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宗之施政大体上因循仁宗朝旧政,只是英宗纠正朝中弊政,实施改革的力度和深度均大于仁宗。仁宗虽想推行新政,但又不愿意触犯宗亲、权臣的利益,这势必会使新政的成效大打折扣。英宗则不然,年轻气盛、行事果断的英宗在即位伊始就力主推行改革,改革的矛头直指诸王、权臣。不过,英宗即位后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与太皇太后答己集团的斗争,英宗的各项改革方案尚没有完全推行。铁木迭儿、答己相继去世以后,英宗终于可以独掌大权了。英宗遂在右丞相拜住的辅佐下,开始推行自己治理国家的政治理念。同时,此一时期灾害频繁、社会矛盾逐渐激化,这也促使英宗对国家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元史·英宗本纪二》记载,至治二年一月到九月,各地水、旱、霜、雹、蝗灾和饥馑就达四十九次之多,从至治二年五月开始,全国发生多起农民起义、兵变和部族起义。
大约从至治二年十月开始,英宗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的尝试,这一改革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起用汉人儒士,选贤与能。张珪、吴元珪、王约、韩从益、赵居信、吴澄、王结、宋本和韩镛等人,都在短期内擢任中书省、集贤院、翰林院要职,“士大夫遭摒弃者,咸以所长收叙,文学之士,则待以不次之除”。二、行助役法。至治三年四月,英宗下诏“遣使考视税籍高下,出田若干亩,使应役之人更掌之,收其岁入以助役费”,就是让拥有大量土地的富户上交一小部分土地的岁收,作为一般农民劳役的补偿。《元史·干文传传》云:“会创行助役法,凡民田百亩,令以三亩入官,为受役者之助。”三、轻徭薄赋,保护民力。四、颁行《大元通制》,加强法制。《大元通制》从仁宗朝开始编纂,至英宗朝正式予以公布执行,凡二千五百三十九条,内断例七百一十七、条格一千一百五十一、诏赦九十四、令类五百七十七,是世祖以来的法令汇编。五、裁罢冗官冗职。六、兴举国子监学及外郡学校。七、限制诸王特权,惩治不法诸王。
英宗新政的核心就是吸收儒学汉法,改革蒙古旧制,这无疑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英宗新政的推行确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当是时,朝廷肃清,刑赏攸当,忠直获伸,奸邪敛避,天下之人,莫不延颈企踵,想望太平,而小人思害之矣”。通过这一记载,我们不难发现英宗把肃清朝政作为新政的一个重点。英宗的这一改革触犯蒙古世袭贵族的利益,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正所谓“选贤与能,奸党滋惧”。右丞相拜住曾上言英宗:“臣少无能,蒙陛下拔擢,待罪丞相。
方欲除恶进善,致治隆平,诸人共诅挠之。臣度不能有作为矣。”英宗则说:“卿有言,第言之,他人言,朕弗从也。”拜住与英宗的对话既反映改革遭受着来自各方面阻挠的局面,又表明英宗推行改革的决心。(《元史》卷二十八《英宗本纪二》;《元文类》卷十二《丞相拜住赠谥制》;《滋溪文稿》卷二十八《题忠献王传》;萧功秦《英宗新政与“南坡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