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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愁绝三台山

徐有贞、石亨等人的下场“意欲”之冤昭雪公元1465年,朱明王朝再一次新桃换旧符时,朱祁镇的儿子朱见深登基,这位才19岁的成化皇帝具有弥足珍贵的大度——虽然当初叔叔朱祁钰让他过了七八年憋屈难挨的日子,但是他一登基就给朱祁钰恢复了被他父亲废除的皇号,并给予谦一案昭雪。

这里有必要追述于谦遇害后徐有贞、石亨、曹吉祥、张等人的境遇,以快慰读者之心。

英宗登基后,自然要报答那些使他重新登上皇位的人,对南宫复辟事件的总策划者徐有贞更是“倾心委任”,“事权尽归有贞,中外咸侧目。而有贞愈益发舒,进见无时”《明史》卷一七一《徐有贞传》。得意忘形的徐有贞便开始利用英宗对他的眷隆,经常裁抑石亨、曹吉祥,感到威胁的石、曹二人设计陷害徐有贞,于是徐有贞才得意了五个月,就落得个下狱贬谪的下场。

石亨在“夺门之变”后,肆无忌惮地构陷大臣,数兴大狱,在设计将昔日的同伙徐有贞赶出朝廷之后,更是大权独揽,“无日不进见,数预政事”。然而石亨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他忘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无论他的功劳有多大,他始终是人臣,人臣如果让皇帝产生压抑和威胁感,那么他的末日就要来临了!石亨的作为显然表明他已经得意得连常识都忘却了,“所请或不从,艴然见于辞色。即不召,必假事以入,出则张大其势,市权利”②⑥《明史》卷一七三《石亨传》。天顺初年,英宗命有司为石亨营造宅第以为报答,竣工后,壮丽豪华程度超越了人臣之制。石亨的侄儿石彪骄横跋扈一如石亨。叔侄两家“蓄材官猛士数万,中外将帅半出其门。都人侧目”②。英宗终于不堪忍受,常常表露出对石亨的不满。于谦遇害后阿附石亨的陈汝言被荐举为兵部尚书,可是至同年十一月,陈汝言就贪赃事发,籍没其家时得财物无数,英宗下令将所籍财物陈于大内庑下,召石亨等大臣入视,恼怒地说:“景泰间任于谦久,籍没无余资。汝言末期,得赂多若是耶?”④⑦《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六《曹石之变》。石亨听出英宗的恼恨显然是针对他的,为之色变,俯首不敢对。自此,英宗“渐悟谦冤,而恶石亨等”④。次年,西北边报频仍,英宗忧形于色,恭顺侯吴瑾进言:“使于谦在,当不令寇至此。”英宗默然良久,更加迁怒于石亨。《明史》卷一七《于谦传》。天顺四年(1460),石亨终于以“怨望远甚,与其从孙俊日造妖言。且蓄养无赖,专伺朝廷动静,不轨迹已著”⑥,坐谋叛律斩,竟瘐死狱中,石彪伏诛。⑦太监曹吉祥在夺门成功后迁司礼太监,总督三大营。嗣子曹钦以及侄儿等全都官都督,“门下厮养冒官者多至千百人,朝士亦有依附希进者,权势与石亨埒,时并称曹、石”。曹钦忘乎所以,竟然窥伺皇位,他问门客冯益:“自古有宦官子弟为天子者乎?”冯益回答:“君家魏武,其人也。”《明史》卷三四《宦官一》。天顺五年(1461)曹吉祥与曹钦谋反,事败后,曹钦投井死,曹吉祥被磔于市,曹家无论大小全部被诛杀。

张也很快就遭到恶报,天顺二年(1458)春,张早朝还家,途中做拱揖状,身边的人诧异地问他何故,张回答:“范广过也。”“遂得疾不能睡,痛楚月余而死。”《明史》卷一七三《范广传》。张大概没有达到作恶者的最高境界,做了坏事后良心始终得不到安宁,日积月累,终致精神崩溃而死。

明宪宗朱见深登基不久,监察御史赵上奏,要求为南宫复辟中的屈死者平反,奏称:“往年,尚书于谦等为石亨等设诬陷害,榜示天下,怨抑无伸。其后,亨等不一二年亦皆败露,实天道好还之明验。今陈循、俞士说等前后遇蒙恩宥,天理已明,无俟臣言。独正统十四年虏犯京城,赖于谦一人保固,其功不小而已冤死矣,余亦可悯。伏乞收回前榜,凡死者赠官遣祭,存者复职致仕,或择可用者取用。”朱见深答复说:“御史言是。自昔奸凶之徒不诬人以恶,则不能甚人之罪,不甚人之罪,则不能大己之功。朕在青宫稔闻谦冤,盖谦实有安社稷之功而滥受无辜之惨,比之同时骈首就戮者,其冤尤甚。所司其悉如御史言亟行之。”《明宪宗实录》卷一四,台湾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3年版。于是,于谦、王文等人的“意欲”谋立外藩的罪名得以彻底洗清。

天日昭昭,公道始白!

真假难辨的子嗣后裔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强调“出身”的社会,虽说当下早已经是平民化的时代,但对于更为世俗化的人而言,“名门望族”又成了一个新的镜像。有这样一些人,骨子里希望自己是名门望族之后或者至少能够与其搭上一点关系,即使是“名门望族”的远亲之远亲也无妨,以此证明自己血统之高贵,如果凑巧历史上某位贤人俊杰与自己同姓,那他们就会蜂蝶逐花般粘附其上,于是就出现“假作真时真亦假”、扑朔迷离、真假难辨的状况。

于谦的身后也出现了子嗣后裔真假难辨的状况。

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名叫于继先的人就自称是于谦的十世孙,并以于谦后裔身份编撰了大约三千言的《先忠肃公年谱》,借该年谱他告诉世人他是于谦少子于广的九世孙。于谦是否真的有少子于广?

1998年,于谦诞辰600周年纪念活动举行之前,河北井陉、邯郸,以及浙江杭州和富阳等地都有于姓者声称是于谦的嫡系后裔,且都手握于氏家谱以为佐证。信也?非也?

笔者伤感于一代伟人虽然功绩彪炳日月但子嗣后裔真假难辨的情况,曾经花一年多之力企图廓清弥漫在于谦子嗣后裔问题上的重重疑云,为此查阅了很多资料,寻访了相关人员,遗憾的是未能完全如愿。虽然如此,还是对材料进行了梳理分析,希望本书抛出的几块碎砖能够在学术界引起些许回响,最终使这一问题得以解决。

于谦有一子即于冕、一女即英(婿朱骥)。

关于于谦的子嗣,史书其实已经交代得很清楚了,《明史》、《明史稿》载,于谦之子“冕,字景瞻,荫授副千户,坐戍龙门。谦冤既雪,并复冕官,自陈不愿武职,改兵部员外郎。居官有干局,累迁至应天府尹。致仕卒”《明史》卷一七《于谦传》;又,《明史稿》卷一五四《于谦传》,雍正元年敬慎堂刻本。于冕《先忠肃公行状》称于谦“男一,即冕;女一,适锦衣卫千户朱骥”(明)于冕:《先忠肃公行状》。于谦在巡抚晋豫期间因想念女儿作《忆英》诗。英后嫁锦衣卫千户朱骥,《明史》载兵部右侍郎吴宁“为谦择婿,得千户朱骥”《明史》卷一七《吴宁传》。于谦有子冕,女英,女婿朱骥,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事实。

于谦论罪下狱时,儿子于冕和养子于康、女婿朱骥就被贬谪龙门。龙门卫西距京师近250公里,于冕等贬谪时正值天寒地冻的时节,年届六十、拖着病体的父亲尚系于狱中,朱祁镇以及石亨、徐有贞等会怎样掠羞辱父亲?父亲几日后问斩,谁为他收拾尸骨?和父亲作死别的机会都没有,于冕这西去贬谪路上以及其后长达8年谪居穷边的痛楚和艰辛,又怎是一句“间关万里,屡濒死亡”了得(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四二《于冕》,天启二年刊本。

成化元年(1465),随着父亲冤案的昭雪,于冕得以复官,自陈不愿武职,改兵部员外郎。后任礼部郎中,升南京太仆寺少卿,迁应天府尹。晚年归休钱塘故里,弘治十三年(1500)十二月十一日病卒。史书记载,于冕“聪达,好学知礼,小心勤恪,善处兴废,既构家难,放徙穷边,而能闭门却扫,以读书纂言为事,故虽罹忧患疾,而声问不聩。后起谪籍,官两京,所在以修谨称,盖无愧名家子云”万历《杭州府志》,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末。于冕延续和传承的不仅是于氏家族的血脉,更重要的是一种家族的精神和人格。

于冕做了两件对于谦作品的传世和事迹的传播功莫大焉的事情,就是辑录刻印《先少保存稿》(详见本书第七章)和《旌功录》以传世。《旌功录》辑录有关于谦的“褒典及状碑奠诔之作”程敏政《旌功录序》,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七,共有5卷,卷尾有于冕的两首诗:大化无情岁月徂,手编遗录继朝晡。梦回长夜音容杳,目断苍血泪枯。先世忠勋扶社稷,后人身世渺江湖。天高地厚君恩重,永感堪怜不肖孤。(其一)贼桧当年诬武穆,古今一辙事堪悲。生前大节遭奸妒,死后无辜赖主知。愤激人心都不辨,疏于天听敢容私?《吁天录》苦遗千载,没齿吾当感孝思。(其二)④(明)于冕:《武林耆旧集》,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末。

于冕另有《武林耆旧集》,其中有很多追思父亲之作,摘录两首如下:山深祠宇夜萧然,秉烛斋居悄不眠。昭代旌功恩显赫,祠官供祀礼精虔。功垂百世安宗社,血食千秋永墓阡。庭燎光中云雾敛,神明陟隆斗回天。

往事悲酸不忍论,秋来祠下几消魂。先臣曾建中兴绩,恤典重颁再造恩。报国精忠昭日月,终天苦痛切晨昏。未霜陇树先枯瘁,半是孤儿血泪痕。④于继先所说的于谦少子于广并不存在。

康熙五十五年(1716),科试官员刘公按试归德,命各属举前代名臣后裔,于继先等以于谦嫡派后裔被举荐,准补博士弟子员,并给衣、顶奉祀。《于忠肃公集·王跋》,康熙六十年刻本,福建省图书馆特藏部善本室藏。又命访求遗书,于继先进以于谦十世孙的身份辑录《于公文集》,该文集的“跋”称:“继先,原籍河南考城人也,自十三世祖讳九思仕元,为杭州路总管,遂家于钱塘太平里,至十世祖讳谦谥忠肃仕明,历官少保兵部尚书,被徐(有贞)、石(亨)之诬。第三子讳广年十六岁,随中官裴公潜逃原籍考城,初冒裴姓,后归本姓,子孙又复为考城人。”(清)于继先:《于公文集跋》,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七。按于继先的说法,于谦遇害时,16岁的于广随太监裴氏逃往考城(今属河南兰考县),定居于此,繁衍后代,于继先即为于广九世孙。于继先又撰《先忠肃公年谱》,并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请谈九叙作序,谈氏在《序》中说:“公遇害时,中官裴姓匿公第三子而逃于此者,绵蕃至今已十二世矣,奉祀生继先录公之年谱。”(清)谈九叙:《于公年谱序》,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七。黄洵《于公文集跋》也有类似之说,(清)黄洵:《于公文集跋》,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七。于继先《先公文集跋》作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春,王贯三《于公文集跋》作用是年季冬,谈九叙《于公年谱序》作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且王氏、谈氏等皆在文中称因于继先之请而作。因此,完全可以推测王贯三、谈九叙、黄洵等人的说法均源于于继先。

于继先《先忠肃公年谱》中有如下条目:宣德十年(1435)于谦“次子生,未几殇”;正统六年(1441)“三子生,名曰广”;天顺元年(1457)于谦被害时,“有太监裴姓者,怜公忠义,窃其少子广而逃之考城,时人不知”(清)于继先:《先忠肃公年谱》。

于谦是否尚有一少子于广?于谦本人现存的诗文中没有提及于广或少子的文字。他在巡抚河南、山西时,曾作《寄内诗》,诗云:“大儿在故乡,地远音信杳。二女正娇痴,但索梨与枣。”(明)于谦:《忠肃集》卷一一。诗中的“大儿”乃相对于年龄尚小的“二女”而言,应该不是相对于“小儿”;“二女”并非指两个女儿,而是指排行第二,意即比“大儿”小,就是英。于冕《先肃愍公行状》、倪岳《神道碑文》、《明史》、《明史稿》及其他相关史料皆可为佐证。正统十年(1445),于谦妻董氏病卒于京城,于谦正巡抚河南、山西,不能回京,悲恸之余,作《祭亡妻淑人董氏文》,但只提到“男冕来京,当扶柩归还故乡”(明)于谦:《忠肃集》卷一二。

于冕称自己是于谦唯一的儿子。于冕在《先肃愍公行状》中称于谦“男一,即冕”。而且于冕因没有嫡庶子嗣,只得将同族直隶新安卫千户于明之子于允忠(原名恕,以字行)过继于自己门下。弘治十年(1497),于冕曾为此事上奏朝廷:缘臣父止生臣一子,先年蒙念臣父微劳,授府军前卫世袭副千户职事,后臣乞恩改武就文,历升今职致仕。今年七十四岁,既无同胞兄弟,又乏嫡庶子息,恂恂老独,四顾无依。臣节该伏睹大明(疑缺一“律”字,笔者注),今凡无子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先仅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俱无,许可立远房及同姓为嗣,钦此钦遵。臣思有宗弟于明,任直隶新安卫千户致仕,生有五子,已尝遵例告官行文该卫,择取其次子允忠为嗣,祠堂坟墓日后皆付托于允忠。《左军都督府为于允忠乞恩断绝疏》,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三。可见,于冕是因没有同胞兄弟,才择族弟之子为继嗣。假如于冕确有胞弟于广,在于谦昭雪前,于冕可能会为保护其弟而隐瞒他有一胞弟的事实。但于冕的《先肃愍公行状》以及《左军都督府为于允忠乞恩断绝疏》等都作在于谦昭雪之后,这样就很难解释于冕隐瞒有一胞弟的动机。

于谦、于冕的亲友或同僚也从未提及于谦有少子于广。假设于谦确有少子于广而于冕又因某些原因隐瞒这一事实,这种隐瞒也很难做到,因为于谦地位显要,遇害时,其家属受牵累皆远戍边卫,徐有贞、石亨等不会浑然不知于谦有两个儿子,从而让于继先所谓的年已16的于广轻易逃脱。于谦父亲于仁病故,于谦请同僚王直作墓表,墓表说于仁“孙男一,即冕;孙女一”(明)王直:《抑庵文后集》卷二六《侍郎于公墓表》。是墓表作于正统十二年(1447),假如于谦真有少子于广,且如于继先所称生于正统六年(1441),那么,于仁病卒时于广业已7岁,王直就该提及。景泰五年(1454)屡有言官奏劾于谦权柄过重,太监兴安为于谦辩护说:“日夜与国家分忧,不要钱,不爱官爵,不问家计,一子一女不顾。朝廷正要用人,似此等寻一个来换于某。”《明英宗实录》卷二四一;又,(明)夏时正:《怜忠祠记》;(明)王世贞:《州续稿》卷八五《于太傅公传》。再则,倪岳的《神道碑文》也称于谦“生子一,即冕”(明)倪岳:《青溪漫稿》卷二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倪岳之父倪谦因主持顺天府乡试忤逆权贵被谪戍龙门,与于冕“卜邻几四载”(明)倪谦:《倪文僖集》卷四《夏景诗意画为于景瞻题并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加之倪岳之弟倪阜又是于冕之婿,故倪岳该十分了解于氏家庭,但他没有谈到于谦尚有一少子。此外,倪谦的《赠与永亨南还序》记载了于谦养子于康(字永亨)的一段话,其中有“余自幼赖先人教育,以底成立,抚爱不啻所生,况先人无他嗣,唯余与景瞻(于冕字)耳矣”云云。(明)倪谦:《倪文僖集》卷二一《赠与永亨南还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

以上理由足以让我们否定于谦少子于广的存在,这样于继先自称于广的九世孙亦即于谦十世孙的说法也就不攻自破了。

于冕生有六个女儿。因没有子嗣,以族弟于明之子于允忠为继嗣。

于冕有六个女儿,其中两个女儿为于冕与发妻邵氏所生,长女嫁与吏科给事中张晟为妻,不久因病早逝,次女又嫁与张晟。成化二十一年(1485),张晟奉命出使,道卒江西,时于冕次女26岁,已怀张晟遗腹,意欲为张晟死节,后经于冕与邵氏相劝,不再言死,但从此不服华丽,不食膏腴,谨抚遗孤成人。明世宗嘉靖三年(1524)朝廷曾予以旌表。(明)于冕:《先肃愍公行状》;又,康熙《仁和志》,(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末。

于冕的另外四个女儿均为庶生,分别嫁给工部主事倪阜、德清县学生徐九万、益都知县孙武卿、杭州府学生沈继荣。(明)杨守陈:《诰封宜人邵氏墓志铭》,(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末。

如前所述,于冕因没有儿子,弘治十年(1497)将族弟于明之子于允忠过继在自己门下。于允忠有子于一芳。于一芳有子于岳、于嵩。据王世贞《议处于肃愍公谥号后裔修葺祠墓稿》记载:“于允忠生于一芳,袭授前职,加纳指挥佥事,长男于岳阵亡,于一芳升授指挥同知。历升广东都指挥佥事,次男于嵩袭授指挥同知。”(明)王世贞:《州山人四部稿》卷一九《议处于肃愍公谥号后裔修葺祠墓稿》,台湾伟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陈思禅《寄笔谈》说:“允忠有子于一芳,芳之子岳雅有志操,时为应袭武生。嘉靖乙卯(三十四年,1555)倭夷徐啸聚陶宅,岳持大刀手刃数人,后援不继,死于阵。监军使者上其事,赠指挥佥事,世袭指挥同知。岳无子,弟嵩承袭,今为总兵。”(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末。于岳不愧为一代英烈之后。

于氏家谱已佚,于嵩之后再难考证,令人浩叹。

万历十七年(1589),浙江巡抚傅孟春以于谦原谥号“肃愍”不能表其人品勋业,因上疏改谥,疏中言及“谦曾孙于昆具呈乞修颓祠”(明)傅孟春:《请改谥疏》,(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三。这与王世贞《议处于肃愍公谥号后裔修葺祠墓稿》似有矛盾,王世贞文未署时间,但据文中两句话即“盖己巳之变一百二十年”、“嘉靖三十九年修葺祠墓至今九年以上”(明)王世贞:《州山人四部稿》卷一九《议处于肃愍公谥号后裔修葺祠墓稿》,可知此文当作于明穆宗隆庆三年(1569)左右,先于傅孟春上改谥疏约20年。由此推测,于昆可能是于岳或于嵩之子,但因于氏家谱散佚,无法考证。

于氏家谱散佚于何时也很难确定。为查询于氏家谱,笔者曾经寻访浙江杭州的于学勤老先生。1980年底,于老先生以于谦后裔的身份向浙江省博物馆捐献了于家世代珍藏的于谦和夫人董氏的双人画像,1981年1月22日的《杭州日报》刊登了《于学勤捐献于谦夫妇画像摹本》之文对此事作了报道。此外,王斯琴《于谦夫妇画像新发现》一文也提到“于谦及夫人董氏的双人画像,系于氏世代祖传,平时从不轻易示人。最近,其二十二代裔孙于学勤,为了保护国家历史文物,将原件送浙江省博物馆保存”王斯琴:《于谦夫妇画像新发现》,《文化娱乐》1981年第三期。1998年,笔者拜访于老先生时,他已年逾90,患病多年,且已经丧失与人交谈的能力,他的家人向笔者提供了他编辑的《明于忠肃公史迹》手稿,厚厚的上下两册,用工整的蝇头小楷誊抄而成。在手稿的附录中,于老先生介绍了于氏家谱散佚的经过:“于氏家谱两册,民国三四年间,由先父幼章公交居于西湖三台山本宗乃玉公。‘文化大革命’期间,西湖公社双峰大队的红卫兵,强迫乃玉公夫人马芝芳交出而掠去。1976年至1984年,文物普查工作者吴月清以及公安部门多方查找,已无着落。”于学勤:《明于忠肃公史迹》手稿,现存浙江省杭州名人纪念馆。如若于老先生所说的于氏家谱果真为于谦及其后裔的家谱,那么在500多年沧海桑田的历史变迁中,于谦家谱仍得保存,却在十年动乱中遭遇劫难,不幸散佚,令人浩叹不止。

于学勤所说的于氏家谱散佚于“文化大革命”之中。如果于学勤所言的于氏家谱不是于谦及其后裔的家谱,那么真正的于谦家谱又散佚于何时?由于于氏家谱的散佚,许多疑问难以解释,于学勤先生自称为于谦的二十二世孙,这一点很难确认,从于一芳至于学勤之间的发展脉络也很难理清。于学勤先生在《明于忠肃公史迹》手稿还提供了一条信息:广西贺县桂岭有于谦后裔1000余户,约6000余人。湖南江华县、广东南丰县等地也有于谦后裔。于老先生的家属还提供一条信息:1981年1月22日《杭州日报》刊登了于老先生捐献于谦夫妇画像的消息后,河南开封于姓者曾来电称开封也有于谦后裔。如前所述,近年来,河北井陉、邯郸,以及浙江富阳都有于姓者声称是于谦的嫡系后裔。凡此种种,皆因于谦及其后裔家谱的不存而难以考证。于谦家谱的散佚不能不说是于谦研究中无法弥补的一大缺憾。

陈逵秘密安葬英雄遗体遗骸归葬杭州并非所有的历史风流都要被风吹雨打去。

杭州西湖的西面有三座隽秀的小山峰,居中者海拔156米,称为中台山;居北者海拔86米,称为左台山;居南者海拔87米,称为右台山。这就是三台山——尽管对于英雄来说“何处青山不埋骨”,但是英雄的追随者和后代还是设法将其遗骨迁回故里,埋葬在三台山的于氏祖茔。

对于在于谦遇害后设法收葬其遗体并扶归故里的人来说,这是一段怎样曲折和艰难的经历?而浙江人民将永远记住并感激他们。

于谦刑场遇难时,他的儿子于冕、养子于康、女婿朱骥等都已经谪戍龙门,无法为父亲收葬遗体了。此时,搜捕于谦“同党”的行动还在继续,刑场周围到处都是石亨、徐有贞、曹吉祥、张的人,但是,当英雄伟岸的身躯在刽子手的鬼头刀下轰然倒下时,他的追随者毅然站了出来,这个人就是陈逵。《明史》告诉我们:于谦遇害后,“都督同知陈逵感谦忠义,收遗骸殡之”《明史》卷一七《于谦传》,项笃寿《于谦传》说:“都督陈逵密赂守者,收获尸瘗之。”(明)项笃寿:《于谦传》,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二。一个“密”字承载了陈逵当年收葬于谦遗体需要面对的困难和承受的压力,作为京营军中的一个军官,直接受制于石亨、张,陈逵此举无疑是在拿前程甚至是生命作代价,但是,当英雄含冤横尸刑场,他已经顾不得自己的前程乃至生命了。史书对陈逵的生平事迹记述极为简略,“逵,六合人。故举将才,出李时勉门下者也”《明史》卷一七《于谦传》。但是,人们将永远记住这个心怀正义的陈逵。如果不是他,我们将去何处缅怀于谦?衣冠冢还是空冢?

陈逵秘密将于谦遗体安葬于北京城西郊,并嘱居民看守。(明)于冕:《先肃愍公行状》。三年后,养子于康将于谦的遗骸扶归杭州三台山安葬,纵然当时是“荒坟埋骨山腰路,驻马令人一叹伤”(明)于谦《于肃愍公集·文集》卷三《过韩信冢》,但毕竟是叶落归根了。

这里有必要交代一下各种史书在何人将于谦遗骸扶归杭州安葬这一问题上的不同说法:一为于谦嫡子于冕,薛应《于肃愍公传》称:“都督陈逵收公遗骸。逾年,冕诣逵扶归,葬于西湖之南。”(明)薛应:《于肃愍公传》,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二。翟灏《湖山便览》云:“旌公祠,在三台山,祀明少保于公谦。公遭诬死,其子冕奉丧,归葬于此。”(清)翟灏:《湖山便览》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一为于谦的女婿朱骥,《明史》认为是朱骥将于谦归葬杭州,兵部右侍郎吴宁“尝为谦择婿,得千户朱骥。嫌疑之,宁曰:‘公他日当得其力。’谦被刑,骥果归其丧,葬之”《明史》卷一七《吴宁传》。一为于谦养子于康,万历《钱塘县志》说:“都督陈逵密赂守者收(于谦)遗骸,付养子康瘗焉。”万历《钱塘县志》,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二。陈善也称于谦死时“遗骸莫收,都督逵密赂守者,收付养子康瘗焉”(明)陈善:《于谦传》,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二。

笔者以为,前两种说法与历史事实相左。于冕《先肃愍公行状》很明确地告诉我们:“公之遗骸,都督陈逵密赂守者收殡城西浅土,且嘱居民守之。又逾年,冕遣义兄康谒逵,逵复备棺衾,康扶归葬祖茔。”③(明)于冕:《先肃愍公行状》。倪岳的《太傅忠肃于公神道碑》文亦称:“公之遗骸赖都督陈逵悯公无辜,赂守者收瘗。逾年,冕遣义兄康诣逵,逵乃具棺衾,俾康扶归杭,葬于祖茔,即今建祠地也。”(明)倪岳:《青溪漫稿》卷二一《太傅忠肃于公神道碑》。于冕是当事人,这些细节由于冕告知倪岳,该有相当的可靠性。因此,于谦遗骸由其养子于康扶归杭州安葬应当是确凿无疑的。

还有一个问题是:于谦遗骸何时回到故土?

于冕、倪岳等未提及于谦遗骸归葬杭州的时间,其余史料中亦难以找到明确的记载。于谦被诬下狱时于冕、于康等俱谪戍边卫,于冕获赦于成化元年(1465)。③假设于谦遗骸归葬杭州在1465年后,由于冕来办理此事当更合情合理,而不太可能是于康一人,笔者由此推断,于谦遗骸归葬杭州应在成化元年(1465)之前。

史书明确记载养子于康和于冕一起远戍边卫,于康怎么会有机会扶于谦遗骸归葬杭州呢?这里只有一种可能,即于康之获赦应早于于冕亦即早于1465年。这一推测在倪谦的《赠与永亨(于康字)南还序》中得到了进一步证实。倪谦,以“主考顺天乡试,斥黜权宪之子”遭谪,与于冕“卜邻几四载”(明)倪谦:《倪文僖集》卷四;又,(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三《倪谦》。《赠与永亨南还序》曰:“于君永亨,乃前少保兵部尚书于公之子也,尝与其弟故府军户侯景瞻(于冕字)同谪戍塞垣,永亨遇宥南迁,而景瞻独留马营。永亨不胜白昼看云之思,两度居庸来视之。天顺己卯,收其先人遗骸,归葬西湖之堙。”并称于康办完于谦遗骸安葬事宜后,又北上数千里探望于冕,倪谦深为感动,遂问其因,于康对曰:“余自幼赖先人教育,以底成立,抚爱不啻所生,况先人无他嗣,惟余与景瞻耳矣。余幸荷恩庥,获葬先人,少伸罔极之报。至念吾弟独谪于斯,忍一日而忘于心耶?是以亟来亟往。唯见有可乐而不见可畏,见有可欲而不见可惮也,尚遑恤其他乎?”(明)倪谦:《倪文僖集》卷二一。

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于谦嫡子于冕虽远戍边卫长达8年(1457—1465),没有机会将父亲遗骸扶葬归杭,而养子于康远谪不久即获赦,在天顺三年(1459)设法找到陈逵,并由陈逵备足棺衾,将于谦的灵柩扶归杭州,安葬于西湖之滨三台山。于谦终于长眠于故乡的土地上。

“青山有幸埋忠骨”——一代英雄魂兮归来,三台山幸甚,西湖幸甚,浙江幸甚!

寂寞的于谦祠墓和故居于冕从偏远的龙门获释回来后,于成化二年(1466)上书朝廷,请参照宋岳飞之例,赐给谥号,春秋庙祀,明宪宗朱见深即恢复了于谦生前原有官爵,并派遣行人司行人马南下杭州,谕祭于谦墓,并特赐诰谕:卿以俊伟之器,经济之才,历事先朝,茂著劳绩。当国家之多难,保社稷以无虞;惟公道而自持,为权奸之所害。在先帝已知其枉,而朕心实怜其忠,故复卿子宫,遣行人谕祭。呜呼!哀其死而表其生,一顺乎天理;厄于前而伸于后,允惬乎人心。用四百世之名,式慰九泉之意。灵爽如在,尚其鉴之。《明宪宗谕祭文》,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一。

为了表彰于谦的功绩,也为了让京城百姓有纪念于谦的场所,明宪宗将北京城那处“仅蔽风雨”的于谦故宅改为“忠节祠”。到万历二十三年(1595),太常寺少卿钟化民上《乞赐祭典京师祠疏》,称:“天祥既祠于吉安,又祠于顺天,于谦死于燕都,与天祥同,而其功存社稷,又不止任纲常之重者,燕京可无祀乎?”因奏请照文天祥之例,岁仲春秋遣官致祭,并赐祠额之名,庶使“既往之忠贞以慰,而朝廷崇德报功之典咸正罔缺;将来之节烈可风,而臣子感恩怀德之义没世不忘矣”(明)钟化民:《乞赐祭典京师建祠疏》,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末。明神宗朱翊钧下诏于北京崇文门裱褙胡同景帝所赐予谦旧寓建祠,赐额“忠节”,遣钟化民谕祭,制词为:惟卿扶舆间气,社稷孤忠。当己巳之虏氛,属家邦之多难,矢精诚而殉国,竭心力以回天。扶危定倾,皇舆再造,排迁主战,神鼎不摇。惜大功之未酬,憾群奸之肆害。沉冤虽白,特典当稽。魂游武穆之西湖,血洒文山之燕市。恤恩宠被,旌未泯之忠勋;敕祀专崇,励将来之风教。爰颁谕祭,庶慰英灵。《明神宗赐祀典谕祭文》,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一。

于谦雪冤的消息传到杭州,百姓“莫不感奋兴嗟”,他们聚集起来,前往巡按浙江监察御史高唐刘魁处,要求按成化帝诰谕中的“朕心实怜其忠”之语,将太平坊南新街的于谦故第改为“怜忠祠”,这就是“怜忠祠”的由来。于只手录先父一生的辉煌功绩,并请同乡、大理寺卿夏时正撰《怜忠祠记》,勒石刻碑。(明)夏时正:《怜忠祠记》,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四。

河南百姓为纪念于谦,在开封城马军衙桥西原于谦官署建“庇民祠”,此后,百姓每年往祭。到明武宗正德十年(1515),“庇民祠”仅存三间门屋,且屋漏梁颓,鸽雀扰扰,鼠走鸱啸,不忍目睹,监察御史巡按张君等下令重修,李梦阳有《重修开封府于公祠记》。《重修开封府于公祠记》,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末。李梦阳另有《庇民祠》诗,云:“朱仙遗庙已沾衣,少保新宫泪复挥。金匮山河丹券在,玉门天地翠华归。平城岂合留高祖,秦相何缘怨岳飞?最怪白头梁父老,哭栽松柏渐成围。”(明)李梦阳:《庇民祠》,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末。明熹宗天启六年(1626)对“庇民祠”又进行了修葺。(明)瞿士达:《重修开封府于公祠记》,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末。

位于杭州三台山的于谦祠的肇建则在弘治二年(1489)。其时,于冕已经67岁高龄,他上疏说自己“孤身无子,伶仃衰老,诚恐一旦身先朝露,乌鸟私情无由再伸”,先父“生前官居一品,例得谥赠,及死之日,臣等俱从迁谪,遗骸尚在浅土,未能以礼安葬。况今原籍民祠窄隘,不足以光恩典,又在城内,与臣父坟茔两不相依,日久无人看守,恐至颓废,是使臣父生虽效劳于时,殁则无闻于后,实可哀怜”,轸念先父“功在社稷,被诬枉死,乞照例赐以赠谥,仍命所司营葬,并将原籍民祠移建坟前,颁赐祠祭文,加赐一祭,有司量拨附近人户看守”《礼部题准于冕乞恩疏照会》,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三。儒学训导储衍奏称凭于谦之功绩应该以相应之礼安葬,礼科给事中孙需也奏请将汉诸葛亮、唐张巡、宋文天祥以及当朝的李时勉、刘球和于谦一并遣祭立庙。贤明而又极富同情心的明孝宗朱樘恩准了于时所请,复赠与谦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太傅,谥“肃愍”。明孝宗的诰谕为:惟功大者褒典宜隆,行伟者扬名必远。惟显忠于既往,斯励节于方来,古今攸同,岂容缓也。故少保兵部尚书于谦气禀刚明,才优经济,兼资文武,茂若声猷。当皇祖北狩之时,正举步艰危之日,乃能殚竭心膂,保障家邦,选将练兵,摧锋破敌,中外赖以宁谧,人心为之晏然。回銮有期,论功应赏,不幸为权奸所构,乃陨其身,舆论咸冤,恤恩已锡,兹复赠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太傅,谥“肃愍”,命有司立祠致祭,用昭钦崇之义。呜呼!执羁,守社稷,劳盖均焉;表忠直,挽回邪,理则明矣。诞敷嘉命,永贲幽扃,灵爽如存,尚其歆服。明孝宗:《赠官谕祭文》,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一。

朝廷又令有人在三台山于氏祖茔立祠,赐额曰“旌功”(明)张宁:《旌功祠碑记》,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四,这就是“旌功祠”的由来,于谦墓地祠墓合一的格局也由此形成。

到弘治七年(1494),于冕为于谦墓立神道碑。由于倪氏和于氏两家为姻亲,倪岳此时官礼部尚书,于冕致信嘱其作神道碑文。倪岳的碑文如下:惟天纯佑,贤俊挺生,实商四周,为国之桢。唯公之生,允济斯世,雄才卓识,孤忠正气。始镇两藩,迄司五兵,民困毕苏,边尘肃清。时方晏安,虏忽窃发,皇曰往哉,执梃以挞。公疏恳留,六师已陈,越关而北,曾未浃旬。虏敢犯顺,皇舆远狩,公独治兵,痛心疾首。浮议,公斤正之;人心摇摇,公镇定之。内决廷论,外当由冲,一时安危,万目视公。举步载宁,皇舆遂复,名高级来,功大佛录。公存以功,公亡以冤,于惟圣明,克俾昭宣。万世之名,一日之厄,失短获长,公亦何责。穹祠显号,报祀无穷,西湖之,岳庙攸同。庙貌俨然,公其如在,嗟嗟后人,守视无懈。(明)倪岳:《青溪漫稿》卷二一《太傅忠肃于公神道碑》。

遗憾的是于冕所立的这块神道碑早已不存于世了。

弘治十三年(1500),于冕病卒于杭州。于冕死后的几十年时间里,于谦祠宇常常处于乏人看管修葺的状态,因此,毁坏严重,“庙貌颓甚,栋挠垣阙,诸所庀陈,漫漶刊落,而宰木蔽芾,群鸱啸哀”,满眼的破败、萧条和苍凉。嘉靖十六年(1537),巡按浙江监察御史周汝员祭扫于谦祠墓,面对此景,不禁喟然而叹,于是下令钱塘县令李念修葺,辟祠左为别室,塑于谦父母于仁和刘氏画像于内,地方官傅凤翔、阎邻、王绅、高葑相继协修,断断续续,前后凡5年,“悉撤圮敝,新而大之”,“役襄无棘,工无缩费,增者崇,关者邃,葺者固,饰者,望之揭揭,即之严严,不独祠可世守”(明)张鏊:《重修旌功祠记》,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四。于谦祠墓规模渐趋扩大。

转眼到了万历十八年(1590),当时,巡抚浙江的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傅孟春以谥号“肃愍”不足以概括于谦平生之功绩,特上《请改谥疏》,奏请改“肃愍”为“忠愍”,以使“名称其实,足以慰九泉之忠魂,而彰往劝来,有以定万世之公典”(明)傅孟春:《请改谥疏》,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三。万历皇帝朱翊钧赐谥“忠肃”,制词说:惟卿钟灵间气,著望先朝。属多难以驰驱,矢孤忠于板荡。社稷是守,力摧城下之要盟;樽俎不惊,坐镇道旁之流议。返皇舆于万里,维国祚以再安。赤手扶天,不及介推之禄;丹心炳日,宁甘武穆之冤。明神宗:《赐谥忠肃谕祭文》,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一。

又遣傅孟春代表朝廷祭扫于谦祠墓,告以改谥之意,重光精忠大节,励劝后世人臣。就这样,于谦的谥号从此确定为“忠肃”。

万历四十二年(1614),御史杨鹤到杭州看到于谦祠如“陋巷矮屋”,于是捐出俸禄,令人鸠聚工料,加以修建。当时,陈继儒作《重修于公祠碑记》,记曰:“属镂之剑赐而胥涛立,风波之狱构而岳庙尊,迎立外藩之冤酷而于墓修,公至是一腔热血始真有洒处矣。”(明)陈继儒:《重修于公祠碑记》,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四。

经过明清易代的沧桑巨变,到了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于谦祠已经衰败不堪,满目疮痍,墓前是残垣断壁,碎石朽木,杂草茅;连同于谦坟茔在内的于氏墓群荒蔓蓁芜,几成废墟。由于所占基址狭窄,杭州知府李铎考虑设若在原地重葺,很难有根本性的改观,于是在故祠的右面营治新祠。建成后的新祠巍峨壮观,朗然开畅。于谦祠墓修葺工程竣工后,李铎自撰《重修于公祠墓记》为记,希望“后之人与我同志,继而新之,则庶几祠墓之恒如今日”(清)李铎:《重修于公祠墓记》,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四。

乾隆皇帝曾经在乾隆十六年(1751)春下江南驻跸杭州时,来到于谦祠墓,亲自祭奠前朝英雄,御书“丹心抗击”额,以示褒扬。(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首、卷一。遗憾的是,乾隆题字匾已经不知去向,仅留下对此事的书面记载,现今于谦祠大厅的“丹心抗击”匾额乃集字而成。

雍正七年(1729)、乾隆十一年(1746)对于谦墓进行了两次小规模的修葺。但是到道光元年(1821),于谦祠又显破败迹象。当时的杭州府花费银800余两重修祠宇。次年,时任浙江盐运使的林则徐怀着对于谦的崇敬,捐献自己的官俸,又倡议募捐集资,整修了于谦祠墓。林则徐所作的“公论久而后定,何处更得此人”成为于谦祠墓的著名楹联,他还撰写了《重修于忠肃公祠墓记》,字里行间浸透英雄相惜之情:“如公浩气不磨于宇宙,祠墓之有无,初不足为加损,然守土者顾听其剥而莫之省,尚奚以言治者?余拜公墓累累然凡七,盖公于先茔,而子弟孙曾以次焉。惟祠文信国于墓左,其义无考,岂以公生平向慕信国,尝悬画像拜之,故为是以成公志耶?九原而有知也,公方尚友信国,进而尚友岳忠武,相与徜徉于湖光山色间,感余志事,抚膺言怀,亦庶乎其不孤已!”(清)林则徐:《云左山房文钞》卷一《重修于忠肃公祠墓记》,藏上海图书馆。

又是30年过去,于谦祠墓“飘摇风雨,岁久阙修”,部分建筑“倾圮成墟”,“栋折榱崩”,“大门亦岌岌乎殆”。周澍、沈拱辰等杭州乡贤自发捐钱对于谦祠墓进行整修,重新修葺飨堂,装修神像,但因时间紧、经费缺,修葺工程仅为“扶持之计,未及全庙重新,所有后堂的大门工程不得不有望同志之踵而行之”(清)周澍:《于忠肃公祠重修飨堂记》,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四。

咸丰十年(1861),太平军李秀成部攻破杭州城,所到之处,砸毁庙宇、焚烧古迹,包括于谦祠在内的许多杭州历史文化古迹都未能幸免于难,浩劫之后的于谦祠“祠堂被毁,宰木无存”③光绪《杭州府志》,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一。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功过是非自有史学家们给予公允的评价,但是太平军对杭州文物古迹的破坏及其对杭州文化带来的无法弥补的损失是毋庸置疑的。

同治八年(1869),吴煦、濮诒孙等请款在几近废墟的墓地上重建旌功祠,现存三进建筑以及南北厢房即此旧迹。③这一善举多少弥补了杭州文化的缺憾。

民国初年,虽然兵燹肆虐,生灵涂炭,但是,于谦祠墓并没有遭遇多少战争的浩劫。光绪三十四年(1908)浙江布政使颜钟骥、民国3年(1914)浙江都督朱瑞分别两次修建了于谦祠墓。自称是于谦二十二代裔孙的杭州人氏于学勤对当时的于谦祠墓有这样一段记述: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农历四月二十七日,随父幼章公步往拜祭谦公墓。其时,墓道起于杭州清波门外净慈寺相近,建有“于公墓道”石坊一座,循小道曲折而进,达赤山埠三台山,祠、墓在焉。祠名“旌功”,祠外有旌功石坊一座;祠分前后三进,悬有名人匾额、碑碣;后进,塑公坐像于龛,座前置供桌,陈设烛台、香炉等;祠后左侧门外,即公墓座。当时据居当地本宗乃玉公说起:“此处原系于氏祖上墓地,旧有坟墓七座,惟所葬何人?既未立碑示明,谱上亦无载出,因此无由得知。”自谦公葬于此,人们始称:“于少保墓”,或曰“于坟”。墓前竖碑,镌文曰“大明少保兼兵部尚书赠太傅谥忠肃于公墓”十八字,碑前设玄色石质祭桌、油麻石香炉、烛台,墓座前,左右两行,列立翁仲、石马等等。于学勤:《于忠肃公史迹》手抄本,现存杭州名人纪念馆。

新中国成立后,于谦祠墓遭遇了坎坷的命运。1957年适逢于谦殉难500周年,史学家吴晗在《新建设》上发表了《明代民族英雄于谦》一文,由此掀起了宣传民族英雄于谦的热潮。1962年,浙江省排演了绍剧《于谦》、开设“民族英雄纪念馆”,陈列展览了“西湖三杰”岳飞、于谦、张苍水的事迹。于谦墓被列入浙江省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拨款重修,加宽墓道,整修墓门、石坊和碑亭,对墓园内原有7座坟墓也作了比较全面的修缮。

短短的4年之后,于谦作为一代民族英雄的地位就被“文化大革命”彻底颠覆了。1966年,浙江省“彻底摧毁反革命修正主义文艺黑线联络站”专门成立了“于谦问题调查组”,开始了以“北海瑞、南于谦”为批判目标的运动。次年,《浙江日报》发表了《浙江的于谦黑风是怎样刮起来的?》长篇特写,将1962年前后杭州人民纪念民族英雄于谦的全部活动以及相关于谦的文章、戏剧、书籍等统统说成是“借于谦之‘尸’,还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之‘魂’”的“吹捧于谦的大黑风”;声称“浙江的于谦风是从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黑司令部直接灌下来的,是全国文艺界反党反社会主义黑线不可分割的部分,是和以‘三家村’为急先锋的反革命舆论北呼南应的产物”;该文还将《石灰吟》列为大毒草来批判。《浙江日报》1967年8月8日。在这一肆意践踏崇高、颠覆传统的运动中,于谦祠墓继太平天国的一把大火后再遭厄运。据于学勤记载:当时的于谦墓“墓碑全被破坏,石板石条全部被窃,墓冢几乎夷为平地,荒草丛生。墓前遗有长方形碑座,再前有石供桌一方,尚完整,斜倒地下。墓基前已种满瓜葵。旌功祠虽年久失修,还基本完整,现被一家废品收购站使用。第一进北次间后壁面上有刻石一方,字迹被石灰覆盖。第二进厅堂前有‘忠泉’刻石一方,为铁岭李铎题,正做洗衣板用。第三进后厅存碑五块,其中三块已倒压在重物下,碑文不能见”。而“祠内外一应陈设,全被毁尽,残墙断垣,目睹伤心”于学勤:《于忠肃公史迹》手抄本,现存杭州名人纪念馆。至于祠宇的完整部分,又为西湖区供销社所占用。

但是,“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在百姓心中,民族英雄的地位永远不容颠覆。于谦祠墓遭破坏后,杭州人民自发地在墓基正中堆立起三个未竖墓碑的小土堆,作“品”字形排列,并年年凭吊祭奠。

梦魇般的十年浩劫终于结束后,历史终于再一次向英雄致以崇高的敬意。

1979年,由双戈、魏峨创作的绍剧《于谦》进京参加建国30周年献礼演出,由十三龄童扮演于谦,受到首都观众的热烈欢迎。《浙江日报》1979年8月6日。1982年,于谦墓修复。1989年,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清河坊祠堂巷的于谦故居修复并对外开放。1998年,于谦祠正式开放,前殿陈列前言、年表、世系表、于谦夫妇画像等;大殿突破了祠庙陈列泥塑加神龛的窠臼,正中即为于谦全身塑像,总长度约60米的三面墙用大型壁画浮雕形式展现了“土木堡之变”、“北京保卫战”两大历史场景,而后殿由“少年壮志”、“勤政廉明”、“保卫北京”、“名垂青史”等版面组成,介绍了于谦“为人刚正”、“为官清廉”、“为国忠贞”、“为民办事”的生平事迹。墓道周围栽种了桧柏、银杏、桂花等植物,铺设了草皮,配置了明式石翁仲、石兽、牌坊等。2001年,杭州市大刀阔斧地开展于谦墓景区的建设开发工作,新建了诗碑廊、休息亭、管理用房等,整个景区占地面积从6000平方米扩大到了31000平方米,而占地110.9平方米的诗碑廊,立碑17块,既有于谦本人所撰之诗,也有时人或后人如文徵明、王思任、朱彝尊、姚鼐、翁方纲等人缅怀于谦的诗。2003年,于谦景区得到了大规模的扩展,其范围东至眠牛山与乌龟潭坟山间的山谷线,西达三台山路,南到八盘岭路,北及眠牛山脚,占地面积已有42000平方米,若加上乌龟潭水系,总面积共92000平方米,先后搬迁了西湖区双峰电子有限公司、西湖区供销社、西湖农村信用社、农贸市场等,拆除各类建筑10600平方米,整理国有山林29700平方米,共征地40300平方米,栽种了桂花、杜鹃、五针松、乐昌含笑等植物,绿化面积32272平方米,新建了眠牛山脚乌龟潭边码头、“丹心托月”牌楼、休憩亭廊等。

至此,从政府的投入以及由高投入产生的美丽环境和富丽建筑而言,于谦祠墓已经堪与岳飞庙一起称为西湖伟观了。但是,于谦墓前依然冷清,无法和岳飞庙游人如织的盛况相比。2003年之后,于谦墓的游客量有所增加,然而,令人痛心与遗憾的是,这种游客量的增加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杨公堤和三台山的休闲文化定位,并非由于于谦的崇高与伟大。至于于谦故居,则更在人们的视野之外了。

但是,在经过了500多年的战火和自然灾害乃至“文化大革命”的浩劫后,于谦祠墓和故居仍然以沧桑的面荣幸存于世,仅此一点,杭州当感谢历史!

结语

由于谦想到岳飞论及于谦,笔者总是不由得联想起岳飞。两人都是民族英雄,在抗击外族侵略中建立了不朽的历史功勋,而且最终都惨遭枉杀。宋高宗绍兴十一年(1141),一代英雄岳飞被赵构、秦桧诬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遇害;于谦最终也以“意欲谋立外藩”之罪被害。岳飞是河南汤阴人,死于杭州,葬于杭州;而于谦则生于杭州,长于杭州,归葬杭州。正是基于此,人们特别是生长于斯的杭州人更容易将他们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对这一话题,导师廖可斌教授在为拙作《于谦年谱》而作的序言中已经有全面而精辟的论述:“就两人在历史上所处的位置来看,岳飞是南北宋之交抗金斗争中一个方面军的指挥官,于谦则是明代‘土木堡事变’发生后全国军队的统帅,于谦的地位显然高于岳飞;就两人所建立的历史功绩而言,岳飞功败垂成,中国陷入宋金对峙南北分裂状态100多年,南宋最后灭于新崛起的蒙元;于谦则挽狂澜于既倒,击退了蒙古部落的进攻,维护了明王朝的统一,使中华民族避免了一次改朝换代或南北分裂的浩劫,使无数生灵免遭涂炭,使社会生产力和文化免遭一次大破坏大倒退。北京保卫战取得胜利当然是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于谦作为关键人物起了至为关键的作用是毫无疑问的,其历史功绩无论给予多高的评价也不为过;就两人成就的多样性而言,岳飞的一生都在军伍中度过。除此之外,他还留下了两首脍炙人口的词,但著作权一直存在疑问。他曾说过‘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则天下太平矣’的名言,但据近代史学名家陈寅恪先生解读,这句话除了表面的意思外,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文官不妨怕死,武官有点爱钱也没关系’,这是由他们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和所从事的工作特点不同决定的。岳飞既然这么说,他在金钱方面不拘小节可以想见。于谦除了是杰出的军事家外,还曾长期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任职,多有建树。特别是巡抚晋豫18年,治理有方,两袖清风,深受百姓爱戴。晚年虽身居高位,仍廉洁自律,死无余财,其高风亮节,令人欷。除此之外,他也颇有文学才华,留下了数百首诗作,包括《石灰吟》等名篇。就两人的最后结局来看,他们都是受奸臣诬陷,蒙冤被害,而且死因都与最高统治者内部的权力争夺有关。由上述比较可知,于谦品德之高尚,才能之出类拔萃,历史功绩之辉煌,结局之悲剧性,与岳飞相比都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岳飞的故事在中国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他作为中国历史上民族英雄的代表人物,享有崇高的地位。相形之下,于谦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便黯然失色。这种情形到底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人们曾提供多种答案。或曰岳飞的故事成为通俗文艺的重要题材,《说岳》等通俗小说戏曲的流行对扩大岳飞的知名度起了巨大作用。而于谦虽也有《于少保萃忠传》等通俗小说为之传扬,但其数量和艺术水平都不能与《说岳》等作品相比,由此造成了岳飞和于谦两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差异;或曰中华民族近几百年来遭遇的苦难太多,而成功太少,因而国人更容易对岳飞这样的悲剧英雄产生同情。于谦虽然个人的结局也很悲惨,他所领导的北京保卫战则取得了胜利,但这恰恰使他难以引起后人的共鸣;或曰中国古代国民文化水平总体上较低,下层农民多不识字,他们对武将们一刀一枪的较量比较感兴趣,对高级统帅运筹帷幄的重要性则不太理解,由此造成了在评价岳飞和于谦上的偏好。这些说法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道理,最后一种说法尤其值得我们深思,它牵涉到对历史的理性认识问题。所谓对历史的理性认识,一是指对整个历史要有一种理性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二是指对具体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评价也要有一种理性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

笔者想补充一组数据和一个现象。一组数据是:《中国近八十年明史论著目录》收录了从1900年至1978年共79年间所有公开发表的明史论著,有关于谦的论著仅15种;《中国近八十年明史论著目录》,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在《八十年来史学书目》(1900—1980)中,有关于谦的著作仅3种,而岳飞有19种。《八十年来史学书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从1998年以来,杭州市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于谦学术研讨会,由此带来了于谦研究的相对繁荣,但是总体情况是数量的膨胀甚于研究的深入。一个现象是:杭州西湖风景区旅游的“北热南冷”——岳飞庙前人头攒动,而于谦墓前门可罗雀。即使近年来这种状况有所改善,但仍与于谦的功绩和地位不相符合。

岳飞作为伟大的民族英雄理应享有如此崇高的地位,但是,于谦同样应该享有与他的历史功绩相称的崇高地位。于谦一生的嘉言懿行、丰功伟绩、伟大的人格精神及其诗歌都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尤其是浙江区域文化传统中的一份宝贵遗产,于谦研究之于弘扬中华人文传统特别是浙江人文精神的意义自不待言。清代诗人袁枚说:“江山也要伟人扶,神化丹青即画图。赖有岳于双少保,人间始觉重西湖。”“浙江文化名人传记丛书”工程将于谦列为其中,也正是看到了他作为浙江籍民族英雄、清官、著名诗人的意义,是一项“补旧学之未密,发潜德之幽光,为生民立典型,善莫大焉”的举措。

于谦与浙江人文传统正如一个民族的人文传统是这个民族文化的精华和民族精神的精髓,是这个民族赖以生存的精神依托和实现共同理想的精神支柱一样,一个地域的人文传统也具有同样的特质和意义。浙江是文化之邦,浙江文化在中华民族文化中一向占据重要席位,经过几千年历史的大浪淘沙和积淀,浙江形成了博大、精深、丰厚的人文传统,这是浙江人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思想财富,弘扬浙江人文传统,并使之得以赓续绵延,是所有深深热爱浙江、期待浙江繁荣者的使命。

于谦是浙江山水哺育出来的、在浙江人文传统的浸润和濡染之下产生的杰出人才,他的高风亮节和民族精神及其一生的嘉言懿行、丰功伟绩一方面是浙江人文传统的集中体现,另一方面又为浙江人文传统注入了新的质素。于谦对于浙江人文传统的吸收和延承主要在如下几个层面:第一,“锐意取功名”——追求行事立功,渴望经世济民。

地域的文化、家族的渊源、家庭的环境和教育从来都是影响人成长的重要因素,于谦的成长经历再次印证了这一定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儒家入世的价值取向渗透在于家几代男人的血液里,浙江地域文化中经世济用的人文传统、于氏家族深厚的儒家文化底蕴给予于谦的浸染、父亲于仁的嘉言懿行给予于谦的熏陶以及家庭给予谦提供的良好教育,造就了于谦。于家从于谦祖父起就开始供奉文天祥的画像,这种绵延在于谦祖孙三代之间的对于文天祥等古代仁人志士的敬慕是于谦崇高理想得以形成的基础,文天祥那种“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慷慨意气始终在于谦胸中激荡。于谦长大后为文天祥画像撰写赞词,悬挂在自己的座旁,赞词说:呜呼文山!遭宋之季,殉国忘身,舍生取义。气吞寰宇,诚感天地。陵谷变迁,世殊事异。坐卧小阁,困于羁系,正色直辞,久而愈厉。难欺者心,可畏者天,宁正而死,弗苟而全。南向再拜,含笑九泉,孤忠大节,万古攸传。载瞻遗像,清风凛然。(明)叶盛:《水东日记》卷三。

于谦一生所为正是他经世济民理想的外化。为了实现这一理想,他选择了求学和科举之路,并最终得以步入仕途。出使湖广、扈从出征、巡按江西、巡抚晋豫乃至“土木之变”后执掌兵部都是于谦实现崇高理想的平台,如前所述,于谦在每一个平台上都将他的非凡抱负和才能发挥到了极致,从而成就了光照千秋的伟大事业。

第二,“粉骨碎身全不惜,要留清白在人间”——甘愿为国家和人民牺牲自我。

于谦追求为国家和人民牺牲自我的境界,他将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这个国家和人民。巡按江西期间,他惩治恃势骄横、为害一方的宁王府官属。从33岁到50岁,于谦将人生最美好的18年都献给了河南、山西的土地和人民,18年中,他夙兴夜寐、焚膏继晷、耗尽心力和体力,帮助河南、山西百姓度过了多少灾荒岁月,救活了多少濒于死亡的饥民,但是他自己先后痛失妻子、父亲、母亲;为了解救百姓于苦难而得罪权要,正统六年(1441),于谦下都察院狱,出狱后继续为民请命;为了尽快从河南赶到山西,单骑夜登太行山,遇群盗抢劫;(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四二《于谦》。渡黄河“遇恶客劫舟”(明)郎瑛:《七修类稿》,中华书局1959年版。但是,于谦从来都无所畏惧。

“土木之变”发生,于谦临危受命,执掌兵部,成为处于危难之际的明朝的中流砥柱,他殚精竭虑于刷新内政、整顿军队、巩固边防,终于挽狂澜于既倒,赢得了抗击瓦剌的胜利,避免了国家的分崩离析,使千万生灵免遭涂炭。于谦的雄韬伟略是这场战争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更重要的因素则是誓死战守、绝不议和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念,当他的这种意志和信念成为朝廷的主流和全军将士的共感乃至所有百姓的共同意志时,瓦剌就必输无疑了。他在大敌当前之际表现出的大无畏气概,感染和激励了朝廷百官和京城军民,因此,虽然英宗北狩的消息传到京师之初,朝廷上下、京城内外一片恐慌混乱,但是在于谦的努力和影响下,很快就凝聚成一股同仇敌忾的精神,这种精神也是军民共济国难的支柱。

第三,“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坚守名节操守,一生清正廉明。

德、能、勤、廉都是考察官员的标准,四项皆备者才能提拔、继任乃至升迁——至少理论上应该如此。有关部门经过严格的考察程序并将结果以白纸黑字记录下来,赫然盖上大红印章,以示结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然而,有时候考核结果和官员的德、能、勤、廉会发生互相乖违的情况。德、能、勤、廉鲜能兼备,而在“廉”字上栽倒的官员尤其多,不说远的,明朝就有很多——如前所述,虽然朱元璋以极端的手段防治官吏贪赃,但是仍然没有能够彻底遏制官员贪污受贿的恶疾;朱元璋死后,政策不似明初那样严急,加上明朝的官俸相对较低,所以贪污受贿的风气更是蔓延开来。

于谦的德、能、勤已经无须赘言,更令后人仰慕的是他一生都执守着“清正廉洁”这一为官的道德,鄙视追名逐利。他长期身居要职,但是一辈子食不重味,衣不重裘,乡庐数椽,薄田数亩。“而廉清方正,一钱不私,世所罕知”(明)张瀚:《松窗梦语》卷七《忠廉纪》,中华书局1985年版。巡抚晋豫18年,始终是“清风两袖”;“土木之变”后,于谦执掌兵部达7年之久,但志操弥坚,从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几辞少保之封;力辞二俸;朝廷召他唯一的儿子于冕赴京任职,于谦固辞;身居显位,但自奉俭约;居所非常简陋,景帝怜惜这个曾经拯救国家命运的朝廷重臣,就赐给一所宅邸,于致力辞,虽未能获允,但仍然住在旧宅。景泰初年,朝廷中屡有官员弹劾于谦权柄过重,景帝身边的太监兴安曾经为于谦辩护说:“日夜与国分忧,不要钱,不爱官爵,不问家计,一子一女且不顾。朝廷正要用人,似此等寻一个来换于某。”《明英宗实录》卷二四一;(明)王世贞:《州续稿》卷八五《于太傅公传》;(明)夏时正:《怜忠祠记》。英宗复辟后,派人抄没于谦居所,竟然搜不出任何财产,只有正室上一锁,打开之后,室内唯有景帝当年赐给他的蟒衣、剑器,别无他物,家贫如此,就连置于谦于死地的明英宗朱祁镇也为之唏嘘,遑论天下仁人志士。

于谦是后世为官者永远的丰碑,他的“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明)于谦:《入京诗》,《于肃愍公集·拾遗》。也成了后世清官永远的座右铭。

第四,“社稷为重,君为轻”的思想,勇于为民请命的胆魄。

“社稷为重,君为轻”的思想由孟子最早提出,这位一生都孜孜不倦于让王者行“仁政”的理想主义者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祀以时,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孟子·尽心章句下》。他认为国君可以变更、社稷可以变置,只有“民”才是最重要的,因而一旦“民”、“社稷”、“君”三者之间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该首先考虑“民”的利益,其次是“社稷”的利益,最后才是“君”的利益。

于谦一生都在不折不扣地持守“民贵君轻”的伟大思想。他在巡抚晋豫期间,以赤诚之心和绵薄之力忠实地践行着“民为贵”的思想,他忧念百姓,关心民瘼。这样的事例实在太多,如不惜牺牲朝廷利益,推行轻税养民政策;为了使无数灾民赖以存活,他设立预备仓、开官仓赈济、开办药局;为了遏制旱灾,他为祈雨吃素戒酒、风餐露宿;为了治理黄河,他带领百姓筑坝、植树,黄河决堤,他甚至跳入黄河以血肉之躯去阻挡汹涌的水流;飞蝗肆虐,他率领官吏并亲自下地捕捉,等等,不一而足。

而于谦领导的抗击瓦剌斗争则将“社稷为重”的思想演绎得淋漓尽致。土木一战中,也先俘获了英宗朱祁镇,将其作为与明朝军事对峙和交易的筹码,以为以此可以逼胁明朝投降,至少可以不断勒索财富,但是,于谦为社稷生存计,果断地拥立王朱祁钰为帝。当也先扬言要送英宗归明廷,而朝廷上很多大臣力主议和,迎归英宗,于谦独排众议,提出“社稷为重,君为轻”,由此稳定了朝廷上下和军民的斗志,也使得明朝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终于赢得了战争的胜利。

明朝的中央专制集权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在帝王心目中“朕即国家”,所谓“天佑下民作之君,父有天下传之子”(景帝国储诏书语),(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三五《南宫复辟》。对至高无上的皇权的任何冒犯都会招致杀身之祸。在这种语境下,于谦仍然能够坚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其意义犹如一颗耀眼的流星划过黑暗的长空,虽然流星过后,天空又重归黑暗,但是它在那一刹那给宇宙带来的光明令人们永远怀想。

第五,“将军不解避锋芒”——坦荡的胸怀、刚直的品性。

“将军不解避锋芒”是于谦写韩信的诗句,可是,他本人何尝懂得“避锋芒”。他不是一个成功的政治家,最终以悲壮的形式陨落,原因很多,而太坦荡的胸怀、太刚直的品性无疑是主要原因之一。英宗北狩后,于谦联合诸大臣启奏皇太后孙氏:“国有长君,社稷之福。”要求王朱祁钰即皇帝位以安人心,可是当群臣把太后的旨意传达给朱祁钰时,朱祁钰却惊讶再三。于谦正色道:“臣等诚忧国家,非为私计。”(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三三《景帝登极守御》。只有胸怀坦荡、一心为社稷和黎民计者才敢于做出这样的行动,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英宗很有可能随时被放回,而一旦英宗南返,皇位之争能否避免就很难说,拥立朱祁钰者的处境就很难预料,事实上,于谦的悲剧结局就此埋下了伏笔;也先以英宗为人质要挟明朝时,于谦以“社稷为重,君为轻”为辞拒绝也先,于谦也因此再一次因为国家利益而得罪了英宗,又向悲剧走近了一步;于谦的坦荡胸怀更表现在迎归英宗的决策上,如果为自己的个人安危和前程考虑,于谦完全可以阻挠英宗南返,而且以他当时的地位和景帝的心态,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是当也先提出欲放英宗南归,景帝又出于对英宗回来抢夺自己皇位的担忧反对迎回英宗时,于谦力劝景帝迎回英宗,英宗终于得以南返。于谦自然明白英宗南返对自己必定是一个隐患,但是于谦从国家大局和尊严出发,决然置自己的安危于不顾,而英宗发动“夺门之变”时,完全不念于谦在他返回明朝过程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报复心切,于谦就被作为第一个牺牲品推上了刑场。于谦的坦荡胸怀在他人生谢幕的那一刻显得如此完美而悲壮:儿子于冕告知英宗复辟,但是他仍然整搠朝服上朝,犹如一条鱼已然扑向那张它早已看见的渔网;他太坦然了,以至于在审讯时都不屑于一辩。

于谦一生“无欲则刚”,这一品性是促成于谦人生悲剧的重要因素,也便于谦的人格更加闪烁着绚丽的光芒。

第六,坚忍不拔、永不言败、敢于革新的精神。

时下,当我们表述“浙江精神”或者“浙江人文传统”的内涵时,总是将坚忍不拔、永不言败,不拘窠臼、敢于革新作为其中的重要构成部分,而这些精神都可以在于谦身上找到注脚。巡抚晋豫所取得的辉煌政绩和京师保卫战的胜利都需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永不言败的意志的支撑。整整18年里,于谦都是孤身一人巡抚在远离家乡与京城、远离亲人和朋友的晋豫大地上,18年中每年至少两度攀越巍巍太行山,跋涉于两省之间,18年中要对付频仍不断的旱灾、水灾、蝗灾、霜灾、雪灾以及由此带来的瘟疫和饥荒……如果没有发自内心地对晋豫大地的热爱、对百姓的忧念,没有超乎寻常的意志与毅力,难以成就如此辉煌的人生。

清人马志元曾说:于谦“行人之所不敢行,做人之所不敢作”(清)马志元:《重修于公铁犀祠记》,见(清)丁丙:《于公祠墓录》卷末,这句话很精确地概括了于谦不拘窠臼、敢于革新的精神,而于谦在巡抚晋豫和执掌兵部的过程中有不少做法就体现了他的这一精神。为使灾荒之年有更多的饥民赖以存活,他创设了预备仓,施行平粜制度,又命令各县设置两仓,施行了贷粮制度。他开设药局,向百姓发放药品,遏制灾后瘟疫的流行;他在山西、河南各县的交通大道两侧种上树木,每距三五里开凿一口井,这样既可以在夏天为路人遮蔽烈日,又可以给百姓提供饮水之便。景泰初,为了加强军队的战斗力,他创立团营,京军之制为之一变;又对武器进行改革。在以因循相袭、萧规曹随为明哲保身之道的环境下,于谦的上述做法是需要一种胆魄的。

诗人于谦虽然因为于谦晚年遭际祸乱,著作散佚较多,但仍留存几百首诗歌。明嘉靖六年(1527),王定斋所辑,河南大梁书院刻本《于肃愍公集》辑录于谦各体诗歌凡620首;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忠肃集》,辑录于谦诗为418首。作为诗人的于谦在明前期诗坛上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从明代开国(1368)至正统十四年(1449)的土木堡事变属于明代文学的前期。这一时期,在政治与文化的高压环境中,作家的主体意识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压抑,文学丧失了其描摹社会生活、歌咏人生、抒写真情实感的功能,而沦落为歌功颂德、粉饰太平的工具,无论是作家还是作品都趋于奴性化。而置身于这一语境的于谦,却秉承传统文人的理想品格,以诗人的社会良知和卓越的才情创作出了超然独立于奴性化语境之外的诗歌作品,对文学奴性化趋势起到了一定的反拨作用。

朱明王朝建立伊始,为巩固独裁专制的中央集权,在思想文化领域实行空前的奴化政策。朱元璋清醒地认识到思想文化专制之于加强皇权的重要作用,强调“治本于心”,认为“本于心者”,“其用无穷”《明太祖实录》卷六六。为强化思想统治,将程朱理学尊奉为官方学说,“令学者非《五经》、孔孟之书不读”(清)陈鼎:《东林列传·高攀龙传》,康熙刊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2年版。明朝规定各级学校诸生“所习自《四子》本经外,兼及刘向《说苑》及律令、书、数、《御制大诰》”《明史》卷六九《选举一》。明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以八股文取士,专取《四书》、《五经》命题,且《四书》要以朱熹的集注为依据。这种固定程式、规定字数,只能“代古人语气为之”《明史》卷七《选举二》,而绝不许考生发表个人见解的八股文,把知识分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在程朱理学的范畴之内,由此禁锢了知识分子的精神自由,强化了对知识分子思想与精神的奴化。与此同时,统治者对知识分子实行了空前的高压政策,洪武、永乐两朝对知识分子的制裁与迫害可谓令人发指。朱元璋颁布一条法令:“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寰中士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大诰三编》“秀才剁指第十”、“苏州人才第十三”,这一做法彻底剥夺了知识分子选择“隐”或“仕”的自主权。对于拒绝和朝廷合作或者藐视皇权的知识分子,朱元璋就用严刑峻法予以制裁,如“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断指不仕,苏州人才姚润、王谟被征不至,皆诛而籍其家”《明史》卷九四《刑法志二》。高启、张羽、杨基、王彝、徐贲等文士因为政治原因纷纷凋零,朱元璋通过对高启等名士的摧残向天下知识分子发出了警告:只有投靠政权、顺从朝廷才是知识分子全身远祸的唯一出路。朱棣发动“靖难之变”并于建文四年(1402)攻下南京,时称“读书种子”的方孝孺因为拒绝给朱棣写登基诏书,而被“株连十族”,即九族而外,再加上朋友门生一族,共有873人株连被杀,“谪戍绝徼死者不可胜计”,造成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株连十族”案。(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一八《壬午殉难》。朱元璋和朱棣对于文人肆无忌惮的摧残和迫害使得他们噤若寒蝉,文人们只有隐藏起自己的理性和情感,俯首听命于朱明王朝,文人的主体意识荡然无存。

朱元璋还通过文字狱祸摧毁知识分子的自由意志与独立人格。据《廿二史札记》记载,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福州府学训导林伯、桂林府学训导蒋质、澧州学正孟清等因所撰贺表有“作则”语被诛(“则”嫌于“贼”);常州府学训导蒋镇因其《正旦贺表》有“睿性生知”语被诛(“生”嫌于“僧”);怀庆府学训导吕睿因其《谢赐马表》有“遥瞻帝扉”语被诛(“帝扉”嫌于“帝非”);亳州训导林云因其《谢东宫赐宴笺》有“式君父以班爵禄”语被诛(“式”嫌于“弑”);尉氏县教谕许元因其《万寿贺表》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被诛(“藻饰”嫌于“早失”);德安府学训导吴宪因其《贺立太孙表》有“天下有道”语被诛(“道”嫌于“盗”)。(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二《明初文字之祸》,中国书店1987年版。这种妄加诛杀的荒诞行径给知识分子的思想带来了巨大的震慑与窒息作用。

总之,洪武、永乐两朝令人窒息的政治与文化环境、对知识分子的空前高压政策以及残酷的迫害与杀戮,摧毁了文人的主体意识,塑造了文人的奴性品格。明前期文人一方面出于全身远祸,另一方面因受程朱理学的熏陶,思想趋于麻木僵化,他们的作品既远离社会现实,又没有作者自己的真情实感,唯以宣扬程朱理学、为统治者歌功颂德为职志,文学由此丧失了其描摹社会生活、歌咏人生、抒写真情实感之本职。文人以及文学的主体精神和独立品格的沦丧必然导致了明前期文学的奴性化,并由此伴生了明前期文学的衰微与文坛的黯淡。

明前期文学奴性化的典型标志有二:其一是以宋濂、刘基、王、胡瀚等人为代表的浙东诗派,“基本上是南宋以来一直兴旺的浙东理学宗派的附生物”在宋濂等人的文学观念里,文学只能作为程朱理学的附庸物而存在,而基于这样的创作理论,他们的作品必然充斥着理学话头,寡于情致,质木无文,丧失了文学作品的审美价值。其二是在永乐初年到正统十四年(1449)在文坛占垄断地位的“台阁体”。“台阁体”作家继承了明初诗人宋濂等提出的“文以明道”的主张,创作上以宣扬程朱理学、为统治阶级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为能事,艺术上缺乏创造激情和个性,一味追求雅正平和以及所谓的雍容风度,致使作品流于枯燥乏味、萎弱不振。因其核心人物杨士奇、杨荣、杨溥皆系台阁重臣,推举“台阁体”,终使“台阁体”成为一种典范,广泛地影响着全国的文坛。

于谦历事永乐(1403—1424)、洪熙(1425)、宣德(1426—1435)、正统(1436—1449)、景泰(1450—1457)五朝,经历了“台阁体”几乎垄断整个文坛、文学的主体性和审美价值沦丧的主要时期。但是置身于文学奴性化语境的于谦却能抗拒这种流行文风的浸染,别标一格,创作出与“台阁体”作家风格迥异的作品。考察其原因,主要有三。

第一,如第三章所述,于谦中进士后没有被选为庶吉士而入翰林院,客观上使他得以摆脱“台阁体”诗风的浸染。明朝内阁大臣和翰林院庶吉士及由庶吉士升迁的翰林院史官和掌院官往往有师生之谊,其文风也往往一脉相承。更为重要的是庶吉士的升迁去留基本取决于内阁大臣,所以庶吉士及翰林院官员大多对内阁大臣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包括模仿他们的创作风尚。而于谦的锋芒毕露与“台阁体”的四平八稳相去甚远,自然不会被选为庶吉士而入翰林院,这是于谦诗歌能避免流于“台阁体”诗风的客观原因。

第二,于谦的为官经历是于谦诗歌迥然不同于“台阁体”诗文的主要原因。“台阁体”的创作群体——台阁大臣及翰林院官员和庶吉士深居殿阁,远离生活,其诗文自然内容贫乏。而于谦在永乐二十一年(1423)即出使湖广。宣德元年(1426)授为山西道监察御史。宣德二年(1427)又为江西巡按,他所看到的是豺狼当道、饿殍盈歧的残酷现实。巡抚河南、山西期间,他看到的是农村的凋敝,感受的是农民的痛苦。尤其是英宗正统以来,王振擅权,开矿、增税不断,国势日蹙,当政者对百姓的剥削可谓敲骨吸髓,极富社会责任感的于谦亲见亲历了百姓的苦难;“土木之变”后于谦又身处战争风云的中心。这样的经历使于谦自然不会去创作那些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之诗文,从而使其作品与“台阁体”诗文的雍雍穆穆迥然不同。

第三,独立的人格、刚直的品性、为民请命的情怀,是于谦独立于文学奴性化语境之外的根本原因。如前所述,“台阁体”的创作主体主要是庶吉士及翰林院官员,他们的升降去留几乎完全取决于台阁大臣,他们只要四平八稳就能官运亨通、青云直上。明代“凡史官在禁近者,皆媛媛姝姝,俯躬低声,涵养相体,谓之女儿官”(清)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中·孙承宗》,中华书局1961年版。这种怯懦的人格势必影响诗文创作的风格,他们在诗文中深藏锋芒,唯恐流露自己的真实心态而得罪台阁重臣。而于谦有独立的人格,为人刚正不阿,为官任事敢言,不断为民请命,从不为升迁之事阿附权贵,正统六年(1411)就因此被害下狱。《明英宗实录》卷七七;又,《明史》卷一七《于谦传》。做人如此,做诗更是敢于针砭时弊,指责权贵,披露自己的真情实感,因而得以超然于文学的奴性化语境之外。

于谦虽然经历了“台阁体”几乎垄断整个文坛、文学的主体性和审美价值沦丧的主要时期,但是却能秉承文人的传统品格,谨守诗歌的传统使命,创造出超然于奴性化语境之外的诗歌作品。具体而言,于谦诗歌对于明前期文学奴性化语境的超越与反拨意义在如下几个层面:第一,与“台阁体”作品丧失了文学歌咏人生的传统使命不同,于谦诗歌真实地体现其非凡的抱负和伟大的人格。

除了著名的《石灰吟》和《入京》诗外,于谦有很多作品展示了他的抱负和追求。《咏煤炭》抒写要像煤炭一样将光和热奉献给天下的愿望:凿开混沌得乌金,藏蓄阳和意最深。爝火燃回春浩浩,洪炉照破夜沉沉。鼎彝元赖生成力,铁石犹存死后心。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森林。(明)于谦:《于肃愍公集·文集》卷三。

于谦的《无题》赞扬了坚守名节的志士,鞭笞了贪图利欲之流: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所以古志士,终身甘温饱。胡椒八百斛,千载遗腥臊。一钱付江水,死后有余褒。苟图身富贵,剥民脂膏。国法纵未及,公论安所逃。作诗寄深意,感慨心忉忉。②(明)于谦:《于肃愍公集·文集》卷一。

《北风吹》以北风中的柏树自拟,表明自己无论处在怎样的逆境下都会不屈不挠的坚贞气节以及对逆境的蔑视:北风吹,吹我庭前柏树枝。树坚不怕风吹动,节操棱棱还自持。冰雪历尽心不移,况复阳和景渐宜。闲花野草上葳蕤,风吹柏树将何为!北风吹,能几时?②《题苏武忠节图》六首则歌颂苏武持节不辱的高尚气节:南北分携别意深,相看彼此泪沾巾。马蹄就道还乡国,雁足传书到上林。耿耿孤忠天地老,萧萧衰鬓雪霜侵。按图讲诵文山句,千古英雄共一心。(其一)河梁执手泪如丝,一别从今万古思。秉节还朝功独显,投生降俘罪何辞?雁飞汉苑通音信,马入秦关失路歧。富贵倘来君莫问,丹心报国是男儿。(其三)(明)于谦:《于肃愍公集·文集》卷四《题苏武忠节图(三)》。

第二,和“台阁体”文学作品远离社会现实、远离民众生活,以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为职志迥然有别,于谦诗歌表达了他对社会的关注和对百姓的悲悯,敢于向世人披露处于朱明王朝统治之下的下层民众的困苦和各级官吏的腐败,抒发了国难当头时一个爱国志士的情怀。

于谦现存诗作大多作于巡抚晋豫时期,许多诗歌直接描写了农民的贫困。如《收麦》:大麦收割早,二麦收割迟。带青摘穗不候熟,老稚借此聊充饥。去年夏旱秋又水,谷麦无收民受馁。今年种来十二三,纵有收成无积累。了却官租余几何?女嫁男外负债多。(《收麦》)②(明)于谦:《于肃愍公集·文集》卷一。

以苍生为念的赤子情怀始终渗透在于谦诗歌中,在巡抚晋豫任上,于谦最关注的是百姓祸福、庄稼丰歉,最欣慰的是物阜民康、苍生有望。《喜雨行》用近似民谣的朴素语言抒发了对丰收有望的真诚喜悦:夏田得雨苗青青,秋天得雨容易耕。夏田秋田俱得雨,农家不用愁收成。收成有望人心悦,四方万国腾欢声。嗟予菲才忝巡抚,惭无德泽被苍生。但愿风调雨顺民安业,我亦走马看花归帝京。(《喜雨行》)②大好春光来临,诗人并不快乐,因为他担忧着气候对庄稼的影响:谩说春光好,关心别有愁。雨悭禾未种,土渴麦难抽。吏牍勤被检,民风肆访求。寻芳游冶子,争识庙堂忧。(《春愁》)(明)于谦:《于肃愍公集·文集》卷二。

于谦人生最辉煌的阶段是在“土木之变”后。遗憾的是,这一阶段留下的诗歌很少,原因有二:一是值此危难之际,戎马倥偬,军务丛集,无暇顾及写作;二是“夺门之变”时,家遭籍没,作品散佚颇多。于谦现存诗歌中治军守边之作只有十余首。《出塞》、《阅武》等诗都极写出征将士的豪迈勇武、壮怀激烈:健儿马上吹胡笳,旌旗五色如云霞。紫髯将军挂金印,意气平吞瓦剌家。瓦剌穷的真犬豕,敢向穷边扰赤子。狼吞鼠窃去复来,不解偷生求速死。将军出塞整戎行,十万戈矛映霜雪。左将才看收部落,前军又报缚戎王。羽书捷奏上神州,喜动天颜无数优。不愿千金万户侯,凯歌但愿早回头。(《出塞》)圣主当天致太平,守城阅武向边城。一川花弄旌旗影,八面风传鼓角声。羽镞穿云与电疾,戈矛映日斗霜明。三军锐气能如此,会缚戎王献玉京。(《阅武》)(明)于谦:《于肃愍公集·文集》卷三。

《夜坐念边事》则从另一角度表达了对国家的深沉忧念和对战争的痛苦思索,公余夜阑,念及边事,想到那些边将只顾自己恣意享乐而不以士卒为念,于谦发出了深长的感喟,渴望军中有像西汉三杰(张良、萧何、韩信)和北宋名将韩琦一样的人物,使中华民族不再遭受外族蹂躏:萧然一室如僧舍,秉烛焚香坐夜阑。却笑酒酣毡帐暖,谁怜漏水铁衣寒。安知天下无三杰,但愿军中有一韩。世事关心成感慨,旋移书卷就灯看。③(明)于谦:《于肃愍公集·文集》卷三。

第三,与“台阁体”作家作品竭力掩藏个人思想、力求四平八稳不同,于谦诗歌体现了丰富、细腻、真实的情感。

于谦是一个情感细腻而丰富的人,常常在诗歌中抒发对家乡的思念以及对家人的眷恋和内疚,《夏日忆故乡风景》、《夏日忆西湖风景》、《远别离》、《寄内》、《冬至日思亲》、《登太行思亲》等都属于这类作品。于谦锋芒毕露、刚正不阿,以致在布满陷阱的官场中屡遭猜忌。到了晚年,于谦更是一再上疏辞官又始终得不到允准,因此,宣泄对人生的感慨、对功名的淡漠、对仕途的厌倦是其诗歌的又一主题。

今宵是除夕,明日又新年。爆竹惊残梦,寒灯照独眠。风霜催腊尽,梅柳得春先。抚景情无限,那能不怅然?(《除夕》)(明)于谦:《于肃愍公集·文集》卷二。

十年踪迹厌红尘,功业无成白发新。梦里不知身是客,觉来唯有影相亲。夕阳衰草梁园暮,细雨闲花沁水春。马足经行今几度,溪山应笑未归人。(《客中感怀》)③平明走马入京畿,杨柳飞花点绣衣。山外有山频入望,客中送客转思归。红云高拱天门邃,绿树深藏驿路微。渡却黄河知己少,临岐杯酒莫相违。(《送吴绣衣还朝》)⑤⑥(明)于谦:《于肃愍公集·文集》卷三。

九日炎蒸一日凉,晚来无事立徜徉。松簧月印当窗影,荷芰风传隔浦香。京国虽饶非故土,梁园徒好是他乡。何时谢老西湖上,为傍云上构草堂。(《晚凉书怀》)(明)于谦:《于肃愍公集·文集》卷四。

垂杨飞白花,飘飘万里去。多情蜂蝶乱追随,不问依栖向何处。一生漂泊无定踪,一似杨花趋暖风。今朝马足西边去,明日车轮又向东。可怜不识归来路,一去江山千万重。杨花本是无情物,懊恼人生在客厅。(《杨花曲》)(明)于谦:《于肃愍公集·文集》卷一。

小楼十二阑干曲,曲曲阑干见远山。望尽夕阳芳草色,天涯游子几时还。(《小楼春望》)(明)于谦:《于肃愍公集·文集》卷六。

临风长啸岸乌纱,宾主相望醉眼花。千里逢人俱是客,十年持节未还家。欲将海水添杯量,却笑秋霜入鬓华。酒醒更阑成独寐,梦魂依旧绕天涯。(《与顾、赵、范三绣衣晚酌,醉后偶题》)⑤世间白发最无情,才近中年次第生。碌碌俄惊四十载,萧萧初见两三茎。黄花晚节依然好,金液还丹岂易成。贪得由来戒迟暮,何须辛苦事功名。(《见白发偶题》)⑥第四,“台阁体”作品大多为应制、唱和之作,情感表达上力求雅正平和,这种艺术创造激情与个性的被遏制导致了作品的雕饰造作、僵直板滞、了无生趣,而于谦诗歌在创作上表现出了在“台阁体”作品中业已丧失殆尽的文学意趣。

作为军事家的于谦从不刻意为诗,而只是把诗当作政事军务之余遣兴抒怀的工具,因此不刻意追求精致的技巧和华丽的辞藻,这使其诗有率直天然、清新秀丽的特点。他在《玉岑诗集序》中说:“诗岂易言哉?发于心,形于歌咏,尽乎人情物变,非深于理而适于趣,则未易工也。”(明)于谦:《忠肃集》卷一二。他注意到了诗歌的本质,从而能在创作中自觉追求诗歌内容和情感的真实性,而较少注重诗歌的创作技巧,因而他的诗歌呈现出一种清新朴素的天然本色,《本朝分省人物考》称于谦“诗词清丽,脍炙人口”(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四二《于谦》,正是基于于谦诗歌的这一创作特色而作出的评价。于谦的古体诗大多涉及当时的社会现实,在对整个社会现状与民众生活情状的摹写上,力求简练准确,不着力渲染、铺排。其近体诗以写景记行、抒情言志为多,他对自然景物有较敏锐的观察和感受力,善于选择大自然的美丽之处并融进自己因时因地而异的真实感受,写得情景交融,意趣清盈。如“新月似银钩,弯弯挂客愁。相思万里外,薄暮倚层楼”(《见新月有感》),遥想妻子伫立层楼,见一钩新月而引起无限思念,简练含蓄,意味深长。《山行》一诗中“云从树梢起,水绕竹根流。酒旗摇村舍,钟声出寺楼”等句以浑然天成的语言描摹如画的景色、恬适的心境,臻于艺术胜境。于谦诗歌在抒情上往往直写胸襟、率直自然、不事雕饰。如《悼内》诗不借助词句的铺排和渲染,而在低回往复中抒发对亡妻的愧疚和悼念,凄婉悲切,催人落泪。《忆英》先写自己常常梦见女儿依绕膝下,字里行间包含着对女儿的宠爱和思念,更显一代民族英雄于谦柔情的一面。

如果说明代前期文学是漫长的寒冬里枯寂的荒野,那么于谦诗歌就如同一缕春光给文学的复苏带来了希望,虽然恢复文学的独立价值、振兴文学的传统精神有俟弘治(1488—1505)之后前七子、唐宋派、后七子等文学复古流派来完成,但是于谦诗歌使得文学又承担起了描摹现实、歌咏人生的传统使命,它给明前期文学奴性化潮流带来的反拨意义、对文坛时尚的台阁体文风所起的矫枉价值是不容忽视的。

行文至此,本书马上要画上最后一个字符了。在和于谦对话的这些时日里,有一种强烈的渴望始终弥漫于心头——想对于谦说:虽然由于本书已经陈述的种种原因,您的名字及其独特的文化价值,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尘封着,但是,总有一天,您的祠墓将出现像岳飞墓前游人如织的盛况,而不是现在这般的冷清凄凉;将有更多的人了解您不仅是保卫北京的英雄,还是一个拯救数十万饥民的卓越的地方官员,更是一个两袖清风、死无余资的清官;将有更多的人知道您是明前期文坛上具有独特价值和意义的诗人,“两袖清风朝天去”原来是您的壮语;将有更多的人读懂您“血不曾冷,风孰与高”的一生;您伟大的精神和人格力量,终将穿透500多年的历史尘烟,绽放出耀眼夺目的文化光芒,永远照耀和温暖着后人……这一天尚有多远?于谦自然不会期待——“名”对于生前的于谦来说一如浮云,对于死后的于谦来说更加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我们要期待多久?

于谦大事年表

1398年(明太祖洪武三十一年)1岁农历四月二十七日(公历5月13日)午时,生于杭州府钱塘县太平坊南新街于氏祖居(今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河坊祠堂巷42号“于谦故居”)。

1404年(成祖永乐二年)7岁王世贞《于太傅公传》载:是岁,僧兰古春见而大奇之,曰:“所见人无若此儿者,异日救时宰相也。”

1405年(永乐三年)8岁读经书,通大旨,善属对。

1407年(永乐五年)10岁有志于古文诗词,笃学不倦,颇受父母及邻里称赏。

1409年(永乐七年)12岁读书于慧安寺。

1410年(永乐八年)13岁少年于谦智慧过人,每遇难事,辄得奇计。文誉日起,留心诗赋之学,亦更仰慕诸葛亮、文天祥等先贤之忠义,有题咏赞跋。

1412年(永乐十年)15岁充钱塘县儒学生员,以文行名。

1413年(永乐十一年)16岁就读于吴山三茅观。

喜读唐陆贽之奏疏以及北宋苏轼之作,究古今治乱兴亡之道,慨然有天下己任之志。

1414年(永乐十二年)17岁乡试不第。仍读书于三茅观,更潜心求学,濡首下帷,足不出户。

1415年(永乐十三年)18岁巡按御史视学,惊异于谦之超凡举止,乃召使讲书,于谦肃揖讲高皇帝《大诰》篇,御史不得不撤席跪听。

1417年(永乐十五年)20岁再应乡试不第。

多种史书、辞书、于谦作品集(包括选本)及相关研究论著称本年前后作《石灰吟》。

1420年(永乐十八年)23岁乡试中式。中后谢绝世棼,更不交势利之人,人称有铮铮不夺之节。

1421年(永乐十九年)24岁中进士,列第三甲第九十二名。为主考官大学士杨士奇、侍读周述所器重。

本年前后娶夫人董氏。董氏系翰林庶吉士董镛之女。

1423年(永乐二十一年)26岁奉敕赍金帛使湖广,犒劳官军,兼招抚川贵瑶僮。以廉干著称。

1424年(永乐二十二年)27岁自湖广返京复命,疏劾将臣贪功妄杀无辜之过,并申明招抚边远少数民族服义归顺之由。旨下,切责川广将臣自后仍当相机招抚,不得邀功妄杀。

长子于冕生。

1426年(明宣宗宣德元年)29岁授山西道监察御史。

扈从宣宗朱瞻基亲征汉王朱高煦之叛。高煦投降之际,受命口数高煦之罪。返京后,所得赏赉与诸大臣同。

1427年(宣德二年)30岁为江西巡按。有《二月三日出使》诗,其中有“豺狼当道须锄殄,饿殍盈歧在抚巡”句,拯世济民之心灼然可见。

轻骑简从,遍历所部,延访父老,清理积案,雪冤囚数百人,深受江西百姓称颂。

1428年(宣德三年)31岁仍巡按江西。惩治江西宁王府官属借“和买”之名掠夺商民货物之祸。

江西百姓奉祀其生主于郡学名宦祠。

1429年(宣德四年)32岁巡按告竣,返京复命,率锦衣卫官校查缉长芦一带马快船之夹带私盐者。

奏劾陕西等处官校行为放纵,不自约束,屡屡扰害百姓。奏准,明宣宗遣御史查捕不法官校。

生女,名英。后嫁锦衣卫千户朱骥。

1430年(宣德五年)33岁明宣宗知于谦可担重任,又逢增设各部右侍郎为直省巡抚,管理诸镇税粮兼练卒抚民,乃御书于谦名授吏部,超迁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

单车赴任。夫人董氏以及子显、女英留住京城。

自本年始至正统十二年(1447)止,巡抚晋豫共计18年。

1431年(宣德六年)34岁二月,于卫辉、新德等地置仓,收贮秋粮,以赈济灾民。

八月,奏明黄河灾情。

1432年(宣德七年)35岁四月,会同巡按山西监察御史徐杰,都布按三司、都指挥同知李漠等,前往山西太原府沂州百姓武焕家查看“龙马”,又将“龙马”送往京城,并作《进龙马表》。

六月,请免开封府所属祥府等八县该纳秋粮56000余石,马草76000余束。

八月,会同巡按监察御史考察地方官吏。

十月,请添置布政司官。朝廷起复丁忧家居之魏源为河南左布政使,入佐于谦。

1433年(宣德八年)36岁二月,发官仓储粮赈济河南卫辉、开封等处受灾之饥民。

在山西烈石祠、城隍庙、晋祠等处祈雨,有《望雨无寐晓起偶题》、《祈雨蔬食》等诗。

1434年(宣德九年)37岁八月,明宣宗诏敕于谦等两京、湖广、江西、河南巡抚、巡按御史等官巡视当地灾情。

九月,于谦奏请处决二十一名强盗。

河南、山西两省蝗蝻成灾,于谦有《延津县》、《荒村》等诗。

1435年(宣德十年)38岁三月,奏准免去河南17000人营建山陵之劳役。

五月,考察南北直隶府州县官及各布政司、按察司堂上官。

六月,抚恤河南彰德等府共计5万余户复业逃民,并奏准朝廷悉免逃民复业者所欠税粮。

七月,请朝廷派遣御史一名,纠举大同军官私役军人、扣军资粮饷等不法之事。

九月,各处督粮总兵及巡抚官每年八月当进京议事。于谦以巡抚事多,未及抵京。户科都给事中卜祯奏劾于谦不按期来朝之罪。英宗以于谦巡抚河南、山西尽心竭力,不可罪,特宥之。

1436年(明英宗正统元年)39岁正月,将考察布政司、按察司及府州县官之结果上报朝廷。

五月,奏准裁革各处既无军卫又不当冲要而设之仓局及每年收粮不足5000石、收钞不及5万贯之课司局。

闰六月,上言便民十事:一、接济边储,二、优养军士,三、俭省吏役,四、清理军伍,五、查勘逃户,六、禁止揽纳,七、中钠盐粮,八、取用监生,九、辩理刑名,十、存恤孤贫。

遣子显归杭州,侍奉父母。

有《示冕》诗。

1437年(正统二年)40岁四月,奏准免河南开封、彰德、河南、怀庆、卫辉五府所属州县受水灾田地粮草。

五月,奏准暂时免征河南诸处税粮丝绢。

十一月,奏准将原定充军粮米29.8万余石存留河南所辖各府州县,以备赈济。

同月,前往各府州县,核实被灾田亩,查明确系缺粮民户,开仓赈恤。

十二月,奏准请将河南布政司所收宣德十年以前负欠粮米及正统二年起运草束改折米麦,俱留受灾府县,以备凶年赈贷。

有《初度》、《夜寒不成寐起坐观书》、《见白发偶题》等诗。

1438年(正统三年)41岁二月,督同巡按监察御史并布按二司委官视察河南开封等七府所属州县遭受水灾情况,查明淹没田地7万余顷。奏准免河南开封等七府所属受灾州县之税粮76.3万余石、草97.5万余束。

三月,奏准免去河南开封等七府所属受灾州县之税粮。

同月,刑部尚书魏源奏请朝廷将于谦改任副都御史,镇守宣府、大同,明英宗以于谦巡抚河南、山西,责任重大,驳回魏源所奏。

四月,奏准从原定运往万全等卫所粮食中改拨6万石运赴大同府仓,收纳备用。

六月,上言六条整饬边防之策:一、保障边民,二、休整边军,三、积蓄边储,四、挑选边马,五、修理城池,六、端正风俗。

同月,奏准蠲免河南受灾州县该纳食盐2年。

七月,上报开封府阳武县黄河决堤、怀庆府武陟县沁河决堤、归德州遭蝗灾等灾情。修筑沁河。

十二月二十八日(除夕),奏准量拨钞50万贯给山西大同府,积贮支给。

1439年(正统四年)42岁闰二月,以山西边境政务繁剧,奏请增设山西太原等府州县99处佐贰官。

六月,任巡抚职满9年,升为兵部左侍郎,仍巡抚河南、山西。食二品俸,并封父母三代。

七月,因河南、山西水灾、旱灾、蝗灾相继不断,日夜巡视河南、山西受灾各地,赈恤百姓。

1440年(正统五年)43岁三月,山西大同府等处以折粮金银成色不纯为由,抑令百姓重新煎销,于谦奏准以银一两折米二石,金六钱折银一两收库支用,以减轻百姓负担。

同月,奏准免山西正统四年夏税和秋税未征之数、正统四年以前拖欠之数以及逃民所欠税粮马草。

四月,治理河南开封、彰德等府蝗灾。

七月,置仓积谷以备饥荒,浚陂筑堤以备旱涝。

安抚河南、山西、南北直隶流民34000余户。

有《与顾、赵、范三绣衣晚酌,醉后偶题》、《客中感怀》、《和余吾驿壁间诗》、《郑州遇学正沈平之》、《郑州留别沈平之》等诗和《绿筠书舍记》一文。有书法《题〈公中塔图赞〉》一帖。

1441年(正统六年)44岁二月,创设预备仓制。预备仓粮预支给河南、山西各州县缺粮之民户,待秋成偿还官仓;确系贫乏及老弱病残无力偿还者免其所借,由官府设法补足,保证预备仓储备的充足。奏准令州府县各级官吏设法预备官仓粮储,朝廷派风宪官稽考,预备粮储未完成者不得离任。

三月,被六科十三道奏劾其因久不得迁而生怨愤,擅举王来、孙原贞自代,无人臣礼,下都察院狱,论斩。于谦获罪实为不交接权贵,每次进京议事,辄空囊示人,且赋诗曰:“手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入京诗》)五月,获释,降为大理寺左少卿。此前,右都御史陈智等以暑盛复审重囚冤抑者,录于谦名以进,遂得释。

六月,同乡、兵部尚书柴车卒。于谦感其清廉,有《挽兵部柴尚书》诗。

八月,以大理寺左少卿仍巡抚河南、山西。此前,于谦甫出狱,河南、山西数千吏民伏阙上书,请留于谦继续巡抚晋豫,周、晋诸王亦请留于谦。时山西频岁旱荒,民多转徙河南就食,户部尚书刘中敷奏请遣大臣前往安抚,英宗以于谦素历其地,遂有此命。

十一月,奏准从简营葬晋宪王,使军民免于劳扰。

1442年(正统七年)45岁二月,吊唁山西按察使徐永达。徐永达为官清廉,于谦见其官舍萧然,深为敬佩,解束带金赙之。

三月,应仁和(今属杭州市)褚福之请,作《仁和褚氏重修族谱序》。

四月,督捕河南开封等府蝗虫。

七月,以河南水灾、旱灾、蝗灾相仍不断,奏准免河南当年租税。

1443年(正统八年)46岁四月,翰林侍讲刘球因上言十事,为王振所害。于谦有《刘侍讲画像赞》一文。

1444年(正统九年)47岁五月,奏准免征当年河南、山西夏税。

七月,奏准减征河南开封、卫辉、南阳等府受灾州县的上年税粮,共30万余石。

九月,山西灾荒频仍,民多逃往河南居住。于谦巡访民情,招抚安顿山西逃民,使其安居乐业。

十一月,奏准河南、山西所欠税粮折钞缴纳。

1445年(正统十年)48岁二月,奏准将河南、怀庆二府官仓81万石粮储粜与大量流至河南的陕西、山西饥民,并严令禁止富庶之家乘机囤积牟利,使流民无饥饿之患。

五月,会同有司捕除河南开封府阳武县蝗虫。

六月,请复守丧去任的河南睢州知州仲广之职,获允。

同月,查勘河南可牧马之地,得17处。

七月,奏准减免山西平阳府等地当年该征布花、秋粮等。

八月,以河南各府逃民众多,奏准委派一名官员专理安抚逃民之事,并免除逃民复业者3年粮差。

同月,荐擢河南右参议宋兴为本司左参政。

十月,奉敕行移河南、湖广,委派右布政使年富等督责所属卫所,安顿山东、山西、陕西等处逃民7万余户。令无田之逃民耕种闲田及河水退后之滩田,并由官府赈济贫困无食者。数十万逃民得以安居。

1446年(正统十一年)49岁正月,因山西太原府阳曲县知县燕云抚民有方,于谦荐举其为潞州知州,升正六品。

四月,奏准暂停征收山西逃民所欠税粮。

七月,此前,以各处税课司局收钞数少,官吏俱旷职役,虚费俸禄供给,于谦已奏准革除直省税课司局,领其税于有司。是时,复设各处所国税课司局,征榷渐繁。

八月,奏准免河南开封、卫辉二府受水灾田地之粮草二分,其余八分准令折钞缴纳。

治理黄河水患,于汴城黄河岸铸镇河铁犀。并作《镇河铁犀铭》和《祭河神文》两则。

夫人董氏卒于京。是时,于谦虽年未五十,竟不再娶妻纳妾。董氏卒后,于谦有《悼内诗》十一首、《祭亡妻淑人董氏文》、《五七祭文》、《寒食祭文》、《七夕祭文》、《除服祭文》等。

遣子显赴京扶董氏灵柩回杭州府钱塘县,安葬在三台山于氏祖茔。

1447年(正统十二年)50岁四月,奏准从简营造代王朱桂陵墓,且从今往后诸王及嫔妃薨,陵墓皆须从简从省。

同月,请究诸王府擅自买仆,并将其净身以为内使之罪,诏令严禁此事。

五月,安抚近20万自山东、山西逃往河南的饥民,并奏准减免受灾地方之税粮,停免历年拖欠之税粮等。

同月,父于仁卒,享年80.

七月,得悉父亲病故,累章泣请回乡终制。英宗不许,仅命回乡奔丧,并遣行人汪琰谕祭,令有司营葬。

于谦将亡父葬于杭州三台山于氏祖茔,墓表由吏部尚书王直撰,靖远伯王骥书,都察院右都御史陈镒篆刻。

十一月,擢为兵部右侍郎,留部理事。先是,于谦奔父丧,及是起复返京,适罢山西、河南巡抚官,遂有此命。

有《奔丧途中感怀》、《谩书》等诗。

1448年(正统十三年)51岁五月,母刘氏卒,回杭奔丧。朝廷遣官致祭,命有司营葬。

六月,奔母丧毕,回任视事。

1449年(正统十四年)52岁七月,也先率瓦剌诸部,起兵衅边,分四路大举入侵明朝。

七月十一日,瓦剌也先进犯大同,大同守军失利。宦官王振怂恿英宗亲征。于谦和兵部尚书邝力言“六师不宜轻出”,吏部尚书王直率群臣谏阻。不纳,诏亲征。

七月十六日,英宗命弟王朱祁钰居守北京,率官军50万人亲征。于谦留兵部理事。

八月十五日,明朝军队遭遇惨败,40余万将士在土木堡阵亡,英宗北狩,是为“土木之变”。噩耗报至京师,京师大震。于谦北望号哭:“誓不与虏俱生!”

八月十七日,立皇长子朱见深为皇太子,时年2岁,因命王朱祁钰监国。

八月二十日,群臣在朝堂上击杀王振党羽马顺等三人,一时朝廷喧哗。百官惊恐不安,王亦恐慌,屡起欲退。于谦挺身而出,请王降旨奖谕群臣,制止了混乱。

八月二十一日,升为兵部尚书,总督军务。是时,朝廷上下皆倚重于谦,太后以于谦为众望所归,遂有是命。时朝廷劲甲精骑皆随英宗亲征,并于土木堡全军覆没,所剩羸马疲卒不足10万,京师戒严,人心惶惶。当日,于谦调取两京、河南备操军,山东及南京沿海备倭军,江北及北京诸府运粮军,驰赴京师。

八月二十四日,请封都督杨洪为昌平伯,镇宣府;荐都御史陈镒往通州等处,安抚畿内军民;擢广东东莞河泊所闸官罗通任兵部员外郎,提督守备居庸关;遣四川按察使曹泰守紫荆关,杨信民往白羊口守备。荐擢石亨为右都督,在京营兵。

八月二十九日,与文武百官合辞请立王朱祁钰。

九月初六,朱祁钰正式登基,是为景帝。遥尊英宗朱祁镇为太上皇,以翌年为景泰元年。

也先获悉明朝已立皇帝,扬言“行当决战”。于谦泣谏景帝:火速招募义勇民夫;内外局厂昼夜赶工,成造攻战器具;孙镗、卫颖等守备京师九门;将郭外居民徙于城内,随地安插。

九月初七,荐举辽东都指挥佥事范广为副总兵,佐理京营军操练。调山东都指挥韩青往居庸关协同镇守。

九月初八,遣都督孙安往雁门关,修筑城垣壕堑,以断来敌之路。

九月十五日,荐举郭在充总兵官镇守大同。

九月十七日,朝廷褒奖于谦等有功之臣,固辞。

九月二十三日,令修龙门、独石、紫荆、居庸等各边境关隘。

九月二十四日,令明军更换新制标号。

十月初一,瓦剌军大举入寇,也先挟英宗率主力掠过大同城东门外,并扬言将攻取京师,消灭大明。

十月初三,瓦剌前锋抵紫荆关北口,朝廷敕谕兵部造赏功牌,分奇功、头功、齐力三等。

十月初七,瓦剌挟英宗至大同城下,胁迫明军打开城门。守将郭登对瓦剌军大喊:“赖天地祖宗之灵,国有君矣。”拒开城门。

十月初八,诏命于谦提督各营军马,将士皆受于谦节制,都指挥以下不用命者可先斩后奏。于谦分遣众将率兵22万列阵京城九门。

十月初九,瓦剌劲骑自紫荆关、白羊口两路大举进犯京城,一时朝野上下,人心惶惶。侍讲徐(后改名有贞)倡言迁都南京,遭于谦呵斥。

十月初十,上疏请求战守,奏劾徐妄言南迁,当斩。景帝出榜告谕天下,固守京师。

同日,恐近关各处数万计储备粮草,为敌所夺,即先遣人焚毁,事后奏明朝廷。

十月十一日,也先列阵至西直门外,将英宗置于德胜门外。是时,或主战或主守,众论不一。于谦力主出城迎战,并身先士卒,躬擐甲胄,出德胜门外布阵,以示必死,且“泣以忠义谕三军”,明军人人感奋,士气倍增。

十月十二日,也先攻城受挫,遂以讲和为名,邀明廷遣于谦、石亨、王直等重臣出城见朱祁镇。朝廷以于谦等大臣系国家所倚仗,也先又无善意,拒绝也先之邀。也先不罢休,更索要金帛财物。于谦拒绝讲和之议。

十月十三日,和石亨等率军大败瓦剌于德胜门外。

十月十四日,瓦剌寇彰义门,于谦率部反攻,大败瓦剌。也先引兵由良乡退去。十三、十四日之战,重创瓦剌之兵力及士气,而明军则士气大振,此役遂成明朝和瓦剌交战形势之转折点。

十月十五日,遣人侦知瓦剌将趁黑拔营逃遁,而英宗不在敌营中,遂急令石亨等率军用大炮猛轰敌营,击死瓦剌万余人。

是日,封为少保。于致力辞。不允。

十月十七日,调兵遣将,追剿余寇,明军夺回瓦剌所掳百姓万余人。

十月二十八日,于谦再请辞去少保、总督,仍任兵部尚书。不允。

十一月初,瓦剌退出塞外,京城解严。景帝下诏抚安天下。于谦指挥的京师保卫战终于告捷,明朝转危为安。

同月,也先声言欲送英宗归明廷,朝廷大臣多主议和,迎归英宗。于谦独排众议,称“社稷为重,君为轻”,并部署各关隘守将。

十二月十三日,遣将官操练京师官军。

1450年(明代宗景泰元年)53岁正月初七,派署都指挥佥事石彪、都指挥梁泰统领官军,抵大同,协助大同总兵官郭登剿杀敌人。

正月十一日,杨洪请敕总督军务少保于谦以将权。景帝答复:“于谦已总督军务,即将权也,其余军务,兵部即计议行之。”

正月十七日,诏令于谦会同兵部以及五军、三千、神机三营将官计议官军操练之事。

正月二十二日,奏请增添怀来、永宁两处兵力,仍令都指挥杨信往来提督,修葺城池,筑立墩台,预备粮草,提防贼寇。

正月二十三日,也先驻扎断头山,于谦、石亨等议,令都督佥事石彪率军往雁门关,相机剿杀。

同日,奏劾杨洪之子杨俊擅自弃城脱逃之罪。

正月二十五日,奏劾镇守雁门关都督佥事孙安纵寇殃民之罪。

正月二十七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罗通奏劾于谦、石亨等苟全性命、保守爵禄。于谦请辞少保、总督。不允。

同日,奏请令石亨、杨洪各领4万精锐马步官军,分别前往大同、宣府镇守御寇。

闰正月初七,边境战报屡至,奏请军队应以操练为重,不可随意调遣,并将2万名起运粮草赴宣府之京营士兵调回京城。

闰正月初九,瓦剌侵扰宁夏边境,杀掠甚众。

闰正月十二日,奏请武清侯石亨等仍旧免朝,每日下校场操练士兵,诏令石亨继续免朝,于谦每三天下教场,总督操练官军。

闰正月二十五日,景帝诏敕于谦:原先于德胜门、西直门和彰义门等处抗击瓦剌之官军,战功多有不明,但既往不咎。今后要如实奏明战功,不许徇私舞弊。

闰正月二十九日,向朝廷提出防守四大要务:一、请怀来、永宁守备将官严督军士,不准擅自弃城逃跑;二、添拨军士到各关口修筑城墙、抵御敌人;三、请令总兵官石亨等于京师各营官军中拣选精锐者组成营阵,加强操习;四、请于京城四面修筑墩台。

同月,授计于侍郎王伟,除去叛贼小田儿。

二月初六,派遣官军在鹞儿岭、土木一带寻找明朝阵亡将士的遗体,善加埋葬。

二月初八,请令石亨率官军往大同安边守备,防御敌寇,屯种田地。

二月十七日,投降瓦剌的太监喜宁伏诛。

二月二十四日,再辞总督、保傅之重任。不允。

同日,荐擢戎亨、陆祥、邓斌等为署都指挥佥事,分别协同守备紫荆关、白羊口、倒马关。

二月二十九日,请令勋臣后代随各营总兵官操练。

三月初,也先、赛刊王入寇大同、阳和,大同王入寇偏头关,答儿不花王入寇乱柴沟,铁哥不花王入寇大同八里店,铁哥平章入寇天城,脱脱不花入寇野狐岭及万全。所过之地,掠夺人畜,烧毁民房。

三月初八,诏令于谦整搠军马,护卫京师。

三月十三日,朝廷赐予谦亡父于仁葬地粮米。

三月十五日,明军所用长枪杆长刃短,于谦以为此种兵器难以回转攻刺,奏准改为刃长杆短。

三月二十日,奏准停止宫内遣宦官往真定、河间等地采办野味,往直沽、海口收集干鱼等扰民之事。

四月初五,奏劾都督佥事张骄奢淫逸、临阵脱逃之罪。

四月十五日,瓦剌屡屡犯边,声息不绝,于谦请增添京师之守兵。

四月十八日,请令有司增拨武器给紫荆关、白羊口、倒马关、天寿山及黄花镇诸关隘。

四月十九日,大同参将许贵奏请遣使者与瓦剌求和。于谦愤而请诛许贵。景帝从于谦之议,于是边将人人言战守。

四月二十三日,镇守浙江太监李德奏劾文武廷臣于御前捶死马顺等有乱祖宗法度。于谦等甚为愤慨。

四月二十六日,易州、涿州、保定、真定、通州等俱为京师藩屏,于谦奏请增兵镇守。

五月初一,奏请供足官军口粮。

六月十五日,以四方多故,举步维艰,建言景帝应“益谨敬天之诚,益推仁民之心,益遵法祖之训,则上天亦始终显相将见,灾异自消,嘉祥自至”。

六月十八日,请令边关守将严加防范泰宁、朵颜、福余等三卫。

六月二十日,朝廷命罗通前往镇守山西。罗通非但不欲行,还奏请朝廷令于谦、杨洪与其同往。于谦遂请往山西。景帝不允,仍令罗通往。

六月,会同太监曹吉祥部署京师九门将士军马和战守方略。

七月初一,景帝召文武大臣议也先请和及迎复英宗事。于谦力主迎复英宗。

七月十八日,朝廷遣右都御史杨善、工部侍郎赵荣,赍金银书币,使瓦剌。

八月初二,英宗朱祁镇启程南归。

八月十五日,明英宗抵京,入居南宫。

八月十九日,诏令将土木之变后调来京师的各地运粮官军发回原地,而于谦以为瓦剌虽已请和,但反复无定,不可放松戒备。

八月二十八日,请敕石亨、杨洪等各率精锐马步官军4万名前往守备大同、宣府。

九月二十七日,景帝赐予谦诰命,并封赠其曾祖、祖父母、父母及妻。

十月二十八日,于谦以为瓦剌虽已纳款请和,但仍存诡诈之心,遂上守边方略若干。

十二月初四,荐举陕西都司指挥使马让为都督佥事,充副总兵,协同总兵官张泰镇守宁夏。

本年前后,有《出塞》、《入塞》、《闻甘州等处捷报有喜》、《阅武》、《夜坐念边事》、《塞上即景》等诗。

1451年(景泰二年)54岁二月十五日,因南京大报恩寺塔遭雷雨击损,请辞少保、兵部尚书及总督军务之职。

是日,奏请严整军队,革除受贿卖军之弊。

二月二十七日,因于谦自奉俭约,居所简陋,仅蔽风雨,景帝赐第西华门,于谦固辞。不允。乃取景帝所赐玺书、袍铠、冠带、弓箭之属于堂,悉加封识,偶往省视,仍居旧宅。

三月初一,为殿试读卷官。

三月十一日,奏劾宣府总兵等官擅自纵放士兵。

四月十五日,请令各镇守等官及附近军卫遇警互为策应。

六月初三,奏准疏放老弱病残兵士,另选壮勇之士充实行伍。

六月,会同石亨将考核京师各营坐营把总、管队等官的结果奏报朝廷。

七月,此前,石亨荐举于谦之子于冕。朝廷授予冕府军前卫副千户之职。于致力辞,并奏劾石亨:“不闻举一岩穴幽隐,拔一行伍微贱,以裨军国之务,顾乃荐臣之子,于公义安在?”由此结怨石亨。

九月二十七日,此前,右副都御史年富巡抚大同,因执法甚严而遭人诬陷,于谦为年富辩,遂令年富继续整饬边务。

十一月初八,六科给事中十三道监察御史交章奏劾于谦、石亨、柳溥等治军无法。

十一月十六日,奏准由礼部出资赎回被瓦剌掳走的边关百姓。

十二月十二日,景帝以罗通牵制于谦兵权,于谦又屡受罗通猜忌,故再辞总兵之权。景帝不允,仍令于谦总督军务,罗通协赞提督操练。

1452年(景泰三年)55岁正月二十二日,脱脱不花王与也先相互杀戮。于谦会同石亨等建言趁机率兵剿灭瓦剌部。不允。

四月初八,请令京师五军、三千、神机等营,及各边关总兵等官整搠人马,加紧训练,有备无患。

四月十六日,请令辽东、永平、山海、宣府、大同、延绥、宁夏总兵等官部署兵力,加强守备。

四月二十四日,景帝欲易储,命于谦、王直、陈循等俱兼支二俸。于谦、王直等力辞。不允。

五月初二,朱祁钰废皇太子见深,立己子见济为皇太子。

五月初四,再辞二俸。不允。

五月十六日,献黄帝破蚩尤之阵图。

六月二十七日,劾陕西都司管操都指挥同知杨得清贪图财贿,卖放私役军士,请治其罪。

七月初四,奏劾广东副总兵都督董兴、广西副总兵都督武毅纵寇长奸、卖军贪财之罪。

七月二十七日,请敕南京守备官员部署守备之策,整饬军务,用心提备。

九月初一,荐擢兵部郎中王伟为兵部右侍郎。

九月初七,奏准减免河南、山东受灾州县应纳马匹。

十月十四日,遣人访得各营军士自团营外多为权要及所管官旗私纵役使,请令法司究治其罪。

十一月十九日,请辞总督军务之职。

十二月二十七日,会同太监阮简及监察御史、给事中等官整点各营官军,查得官军不到者动以万计,于谦以为此系总兵官及坐营把总等官苟且因循、管束不严所致,奏请量加黜罚。

十二月,改革军队建制,创立团营。

有《新年客怀》等诗,屡有罢官归乡之愿。

1453年(景泰四年)56岁正月十九日,作《梦中作梅花》诗。

二月,奉敕选拔精锐官军舍余15万余人,列营操练。

七月二十三日,赐予谦诰命,并封赠其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

十一月,部署官军,防备受制于也先的朵颜三卫袭击北部边境。

1454年(景泰五年)57岁正月十三日,奏准由朝廷出资赎回被瓦剌所掳走的边境百姓。

二月初五,各处边境累报声息,奏请令三营总兵官石亨、柳溥、张共同计议战守方略。

三月初一,为殿试读卷官。

三月中,在十团营中挑选精壮军士,作为先锋;又在五军营中选拔精壮军士,以备策应。

十二月,痰疾发作,景帝令兴安、舒良携御医往视,并赐白金五十两及羊酒、白米等。景帝还特幸万寿山,伐竹取沥为其和药。

自总督军务以来,屡遭怨谤。是岁,兵科都给事中苏霖奏劾于谦权势过重,却推诿责任;十三道监察御史李琮等奏劾于谦恃权蒙蔽,擅举乡里亲戚;吏科都给事中林聪劾于谦擅举同乡。太监兴安为其辩护,曰:“日夜与国分忧,不要钱,不爱官爵,不问家计,一子一女且不顾。朝廷正要用人,似此等寻一个来换于某。”

1455年(景泰六年)58岁正月初三,以病在告。调工部尚书石璞为兵部尚书,协理部事,于谦仍执掌兵部。

正月初五,因病辞兵部掌印。不允。

十二月初九,自请前往湖广讨伐蒙能之叛。

1456年(景泰七年)59岁五月,请致仕。不允。

十二月,因来年正月郊天在迩,文武群臣、各营军马俱在城外,奏准推迟瓦剌来京入贡日期,以保京城安全。

1457年(明英宗天顺元年)60岁正月十四日,景帝病重而储位未定,群臣请立太子。不允。

正月十六日,群臣请复立沂王。不允。

正月十七日,石亨、徐有贞、张、曹吉祥等用英宗朱祁镇复辟。

于谦与王文、范广等下狱。被诬以“意欲”迎立外藩之罪,论斩。

家被抄没。于谦虽身居显位,但家中毫无余资,仅有书籍,独正室上一锁,启视,乃景帝所赐之蟒衣剑器,别无他物。

嫡子于冕、养子于康、婿朱骥谪戍龙门。

正月二十二日,遇害。终年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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