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星期的排查工作,犯罪嫌疑人终于浮出水面。内部会议上,韩萧向局长汇报调查结果,初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陆丙华,45岁,洪易集团公司董事,已婚,生有一女。死者是陆丙华包养的情妇,两人与4年前认识。而根据法医验尸报告,死者在死前曾与不明男子发生性行为,后经验证确定,死者体内****归陆丙华所有。可以确定,死者生前几小时所见之人,正是陆丙华!而提取的那晚摄像监控记录也证实了陆丙华曾于那晚出现在酒店!”
“好!”局长对这个属下非常满意,道:“立刻向上级申请拘捕令,把陆丙华抓回来审讯!”
“是!”韩萧应声而起。
随即,警方对陆丙华提出了刑事拘留,人被扣押在审讯室,逼问口供,陆丙华一口咬定对事情毫不知情,警方居然也对他无可奈何!
原来,虽然可以证明那晚陆丙华与死者见过面,却缺乏强而有力的直接证据证明杀人凶手便是陆丙华。反而,陆丙华还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证明也是那晚的监控摄像,昨晚20:25分,死者走入酒店并定下客房,之后便无离开记录。20:15分,陆丙华进入酒店,并与11点25分左右,离开酒店,当时的客车打理员可以为他作证。
而死者的死亡时间却是在当晚24点到第二天凌晨1点间,这中间相差一个多小时,而且,更巧合的是,陆丙华走后没多久,就有客服给1832号房送过酒,客服可以证明出来开门的确实是死者本人。
也就是说,陆丙华走出酒店后,死者当时还活着,这便成为陆丙华最有利的不在场证明了!而且这当中还有死者生前亲笔所写遗书,这使得死者是自杀成为可能。
这看起来似乎很合理,但是太多的巧合便成了刻意。韩萧知道,死者欧玲玲肯定是被人谋杀的,而凶手肯定就是陆丙华,可是,一切都要讲究真凭实据的。
韩萧很懊恼,想着肯定是中间某个环节被忽视了,拿着手中的资料看了又看,最后却是气愤地将资料扔在一边,眼看法定的拘禁时间就要到了,陆丙华的律师也在极力保释当事人,而能证明陆丙华是杀人凶手的罪证却又是那么苍白无力,其最终结果肯定是陆丙华被无罪释放!
难道要死者站出来指证他就是杀人凶手?!
韩萧心中竟有了如此可笑的想法,就连自己也觉得非常荒谬,死去的人还有可能站起来指证杀死自己的凶手吗?这样太天方夜谭了吧,要真是如此,还要警察干什么呀!
“当然可以!”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闯入韩萧脑海。
韩萧身子一怔,惊恐地望向身后,一个身穿红色睡衣全身沾满血的女子,早已站在了他的身后,此女不是死者欧玲玲又是谁?
韩萧吓得魂不附体,见欧玲玲满脸血污,面无完肤,想起那日检查欧玲玲尸身的情景竟如出一辙,顿时脸色苍白,慌忙后退,迅速从腰间拔出配枪,瞄准欧玲玲,大喝道:
“你究竟是谁,居然敢在警视厅装神弄鬼!”
“没用的,你现在是我的猎物!”
诡异的声音伴着狰狞的面目围绕着韩萧,让一切都陷入了恐怖而复杂的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