起来,在歌声和微笑面前勤勉起来。在自己的本份面前变成一个好人。

人越本份就越美与可爱,我相信这个道理。

有泪水在,我感到自己仍然饱满。

我的泪水是一批高贵的客人,它们常在我听音乐或读书的时候悄然来临。这些高贵的客人手执素洁的鲜花,早早就等候在这里,等着与音乐、诗和世道人心中美好之物见面。

如果是这样,我理应早早读一些真诚的好书,听朴素单纯的音乐,让高贵与高贵见面。

作为一个诚实的劳动者的写作,会发现内心出现一条通向远方的道路。走过去,你会变成另外的人。

人们不甘心于简朴,虽然简朴离真理近而离虚荣远。人用力证明自己是重要的,于是以十分的努力去满足一分的愿望,然而这与幸福无关。

仰仗别人的善良得以苟活,虽然可怜,但还不至于可悲。中国人的可悲在于,当有人以圣人的姿态播施善良时,会受到“集体无意识”的讥讽。

《渴望》之在中国大行其道,普遍传达了这样的渴望:我们需要善良。需要谁的善良呢?当然是别人的善良。

一句话,我们恨不能把老婆、领导、邻居和在街上见到的每一个人都变成刘慧芳和宋大成,自己可在王沪生与王亚茹之间游离。

这部戏榨出了中国人的虚伪,虽然它在艺术上极幼稚。

贫穷离幸福很远,财富离幸福仍然很远。臻此,前者需要机遇及韧力,藉之外境者多。后者则需要仰仗心灵的纯净和情操的醇厚,靠内力实现,没有其他道路。

所谓欲望实为生存之道,不应有善恶之分。然而,爱自己须有一个限度,超过了此限,就可能变成恶,甚至罪。而人的欲望恰恰是永无止境的。因此,为了共同的利益,爱自己还应该爱我们生存的环境,注意到别人也需要爱。不能推及他人与环境的爱,叫作冷酷,这就是恶的生成。

忘我的人是真正幸福的人,所谓忘我,忘记的实际是周遭的功名利禄。忘我亦是对我的极大尊重。

在我所崇拜的人中,即使减少到最后三个人,其中必有雷锋。他是内涵极丰富的超越型的人,近于圣人。

用慷慨换来的,可能是慷慨,也可能是自私;用自私只能换来自私。

爱的情形,也大抵如此。

不去恨自己的仇人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只有在自己的境界、品格都超过仇人时,才容易原谅他。

浑厚被称为美德,它是一种人格力量,也是一种待人方式。即指不争、忍让和用以德报怨的姿态对待一切人。

这个词的组合方式再次显示了古人的智慧。浑厚主要是厚,但欲其厚须先浑。不妨说,浑是一种宽容,是一种有意不明辨利害的态度,是让好人坏人都挑不出毛病的淳朴。

人生决无后悔的机会。

后悔不同懊丧,定是对于无可挽回之事的追痛。

后悔并无多少教训可以汲取。

无论从哪一点说,后悔都有害无益。

如果放弃对于往事一模一样的追求,那么重新努力就能创造一个相近的前途。

因此,奋进者从不后悔。

盲人的心始终伏在脚下,它静静地和双足缓行在无尽的路上。而在休息的时候,心在怀想着炉火和热汤,而不是没见过的其他。因此,盲人的表情中除去宁静,竟还有许多满足。

人的记忆的奇异处之一,在于对自己的罪恶不“存盘”。人的心理保护能力迅速为自己的“坏”找出一个心安的理由,达成谅解备忘录,永远埋葬恶的记忆。

一个不拘精通什么学的人,看到满树桃花而无动于衷,这个人就已经完了,心窍全淤死了。如果一个人对从生到死的每个步骤都已了解,他还活得下去吗?我们活下去的理由之一,是不知未来会发生什么事,乐趣由无知而来。

当别人绞尽脑汁思考功名利禄的时候,盲人的心专注在路面上——有没有车、砖石、敞开的下水井、栏杆和电柱。他们一步步走过来时,其实每一步都在感谢。感谢生活,感谢路面的平坦。当一个人把许多的感谢浮于眉头之时,就会出现盲人那种表情:安然而且恬静。

人的愿望多数都不惊人。譬如你见到一个骑自行车的男人,脸上带一副思索的表情。他在想事,但大约不是思索怎样当一位国王,或解决月球间隔出现月牙的问题。多数人只考虑平凡的小事或向往可能出现的愉快情景。

然而人还是有许多愿望实现不了。这是一种没有人阻拦,同时你想实现的愿望。生活的奥妙不在于你实现了奇迹,而恰恰是你无法实现平凡的愿望。

譬如在离开家门的时候,你很想对母亲说几句话,想表达你对她的爱,但这几乎不可能。对妻子能说出口的“爱”字,对母亲说不出口。娘儿俩只在夜色里走,说一些无味的话,比如“往家写信”,“您回去吧”等等。只能这样。

“忘我”从心理学说,是儿童的游戏状态,物我两忘,浑然一体。人在这种时刻最聪明。儿童的忘我能让人钦佩到什么程度呢?他们屙屎时,也会投入对一只昆虫的观察,以至忘记了自己“当下”在做什么。老子将这种状态称为“赤子之心”。藏伏此心,没有什么事情办不好。

我有时看到一个很坏的人的时候,所想的不是他的坏,而是“人”的坏。想一个人到底会坏到什么程度。这不止是奥斯威辛的屠杀,还有我们身旁无处不在的权谋、暗算、诡异、狡诈。在这一点上,中国人比任何民族都发达。

人心常常需要清理一下。

如果我们珍惜自己的心,就不可把它当成一座盛满破乱什物的仓库。

心需要清理,把无益人生的东西扔掉,把无法实现的路标拔除,把悔恨的磨盘掀开。

这时,你才会发现,天空竟是蔚蓝的,而游云的身影竞如此悠闲。你会发现,屋檐的小树在一夜之间吐出绿芽。

心既然是有限的容器,如何能只进不出呢?

心可透进风,可浸入雨。如此才有坦荡的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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