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化的研究者们的目光常常注意那些思辨、理智、严肃高雅的文化现象如孔孟、老庄、佛禅等,而对“俗”的,或者是文化人类学家所说的“下位层次文化”往往不屑一顾。然而,当我们对传统文化稍作反思的时候,我们就深深感到“上位层次文化”即官僚士大夫文化与“下位层次文化”即俗文化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使佛教、道教的影响也分为两类,甚至使之形成了士大夫佛教、士大夫道教与民间佛教和民间道教。尽管老百姓“间接受古书的影响很大”,“每每拿绅士的思想作自己的思想”,但他们绝没有士大夫那种对文化理论的自觉理解和依照封建文化模式塑造自己完善人格的自觉理念。特别是当我们尝试着对“下位层次文化”进行一些探索的时候,我们惊奇地发现,各种看似粗俗的位于文化表层的民俗事象和“下位层次”的思想观念,不论是饮食、服饰、居室、岁时年节等有形习俗,还是类似善恶报应的无形观念,在它们的深层,无不流动着中国文化的全部精神。而且,在“上位层次文化”中泾渭分明的儒、释、道,特别是后二者,长期唇枪舌剑,争执不休,而在“下位层次文化”中,三者却是相亲相爱,相辅相依,难分彼此。在老百姓的行为和观念中,既有儒家的伦理规范,又有佛教的因果思想,还有道教的鬼神惩戒以及古老的阴阳五行思想的孑遗。这种诸位一体的文化现象,使得儒道佛如同不同血液输入同一个人的血管,很难再把它们截然分开(当然,我们也可以仔细辨别出各自影响的痕迹)。由此一来,对几乎任何一种民俗事象或民间思想观念的探究,都能触摸到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儒、道、佛,又由于它们浑然一体,和谐流动,更使我们易于把握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或特质。因此说,不对“下位层次文化”的各种现象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我们就无法把握中国传统文化的全貌,我们对中国社会的理解大概就不会是完善的。
人们都说,善恶报应是封建迷信。是的,它荒谬无稽令人不屑一驳,但古人为什么又如此笃信不疑?其中有无合理的内涵?作为一种绵延数千年的重要习俗,它对中国社会和国民性格有何影响?凡此种种,当我们抛开成见,俯下身体轻轻拂去覆盖其上的陈枝败叶,我们惊奇地发现:它竟是一个几乎包含着封建时代所有道德规范的万花筒,是一座神奇伟大的社会道德法庭!是它,满足了古代中国人比较淡薄的宗教麻醉需求;是它,履行了古代下层社会“灵魂工程师”的社会职能,教育和塑造了一代又一代人的伦理风貌;是它,充当了古代社会人际关系调节者的历史角色,维系着一个“俨如一家”的礼义之邦;是它,扮演了社会监察的重要角色,抑制和减少了社会犯罪;是它,挑起了改造“失足者”的社会重任,使古代社会时时鸣奏出“浪子回头”的新曲。它使我们不得不刮目相看!当然,它也给后人留下了种种难以消除的后遗症。
同时,我们还发现,在善恶报应里,“上位层次文化”的内部厮杀——儒与佛的针尖麦芒、佛与道的唇枪舌剑以及儒与道的钩心斗角——都消失了,三者各以其精华,携手与“下位层次文化”相交融。在这里,中国传统文化——以儒道佛为代表的“上位层次文化”与“下位层次文化”实现了完满的联姻,它们相亲相爱,和睦共处,产生了巨大的社会能量,不断地给人以规范化的教导,整合、塑造着无数代人的道德形象,并给人以希望,维系着整整一个封建时代。在这里,谁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谁是支流,这种争执已经显得多余,因为它们都找到了各自存在的理想位置,它们在“俗文化”的土壤里和谐奔流,都发挥了各自的最佳能量。
这是一个怪异而宁静,船舰驳杂而又和谐有序的巨大港口。它向人们倾诉着我国“下位层次文化”兼收并蓄的重大特点,展示着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的又一个广阔天地,并把人们引向中国文化最复杂隐秘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