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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击垮

这两座城市几乎成了我命途中的枷锁,把我牢牢地囚禁了起来。

1

夏天的时候我毕业了,找到了一份出版社的工作。跟洛宇风光无限的银行工作相比,我的工作内容要基础简易得多,每天只是看一些简单的文稿,守着字典修改一些错别字,或者把一些数据输入到表格中,还有相当长的一部分时间我还算半个前台接待,把电话转到每个办公室的分机中,加上收发快递什么的。

我忽然又想起了在北京的那份前途无限的报社工作,因为洛宇我放弃了,也许这放弃的就是我的大好人生,这谁也说不准,也许未来不久我真的可以在那个行业里独当一面,让我爸我妈为我感到骄傲和自豪。可我不想对洛宇说这些,不想像祥林嫂一样不停地跟他唠叨“你看我为了你放弃了……”“都是你不好,我为了你……”这不是什么可以拿来说的资本,洛宇没对我有任何要求,这都是我的选择。

“储希,晚上一起吃个饭吧,庆祝你毕业后找到了第一份工作。”洛宇在中午休息时给我打电话说道。

“你怎么知道就没有别人约我?”我调侃道。

“好好好,储大美人,”洛宇笑道,“我知道约你的人都排队大拐弯排到西伯利亚了。那能让我加个塞儿不,让排到后面的人先冻死一帮?”

“想加塞儿的人也排到了中东了,怎么办?”我说道。

“你怎么这么不专业呀,”洛宇说道,“我早就开始排队了!”

当然对这些我已经很知足了,因为我已经开始名正言顺地拿薪水。洛宇为我庆祝的那天晚上他送了我一双酒红色的克里斯提·鲁布托,价格不菲,妖冶非常。“喜欢吗?”洛宇微笑着问我。

“喜欢。”我言不由衷,“……你真觉得……这种高跟鞋适合我吗?”

“不适合。”洛宇答道。

“那你为什么要送给我?”我问道。

“在我心里……”洛宇说道,“是没有什么东西配得上你的,送给你什么我都觉得不合适。”

“……油嘴滑舌……”我笑道。

“我只是觉得这些东西兴许你上班的时候会用得上。”洛宇说道。

那双鲁布托我一直收藏在柜子里,因为我实在是驾驭不了这种高跟鞋,但是它却能代表洛宇对我的关爱,我把它锁起来想要永久珍藏下去。我不知道这份美好到底能持续多久,我们也从未谈过将来,似乎那是一件比遥不可及更要遥不可及的事情。我只希望这样的状态不要改变,起码让他在我还爱着他的时候留在我身边。

在往后的日子里,洛宇又送了几个香奈儿和普拉达的皮包给我。“洛宇你疯了吧!这些东西都多贵呢……”我对他喊道。

“钱都不是问题,”洛宇对我说道,“我只想让你开心。”

“有你在我身边我已经很开心了,”我答道,“你真的觉得我需要这些吗?”

“……储希……”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对待你从前的女朋友的,”我对洛宇说道,“你不必这样对待我。”

我的反应有些过激和矫情了,我早就听周皎提过洛宇实际上是一家大集团的太子爷,但我没有放在心上。我不能去想,一直都想摆脱这些,我从来都认为我的命途是和“富二代”这样的词语完全绝缘的。

“储希,你眼光可真好。”在一次吃饭的时候周皎一边叉牛排一边对我说道。

“那还用说,我的眼光当然是没的说了……”我得意地答道,“……你是指什么?”我警觉道。

“我那气场强大的室友陈洛宇呀!”周皎说道,“我还能指什么。”

“当然了,”我说道,“洛宇不知道比你强多少倍呢!”

“人身攻击啊人身攻击,”周皎对我旁边的珍说道,“亲爱的,你快帮我还击报仇!”

珍气鼓鼓转过头来看着我,看了我足有一分多钟,我也不甘示弱地回瞪着她,我们两人就像为争夺雄性而打斗的母羚羊一样,颇有泼妇碴架的意味。

“……我还真没办法给你报仇……”珍转过头对周皎说道,然后继续吃自己盘子里的食物,“陈洛宇的确比你强呀!”

“你说什么?!”周皎怒道,“你这个吃里扒外的死女人,枉我对你那么好,你居然向着别的男人。”

“死周皎你再说一遍试试看!”珍一拍桌子说道,“信不信我废了你?”

“……没有没有……”周皎立刻赔笑道,“你是我的姑奶奶,我不敢说你。”

“储希,好眼光,别理死周皎,”珍拍了拍我的手说道,“他那是赤裸裸的嫉妒……人家陈洛宇年轻能干,有模有样,有自己的事业,还有一大笔家产呢!”

家产……

“你们说什么呢?”我问道。

“你不知道呀储希?”周皎问道,“洛宇那可是地地道道的富二代呀!你难道没有发现吗?他穿的衣服从里到外全是贵得吓死人的大牌啊,还有手表皮鞋什么的,你也太没有观察力了!我悄悄地跟你说,倒贴他的姑娘那可不止这个数。”说着他伸出了双手十个手指头,“我们刚住在一起的时候,每天他的手机都快被打爆了,没完没了的小姑娘呀。储希,你可得把握住了呀……”

“……我……”

“哎呀储希你就别在我们两人面前装了啊,”周皎说道,“要不你怎么见人家第一面就蠢蠢欲动了!”

“谁蠢蠢欲动了!”我有点生气了,“你别招我啊!我那一次问你是想要把他的车还给他,他送我去卢森堡把车留在那边了,我不得还给他嘛,这是人之常情!”

“你别瞎说!”珍对周皎说道,“我们储希才不是嫌贫爱富的人呢……”

“女人哪有不嫌贫爱富的!”周皎反驳道,“储希,你可真是捡到宝贝了,千万别放手啊!”

那顿饭没吃完我就头也不回地走了,身后是珍在狠狠地责备周皎。其实不怪周皎,他只是嘴有点贱,说的都是大实话,我偷偷瞄过洛宇的衣服领子和袖标,他的一件衣服足以顶过我半衣柜衣服了。我一直没往深里想,找一个优质多金男应该是很多女孩子的理想吧,但那时我却希冀他所有衣服加上手表都是温州摊贩手里的假名牌。

我没有向洛宇求证什么,也没有神经兮兮地收集细微的证据来证实周皎的说法,他有的很普通的正装袜子就已经上百欧元,我原本以为是他薪水可观的原因,其他的东西我便不需要再求证什么了。

我还是希望洛宇是那个他让我看到的样子,一个普普通通混在巴黎的小白领,辛苦攒钱,有一辆看起来很破却还能开的老爷车,跟留学生合租一套公寓。我不在乎他能送我什么礼物去哪个等级的餐厅吃饭,我们在人间烟火中嬉笑怒骂,攒两个月的钱才敢去吃一顿大餐,偶尔会因为物质的窘迫而斗嘴,这些我都不在乎,我真想能跟他一起慢慢攒钱收集细小的幸福往“家”的那个方向走。

可一切美好的愿望都止于那个下午。

那天我心绪不宁,荷尔蒙又开始给我捣乱了,我正在给老板做一份上一季度的收入数据表格,苦于那些像磁场一样凌乱的数字不能自拔,木讷地直挺挺坐了一整天脖子和肩膀都喀啦喀啦作响。周皎跑到了我工作的地方:“储希,你怎么还在上班呀?”

“你真好笑……”我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我不上班你发我薪水呀!”

“你赶紧请半天假,”周皎敲着我的写字台匆忙地说道,“洛宇辞职了。”

“什么?!”

“先别说那么多了,你快请假跟我走!”周皎拉着我的胳膊就往外走,“公寓他已经托人给退了,他现在已经拿上行李在机场了,准备回北京!”

2

周皎和珍连拖带拽地把木头人一样的我弄到了戴高乐机场。一路上我的脑子全是空白和乱码,我理不清,算不清楚洛宇他到底想怎样,我更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该以什么样的身份去挽留他,是他的正牌女朋友,是他的红粉情人,还是只称得上是一夜情的“性伴侣”?

我有什么资格?我才忽然发现自己根本玩不起,表面的洒脱背后只是满地的眼泪。

我躲在柱子后面,不知道还要不要再见洛宇一面。我看见了他拉着行李箱,穿着一身烟灰色的修身西装,腰板挺直,正在仰头核对航班时间。我还是那么喜欢他,却不知道此刻我还能做些什么。认识他之后我浑身都充斥着这种无力感,总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上还有什么力量来挽救局面。

“快去留住他呀,”珍把我从柱子后面往外推,“储希你还在等什么呢?!”

“我要怎么留啊!”我忽然哭着喊了一声,“他都已经决定走了!”

洛宇听见了,他猛然转过身,机场里无限嘈杂,行人各色匆忙,就像一个我不能理解的摄影镜头,我们之间不过十几米远的距离,却仿佛有一条深不见底的河,生生把我们隔开了。他咬着嘴唇,想要扑过来,可不知道是一种什么力量让他忽然止住了。

“储希……我得回北京了……”洛宇指了指登机口,“……我们……”

“你要走,是什么时候的事?”我问道,强忍住了泪水,“陈洛宇你是不是真的在耍我……”

“储希你别这样。”洛宇说道,“我本来不想回去,有一些事情还是需要我回去处理……”

“陈洛宇。”我嘴唇颤抖地对他说道,“我在你心里,连一件东西都不是!”

“都是我的错!”洛宇对我说道,“你别这么对自己,全是我的错!”

“你养条狗,在你离开家的时候还知道给它留好了食物去逗逗它哄哄它,”我说道,“而我呢?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从来都不跟我说一声,我连一个垃圾场都不如。”

“储希你别这样!”

“……就这么算了吧,算了吧陈洛宇……”我对洛宇说道,“我不想强求你什么,也请你对我公平一点。”

“储希,你再给我一点时间……我没有告诉你我要回去,是因为……因为有些事……我也难以启齿……”洛宇说道,“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努力一次。”

“陈洛宇,我不是三岁小孩子,我也不是傻子,”我说道,“就算你不在乎我我不怪你,你最后给我留点尊严好吗?”

洛宇没有说话,他走过来抱住了我,用了从未有过的那种力度,几乎把我勒得喘不过气,我每一根骨头都快要断裂。这个拥抱让我感觉很不舒服,很难受,可是恐怕这就是最后一次了,从此以后我还会不会再见到洛宇我都不知道。我强忍着疼,忍着泪,身体绵软地待在他的怀里,甚至连知觉都没有了。

半晌,洛宇从西装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枚银色镶钻的项链,是一个小木马,他轻轻地戴在了我的脖子上,抚弄好我的头发。

“你大概真的要自己照顾自己了。”洛宇吐气如兰地低头对我说道,“答应我,无论我们两人能走到哪一步,哪怕这些都是未知的,都不要轻贱自己,在我心里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配得上你。”

我哭着转头走了,放他回了北京。

我不能可怜巴巴地恳求他,尤其是在知道他是个有钱公子之后,我的自尊心更不允许我这么做。他要来便来要走便走,我的世界就像一个廉价农贸市场的大门随时为他打开,我只是不想期期艾艾地挽留他,也许这就是我们两人的宿命,我们都要面对现实。

那个木马项链我从来没有摘下来过,我让它时刻贴着我的胸口,以便可以拉近我们的距离。

真像我们两人,来来去去,前前后后,若即若离,却没办法在一起。

来易来,去难去,两点一线,没有可以跨越的四蹄。

我继续留在巴黎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工作上没有太大进展,我没什么追求和力气。偶尔跟周皎和珍胡扯乱扯一番,他们两人达成了一种默契,绝不在我面前提“陈洛宇”这三个字,周皎的嘴也老实了很多,有时他不小心提到有关洛宇的事情时,珍都会踩他一脚或者瞪他一眼。“你们用不着这么敏感,我都已经没事了。”我对他们俩说道,除此以外我们的生活平淡得再没什么值得书写的地方了。

洛宇走之后我又去了一趟卢森堡见一位友人,这时我已经考到了驾照,之前洛宇把他那辆黑色老式雷诺留给了我。我独自一人开着洛宇的雷诺去了卢森堡,在我拿到驾照那天洛宇说想送我一辆新车:“甲壳虫怎么样?很适合女孩子开,尤其你这么可爱。”我赶忙回绝了:“我平时上班又用不着开车,如果需要的话,我就开你的老雷诺好了,破是破了点,能开就成……”

没想到,如今一语成谶。

副驾驶的位置上还放着他没有带走的一件棕色夹克外套,那天与我们第一次见面一样是个阴天,没有什么明亮的光线。我靠公路边停下车转身捧起了他的外套,上面还留有他的体香。我特别迷恋洛宇的皮肤散发出的一种阳光味道,细细密密,从每一个毛孔中散发出来。从前我经常趴在他的身上一遍遍皱起鼻子闻他皮肤的味道,他每次都装作害怕的样子:“干什么呀,你属狼狗的呀,吓死人了。”

“你身上的味道好闻嘛!”我跟他起腻地说道。

“储希,如果以后你失业了,”洛宇对我说道,“你可以去应聘一个新工作。”

“什么工作?”

“缉毒犬。”洛宇笑道,我打了他好几拳,“多霸气啊,第三百四十三号缉毒犬储希,雌性;特征:嗅觉灵敏;专长:闻味儿、哼哼、睡觉、哭鼻子、打人。瞧瞧瞧瞧,你有这么多特长呢,一定会是名优秀的缉毒犬……”

现在回想这些往事总会让人心疼,我擦干了眼泪继续开车。我不知道洛宇是不是能很快放下我们之间这段感情,或许他真有难言的苦衷。然后我自嘲般地笑了笑,他是富家公子哥,他那么会逗女孩子开心,这些“富二代”大多都是玩完就算的人吧,谁会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一个女孩身上,谁又会抱有真心呢。

他也不会免俗。

在卢森堡的友人家里,我结识了一个国内来的小学妹,跟我念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她自信满满地对我说:“小希姐,咱们一起做点事吧。”

“做事?”

“就是呀,你来到巴黎之后得天独厚,”小学妹说道,“你没有想过要干点什么事业吗?”

这真让我脸红,我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要干什么事业,能够找到一份工作我已经谢天谢地万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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