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跨国公司作为区别与国内企业的独立的研究对象,是由于它的行为与国内企业有根本性的区别,这种区别是以“跨国性”为特征的。正是这一特性,跨国公司面临着与国内企业不同的运营环境,时刻面临着国家主权分割及各国政策所导致的市场结构性失灵。跨国公司超越国界从事国际生产经营活动,必然会遇到一系列与国家和政府有关的问题。如在国际经济关系中,主权国家仍处于国际事务的中心位置,但国家行使主权的独立性,受到其他国际关系行为主体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巨大干扰,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受到来自跨国公司的挑战。再如,从政府和企业的分工关系上看,社会管理主体的政府和生产经营主体的企业是两类性质不同的经济主体。政府的管理行为与企业的经济行为有根本的区别。政府的管理具有目标的多元性。而企业的经济目标常常只有单一型。因此,跨国公司与政府目标之间仍存有明显或潜在的冲突,包括经济战略的实现,经济活动的形式和所有权及利益的分配。所以,一方面,政府必然会对跨国公司的行为进行规制,直接或间接干预跨国公司的投资和生产行为;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对政府的行为也会做出反应,政府的经济决策权和决策过程会受到跨国公司的干扰。跨国公司也逐渐发展了关于政治方面的组织设计和政策反应战略。总之,跨国公司行为的政治因素强烈地影响着跨国公司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影响着两者各自的行为。
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经验出发,都需要理论界对跨国公司与国家之间存在怎样的互动关系;跨国公司行为的政治因素如何影响政府的决策及其过程,政府应如何规制跨国公司的行为;如何在理论上对跨国公司的政治行为做出经济意义的解释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笔者将在借鉴国内外学者的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公共选择理论和规制经济学的角度对跨国公司的政治行为做些分析,以期从另一种视角,全面认识跨国公司的性质及其行为,并从中得到某些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