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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你”与“我”之不同——皆因思考

2009-10-19

有个关于心理的小故事,说来恐怕很多人都知道。说有半杯水,乐观的人认为我还有半杯水好幸运;悲观的人认为我只有半杯水了,怎么办?

我很喜欢欧阳修的《朋党论》,它是欧阳修最好的文章之一,也是古文运动中最好的文章之一,我也因其韵律优美且有回味并常诵之以为乐,“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然臣谓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利禄也;所贪者,货财也。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甚者反相戕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故臣谓小人无朋,其暂为朋者,伪也。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引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始终如一,此君子之朋也。故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

史有记载:宋仁宗时,以范仲淹为首包括欧阳修、尹洙、余靖等人推行改革新政,被政敌诬为“党人”、“仲淹朋党”。在“仲淹朋党”正遭贬谪时,欧阳修写了《朋党论》上书仁宗赵祯。

数百年后,大清王朝的雍正皇帝读到了欧阳修的《朋党论》。这位暴虐的君主赫然震怒。他撰写了所谓《御制朋党论》,对欧阳修大加挞伐。雍正皇帝认为欧阳修此文破坏了天尊地卑的君臣之分,“不能与君同好恶。上下之情揆,尊卑之分逆,则皆朋党之习为之害也。”他声称:假如欧阳修活在今天而发此言论,“朕必诛之以正其惑世之罪!”

赵祯、胤祯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我指的是人格、天性。这一事实再一次证明,帝王们的人格与天性包括个人喜好,都是一个国家治理和政治倾向的重要因素——而在帝王这个圈子里,不管是仁厚如赵祯者,还是酷虐如胤祯者,还有那个喜欢梨园盛于天下的唐明皇和爱好诗词歌赋胜于批阅奏章的李后主,管理国家,依恃于统治者的人格与天性,是不可靠的!而中国的文人们,个个都在做着“兼济天下”的苦斗与美梦,这或许就是中国文化传统的根性与宿命。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中国的文人真是没有理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哲学方略!

回来再说身边小事,其实你我之不同皆因不一样的认识和理解,其实这都是来自于不同(脑海)领域和背景下的不同思考。我在卧室采光最好的地方放了个布榻,它每天都在阳光的照耀下懒洋洋得待着,看起来都是被晒得胖胖得可爱样子。懒在里面其实该是件很惬意的事,而我常常陷入的却是很深刻和沉闷的思考……一个喜欢写字的人可能都不容易快乐吧?!布榻下是个暗柜,我将儿时的琴谱和自己喜欢的一些书籍字画放置于此,便就自以为是坐拥了几朝几代、学贯中西的文明了,一边有获得半杯水的欣喜一边又有只能“取一瓢饮”的对另一个半杯的感慨!

有一天我又晒它们的时候看到了一本毕加索的画集,说实话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还真是完全看不懂油画的,那是我从青岛带来的,都不知家里是先有了我还是先有了它。这一整套的画集都是欧洲文艺复兴后的画家之作,书的背面写了一行毕加索的箴言:“整个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期待着我们去创造而不是重复。”其实思考就是一个创造的过程吧,付出点痛苦做代价又何妨呢?

即兴一族的兴起——犯罪岂能

等同艺术,可以即兴?!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讲的是汉语可以杀人;“临时性强奸”讲的是汉语可以救人。汉语能杀人也能救人,估计是语言学家所料不及的。

“临时性强奸”有一个典故:说的是浙江湖州南浔某派出所两名协警知法犯法,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

两人奸一女,获刑各三年,应该感谢汉语救了他们。一个“临时性强奸”,让两个罪孽之人从轻处罚。对“临时性强奸”法院的表述是“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如果没理解错,有点“即兴强奸”的意思——说得再直白些,那就是:一时兴性,即席奸淫。

其实,不光是两个协警,估计所有“违背妇女意志,实施性行为”的人都有“一时兴起,即席奸淫”的共性。有的是罪在酒,有的罪在毛片,但最后并不是酒奸人也不是片奸人,说到底还是人奸人。人奸人,罪在人,负罪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天经地义之事。不过,事情到了浙江,事情到了协警头上,一切变得不一样了。天才的法官居然想出“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的概念来,而在这个概念下,两个应该获罪之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当年“莫须有”让大英雄岳飞冤死。虽然有良臣韩世忠大呼:“‘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但岳飞依旧不能复生;今天,更新的“莫须有”将两个有罪之人如此从轻,虽然有太多的网友对“临时性强奸”大加讨伐,不知道能不能改变法院的认定。

汉语有魅力,时不时有警句诞生,或催人奋进,或博人一笑。但“临时性强奸”的横空出世,让我看到的是权贵对汉语的玷污。

即兴也好,即意也罢,强奸就是强奸,即兴强奸也是奸,即意犯罪也是犯罪,是罪就应该依法而论。不能为减几年刑,保护几个人,就硬是造出一个让后人贻笑大方的词儿来。

另悉10月29日,浙江南浔法院下了一个很有“才”的判决,中国新闻网也写了一个很有才的文稿。

据中新网报道说,南浔两名派出所协警邱某和蔡某,今年夏天带领刚参加完高考的陈某和沈某一同吃饭。席间,四人都喝了很多酒,陈某醉得不省人事。为了给陈醒酒,蔡某驾驶自己的轿车带大家到一宾馆内开房。到房间后,两名协警趁陈某醉酒没有意识、无力反抗之机,先后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两被告身为执法人员却知法犯法,最终自食其果。

案子是南浔法院判的,我说这个案子判得很有才,是因为它下判时“考虑”和“不考虑”的地方都有。“考虑”的方面是“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并无商谋”、“主动自首”、“取得被害人谅解”;“不考虑”的方面,例如两人是否实施了轮奸,例如“喝了很多酒”与“即意”能力的关系,例如两名协警带不省人事的陈某开房间是否有非醒酒的考虑等等。

就这样,“考虑”一些情况,“不考虑”一些情况,一个轮奸犯罪案件,罪犯就被“酌情从轻处罚”了。

稿子是中国新闻网写的,稿子写得有才,是因为它不仅照录法院的说法,以之为媒体所不疑的事实,还加个“神来之笔”:“两被告身为执法人员却知法犯法,最终自食其果”。协警实施轮奸,确属“知法犯法”;从轻入狱三年,也可以说是“自食其果”,但这个果,固然不可以说甘甜,但足够苦、足够恶吗?你不去质疑判决的公正性也就罢了;媒体大多没有客观报道的意识,缺乏“除非亲自核查,必须引证消息来源”的职业素养,又分不清何谓报道何谓评论,以至于夹叙夹议,也是常事;但又何至于将一个“从轻处罚”的案件,拿来感叹“最终自食其果”?

南浔法院为这起强奸罪行所给予的种种“考虑”,多有语涉生僻,非法律用语之嫌。如接受《青年时报》采访的杭州一名法官即称,在刑法中,虽然犯罪有临时起意和预谋之分,有共谋、同谋和自首,但并没有“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商谋”、“主动自首”这些名词。

我理解,杭州这名法官相当于说,南浔法院所“考虑”的,多不是刑法问题。通过这些非刑法的“考虑”,“酌情从轻处罚”变成了一个预定的目标,而非依照法律自然得出的结果。法院硬要给两名协警“从轻”,于是造了一些貌似法律用语的生造说法。

从汉语来说,“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商谋”,并非不可以理解;“主动自首”也相当于“胜利凯旋”,属于语病,但同样可以理解。重要的是,法律文书故意写得如此强调“临时”、“即意”、“无商谋”和自首的“主动”,也无非是让“酌情从轻”变得呼之而出吧。这个案子的判决书,可资研究法律文书的书写心理。

同一犯罪行为,预谋确比临时起意危害为大,故而,法律对预谋犯罪倾向于更严重的刑罚,但我还没听说临时起意可以认定为法定从轻或酌定从轻情节。难道法官一考虑,案子可“从轻”,“考虑从轻”是一种新的从轻理由?

今年早些时候,成都判决一个强奸案,男子李某爬树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罪,入狱一年。据说,李某交待,“我爬上树,确实想强奸她”。打击性侵犯已经严厉到惩罚强奸意图的程度了。而也在今年早些时候,贵州、福建、四川都判决了一些“嫖宿幼女罪”,性侵犯的温和处理已经达到“买处”、“奸幼”而不治之以强奸罪的水平。现在南浔的轮奸作案,被“考虑”成强奸,然后又“考虑”了几下,也从轻处罚。我已经无法寻见法律和法官的门道,性侵犯的处理到底还有没有谱。

现在,法律的公平正面临被经济支付能力损伤的危险(穷人犯罪就不容易“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也面临法官“考虑”或“不考虑”某些因素而出现橡皮筋效应的处境。多来些类似例证,法律就可能成为穷人的专用惩罚工具了,而不必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犯罪从轻处罚,向来有法定从轻和酌定从轻,现在看,还有“考虑从轻”,从轻不从轻,法官“考虑”一下就可以的。

即兴(临时性)——是颠覆了艺术/还是颠覆了法律?

看了上述文章我有两个想法:

一、所谓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不是就是一个没有准绳的法律的借口。

二、中国现在有造族一族,即把很多的人以群分成不同的很多个族,这个族中的造字造词一族,现在包含了法院和政府部门。“即兴犯罪”,有点靠近艺术的一个词,让人想到肖邦的《幻想即兴曲》还是贝多芬的《月光》?如果说一个音乐家的即兴是创作一首不朽的曲子,而我们的协警的即兴是临时起意完成动物的生理过程,那此即兴等同彼即兴吗?我们的法官好像更适合搞艺术啊!会不会有即兴一族的出现,那简直是不可想象!

网络奇迹异化了国人的审美并考验着

文化的操守2010-3-28

网络奇迹异化了国人的审美

从犀利哥到我友网蓝董的炒作,从芙蓉姐姐的大胆卖丑到收银员征婚的蒙娜丽莎糟改像,最近的网络红人日渐增多到我们的生活之中。一方面人们看腻了那些张晃来晃去的明星脸,另一方面网络传媒也让草根有了个可以亮相的舞台。哈哈!看多了美的,来点丑的调剂一下原也不错呢,好像人吃腻了山珍海味也来点苦瓜咸菜的?但是这样的事件弄多了,让人们不免担忧国人的审美。记得2005年,我以勉强算是时尚人士的身份参加了一个整形中心的大型活动,并被邀请作为抽奖嘉宾,活动中该整形中心塑造的人工美女某露露现场说法,引来诸多媒体关注,大有国际明星的派头呢!只是搞不清楚,大家追求美、追求的是什么样的美?这连整个人都不真了,还怎么美?这里彰显和宣传的又应该是什么样的美?人造的奇迹还是高科技的变形?现在的网络环境下,好像忍得下自己的颜面来,谁都可以一夜成名,但成名了又怎么样呢?你看范跑跑、郭跳跳,都可以写书了?名气大自然书是有人买账,而且就是靠了这个明星效应就可以拿年薪了吧?大家都乐意参与一把也乐意去评价一把,好有主人公意识呢!哈哈……只是我们越来越在不自觉中去猎取一些新、奇、特,从美学的角度上来说,人们难能品味、玩味,只是乐呵了、讨论了、过去就过去了?这样重复着的过去就过去的事件多了,人们的审美倾向和心理状态就不知不觉地发生变化了啊!而且人们追求和欣赏的东西也悄悄地变了味道……

从众多的网络事件可以解读中国人的猎丑心理,从事件制造、亲历者的目的、原因、状态到不自觉中产生的网络效应,说明了国人对于反传统、揭露、热门话题、行业和突发事件的关注度和参与倾向问题,动辄千万的点击率催生出的眼球文化倾向和粉丝经济已越来越以成熟的商业态势呈现出来。前几天我在精英博客里看到一个网友的帖子,戏说他的一个朋友殚精竭虑地制造着高点击率的文章题目却生怕被他的女儿看到了。呜呼,很多网站一边怕犯了政策性错误影响商业利润划不来,一边又怕没了好字好文少了看客,自然需要那些即吸引眼球又无关痛痒的娱乐来支撑台面。但这样下去,网络的阅读会充斥着大量的娱乐文章,而这些娱乐八卦会不自觉地对人们的阅读习惯和生活状态产生不小的影响。首先是轻阅读和阅读愉快下的网络阅读和创作方式的养成问题;其次,造成本山娱乐方式下的愚乐IN语,使现在的孩子们出口就是网络语言,好像那些被学者个人误认了的传统文化观念经电视的传播后,造成这一代人对国学对传统文化的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从春晚的口水发展趋势与星光大道的成功之路可以看出,人们对现在的文化现状是充满了期待和草根性的,也因此带来了另一个更大的考验。

网络奇迹正考验着这个时代文化人的文化操守

文化的操守与网络的发达并不矛盾,但与过快的网络发展趋势和其草根性的迅速蔓延有着不得不提的关联。文化其实是一个大背景,诸如文字,网络的传播应该说还是要靠文字,即使是视频和图片的解读都离不了文字的注解,而在这个大的背景下,其传播的准确性和复制粘贴的约束性就应该值得探讨。我发了个自己工作室成立5周年庆典的稿子在网上,很快就有个娄师白艺术学校转了帖,并追加我工作室将邀请到其学校抽奖!看到这个帖我不知是该笑还是该去追究。呵呵!用了几个月的博客下来几乎每天都有留言要我买各种推广软件,包括打电话推销的,哈哈!我学做过两年的网站觉得用工太多了,而文字工作去量化了管人和养人是最累的,不如写写案头自己勤奋点就解决了,怎么难为了自己都好说,又不用夜里做功课的加班费呀,还落得天天让人睡不好,叫员工记恨了自己是强势女人工作狂,呵呵……现在看来还是得再做个官方网站才行了,不然还是偷不了这个懒的。我的一个朋友做手机生意,他说公司把手机的价钱打错了又留了他的手机号,他接到了几千个卖便宜手机的电话,最后只能换号了,哈哈……网络的超大容量和超快传播,包括历史记录的搜索都令人兴奋,也令人头疼呢!相对于文化的传播就更该头疼了吧!你发一条生涩的文章上去,倒不如哪个名人的吃喝拉撒看的人多呢!你说不卖丑怎么能引起关注?老百姓天天吃的就是这些家常饭菜,你偏要饕餮天物?实在需要假以时日的文化大发展过程!文化的操守在于既要传播又要正确传播,既要适当普及又不能全变成了科普!我们的网络若过度充斥了思想平庸又以娱乐为主流的文化类文字实非文化界之大幸啊!耐得寂寞耐得钻研的文字才是操守,若是只利用了这个平台吹捧了自己又打压了别人,全是当成了个看不到口水的文字擂台,这又与个别大家被收买了为平庸的文字唱赞歌的恶俗和自毁声名有什么区别?相信只有时间才是可以考验一切的,且看我们的网络又会发生怎样的奇迹吧!

名著的堕落和主流与

非主流作家的抢滩(2010-05-1015:08:31)

朝鲜版的《红楼梦》获得了好评而《新三国》却让很多人反感甚至呕吐,我均没有想去看的冲动。前年韩国使馆曾邀请我去看过一个大型的传统歌舞剧,现在我连名字都记不住了,我谈不出好不好,因为演员的韩式或朝式表情都太相似了点!后来我的一个上海朋友的公司与我原在的北京军区的战友文工团合作过一场芭蕾舞《红楼梦》在保利演的,当时电视台想让我作为观众谈观点,我也是谈不出来,只说舞剧是朋友投资的,所以来看的。呵呵……这些年名著越来越堕落,成了众多艺术形式的表现阵地,有了名著这个品牌,弄得来钱也弄得来观众吧?但是名著变了味,一如作家这个职业,从神圣走向了娱乐,又从主流与非主流之间走向了嘲弄与被嘲弄!作协到底在沉默中死去抑或爆发,我们其实一直在等待专业的创作机构和作家们发声!

谁去保护和正确弘扬名著,这难道不是作协现存几乎唯一可以“协”着“作”的一项工作吗?作家这个饭碗不是那么好端的,写得出来还得写得出有质量的文和字,纳税人的钱不是白拿的。现在网络把一大批不写就痒痒,不要钱不要名也要写的人聚合了起来,本来就端着饭碗空捞捞的主流作家们变成了这碗饭端得越来越诚惶诚恐起来了?农民也能当作家呢!哈哈……生活和经历才是作家的源泉,这已经不是一小拨人自己的天下了呀!可谁也抵挡不了捷径的诱惑,你说让谁演四大美女谁不挨骂?但哪个演员给她她不演?演了,大家骂了也记得住你了呀!名著就是这样堕落的!好比有的人迷恋宝马奔驰、现在沃尔沃都改性了,你买的吉利还是沃尔沃?血统这个东西在变异,而文化的真谛何在?

一个民工能因为一部作品,意外地成为签约作家,好比犀利哥变身时装表演队队长一样,这是一个大文化环境的病态变异,比这些道貌岸然的假学士幸还是不幸?中国还没富几年呢,已经有很多人空虚到要把狗当成父母亲人一样的供奉了呢!作家的抢滩根本是读者受众的严重缺失,现在一纸红头文件不及网上的虚高点击,一篇再烂的文章放在重要的位置做个耸人听闻的好题目很快就可以点它个几百万了?名著谁还看啊!估计孩子们都是从游戏和扑克牌里知道了那些被外国人都用烂了的人物和名称吧?作家不上电视,不写电视剧电影谁记得住啊!倒不如卖丑的大姐小哥吧?!

作家是引领大家思考和沉淀的一群人,这一群人该如何生存和面对变异?好比名著,再这样堕落下去不如不要叫名著,叫乱著、众著、广著、重著等等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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