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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人间冷暖(5)

我走过去,把这个冒失的人扶起一看,原来是中学时的同学阿山。那个时候,我们一起在村后的山林里捣过鸟窝,在河里摸过鱼虾。阿山因为人长得高大威猛,一直是我们的孩子王。文文弱弱的我一直靠他罩着才没被别的小孩子欺负。一晃已是十余年,虽然多年不见,我们还是认出了彼此,并很兴奋的拍了一下肩膀。老同学多年未见,没想到却是以这种方式见面,我百感交集,很想和他好好的叙叙旧。当然,当务之急是要和他收拾一下眼前的烂摊子,毕竟阿山是肇事司机,要负这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还好,没出人命,只是把别人的摩托撞歪了,人心都是肉长的,说点好话,赔两三百块钱应当就可以了结。我张口就要喊,请问这是谁的摩托呀。阿山赶紧捂住了我的嘴巴说,老同学,别囔了,我还有点急事要赶着去办,以后再联络。对了,要是有人问起你,别说你认识我。说完,也不等我开口,发动起自己的摩托就一溜烟的走了,只留下目瞪口呆的我呆鹅似的立在路旁,烟蒂在手上燃成了一圈长长的烟灰,烧疼了我。我做贼心虚的逃离了案发现场。仿佛撞倒别人摩托的人是我。

回到家里后,我犹自心里忐忑,仿佛自己做了啥见不得人的勾当似的。回想刚才发生的一切,好似做梦一般。手机在这时响了起来,阿山在电话里又一再叮嘱我,老同学,今天的事你也看见了,我不是故意的。别人问起来,你可别说认识我呀。我醒悟过来,说阿山,这事明明是你不对,不就是几百块钱的事嘛,你应该主动赔给人家才对,逃避责任可不是君子所为呀!阿山在电话里不耐烦的说道,叫你别管就别管了,这年头,谁怕谁呀,老子就是不赔钱,我打听到了,那摩托车主是外地人,我是本地人,亲戚和朋友那么多,然道还怕那人找上门来不成。想打架随时奉陪!

阿山的话让我听了很不舒服,这分明是耍无赖,如果真的不怕,干吗要逃跑呢!我开始看不起这个儿时的伙伴了。儿时,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孩子王的高大形象也在我心里一点一点的坍塌。我重新昂首阔步的来到了肇事地点。那个被撞的摩托车主正在四下打听肇事司机。有人看到我来了,就告诉那人当时我也在现场。车主就认定了我是同谋,一把扭住我的衣领,要我赔钱。我推开了那人的手,整了整衣领才开始不卑不亢的说,肇事司机我的确认识,是我以前的中学同学,现在他有急事去了,委托我赔偿你的损失。那人说,这样的态度还差不多,开始听说他是特意逃走了,那可真是敢做不敢当的孬种!我也不是吃素的,定要跑到他家里闹个天翻地覆、人仰马翻!既然你是个明白人,那咱们也好说话。

我拿出两百元替阿山了结了这一交通事故。我也没想过要阿山还。就当每个月少吸两根烟好了。毕竟,阿山是我儿时的朋友。但这事不知为何还是传到了阿山耳朵里。那天,阿山黑着一张脸来到我家里,他从口袋里拿出两百元钱啪的一声摔到我面前的桌子上,说谢谢你的侠义相助,替我了了难,阿山感激不尽!

这以后,阿山再也没来过我家里,我也再没见过阿山。我知道,有些东西是再也找不回了。

本文刊登于《文艺生活.精品小小说》2007年第9期A教授的破袜子在一次笔会上,我认识了A教授,这是我和他的第一次见面。瘦长身材,白色汗衫外随意披一件格子衬衫配牛仔裤,乌黑的天然卷发,大大的眼睛,比例匀称的五官,怎么看怎么算是个儒雅的成功型男人。A教授是搞评论的,大概搞艺术的人都显年轻,如果不是听A教授亲口说,我怎么也不相信他是个五十出头的男人,岁月对他来说显然是宽容与仁慈的。

和A教授第二次见面还是去一个中原城市开笔会。不同的是,我是以作者的身份,他是以评论家的身份。我们坐的是同一趟列车同一节车厢。依然是那身休闲的衬衫配牛仔裤,依然是那么儒雅的一个成功型男人的形象。A教授很随和也很健谈。聊天中,我得知A教授有个美满温馨的家庭,夫人在另一个城市工作,女儿出国定居了。A教授和夫人一到双休日或者节假日就空中飞人般飞来飞去。在他那个城市,像教授那样的,一个月可以拿五六千元薪水,再加上一些补助和稿费收入,光靠他一个人的收入已经可以把日子过得挺滋润的。我猜测A教授的家一定装饰得富丽堂皇,像在电视里看到的很多有钱人的家庭一样,生活精致绝不是我这般布衣族可以想象。

A教授要休息了,在他脱掉鞋子爬上卧铺的一刹那,我惊呆了。因为衣着言行从外表上怎么看怎么精致的男人,包在鞋子里的袜子居然破烂不堪,十个脚趾头都顽皮的露在了外面,似乎在鞋子里这个污浊的黑暗世界呆太久了,都迫不及待,争先恐后的探出头来想呼吸一下外面清新的空气。我的头脑里不合时宜的冒出了那个脑筋急转弯:“什么事天不知地知,你不知我知?答:袜子上有个洞。”看到我一脸的诧异,A教授有点发窘的赶紧缩回了自己的双脚,并解释:“出门时太匆忙,没来得及换洗。”

和A教授的第三次见面,不再是为了文学,我要参加自考论文答辩,报考的刚好是他所在的那所大学,指导老师也刚好是他。在答辩之前,我又刚好去他那个城市办事。我就把写好的论文亲自送到A教授家里。我叩开A教授的家门时,映入眼帘的那种凌乱和无序让我由开始的诧异上升为“大跌眼镜”(忘了我其实没有戴眼镜,只好假装重新扶正想象中的眼镜框。)。如果不是A教授就站在门口迎接我,我还以为自己走错了。这哪里是教授的家呀,分明是个难民营,桌子上杯盘狼藉,椅子上,沙发上,衣服和书籍以各种不同的姿态随意的占据着界限混乱的地盘。屋子里除了一些简单的必备家电外,再也找不到一些现代化玩意儿。虽然知道搞艺术的人一般在生活上都比较弱智,不太会照顾自己,可还是有点难以接受现实。穿着朴素家居服的A教授歉意的搔搔后脑勺说:“唉,习惯了,一个人懒得清理。”我放下行李,准备帮忙简单收拾一下,A教授赶紧阻止说:“别,我这里虽然乱了点,但什么东西放在哪个位置我心里都有个数,需要时便能立刻找出来,你一收拾反而会让我不习惯。”A教授这么说,我只好住手。

A教授执意留我吃顿便餐,我也就不讲客气的客随主便了。菜是A教授挤公交车到菜市场买来的,而且是他亲自下厨做的,我帮着打下手,一个水煮鱼,一个青菜,一小碟辣酱。A教授说,这样会不会简单了点,我说不会,多了吃不完反而浪费。A教授从冰箱里端出了一小碗吃剩的米饭,还有像被老鼠啃剩的小半个馒头。我以为他要倒掉,他却加热后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于是,餐桌上,我吃着热腾腾的鱼汤,A教授吃着剩饭剩菜。

我心里的问号却愈来愈多了,这个A教授真是小气的不可理喻,每个月拿那么高的薪水,又没有负担,却吃的是隔夜饭菜,穿的是破袜子,真不知他那么多钱用来干什么。不缺钱花,却过着苦行僧般的日子,莫非是在作秀?我下意识的低头望了望A教授的脚上,分明还是上次在火车上穿的那双破袜子,我纳闷这破袜子有什么稀奇,他还舍不得丢掉。看来教授真是个十足的葛朗台。现在的社会,谁不在攀比着追求享受,吃要吃好,穿要穿好,车要名车,房子要大房子,真没见过像A教授这么抠门的人!我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很多人都说,越有钱的人越小气,A教授就是个最好的例子。A教授在我面前愈摆出一副寒碜的样子,我就愈崩溃,有钱却装作没钱的样子,分明是作秀,真的受不了!

年底,A教授的这个城市发了一场历史以来的大水,很多居民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各界人士纷纷献爱心,捐钱捐物。在电视台播出的一串爱心人士名单时,我听到了主持人在念:“A教授,10万元!”我一愣,想竖起耳朵再认真听清楚时,主持人已接着往下念了。我摇摇头,心想自己可能是听错了?一定是听错了,这个穿破袜子的守财奴,这个吃隔夜饭的吝啬鬼,这个挤公交车的寒酸男人,要他拿钱,又是拿这么多钱给别人那等于要他的命,怎么可能是真的呢?

本文发表于《郴州作家》“小小说专号”2007年11月恋曲2008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的这一天,李小军失恋了。李小军看着台历上这个刻骨铭心的日期,11月11日?他妈的分明是个光棍节嘛,不失恋才怪呢?

叶倩倩就是害李小军失恋的对象。李小军本来是不应该失恋的,他是个帅气有型的小伙子,风趣幽默,又在这个小县城拥有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即使出身农村,没有很好的家庭背景又有什么关系呢,所谓的瑕不掩瑜,李小军就凭着个人魅力依然是挺招女孩子以及女孩子老爸老妈喜欢的那种类型。当初同事介绍叶倩倩给李小军认识的时候,叶小军正在为应付身边一大帮要死要活的女孩子而伤脑筋,自然无暇顾及。李小军当然知道叶倩倩,就住在他租的房子的隔壁的隔壁,是个不错的妞儿,最主要的是她的老爸是县城几家大超市的老总,又只有叶倩倩这个宝贝女儿。就算叶倩倩是个丑八怪,也不知有多少人对她朝思暮想,何况还是个美八怪,打她主意的人自然更多。叶倩倩当然也知道李小军,这个小伙子每天骑着摩托从家门口呼啸而过,嘴里还哼着小调,谁见了他都要好心情。叶倩倩的老爸也挺喜欢李小军,两个人还结成了忘年交,夏天时一起去附近的河里游泳,傍晚的时候就去打篮球。

按说,天时地利人和,叶倩倩该非李小军莫属了。可李小军不知道哪根筋出了问题。别人愈要把他和叶倩倩往一块儿撮合,他愈要唱反调。他李小军可不是一般的男生,叶倩倩有什么好呢,不就是家里有几个臭钱吗?他李小军才不那么庸俗呢!李小军对叶倩倩若即若离,爱理不理。他要杀杀这富家小姐的骄气,免得她被那些俗气的男人宠坏了。叶倩倩的老爸不再和李小军出去游泳打篮球了,可能最近生意太忙了吧,叶倩倩家里也多了个帅气的小伙子来走动。李小军感到有什么东西在悄悄的发生变化。眼看周围的狐朋狗友慢慢的都成双结对,只有李小军还孑然一身。李小军意识到了什么叫孤独。似乎是一夜之间他觉得自己也该成个家了。如果成家的话,论相貌,论家世,叶倩倩无疑都是最合适的人选。在农村的爸妈也希望他能找个城里的妞结婚,最好是房子车子票子什么的都是现成的,可以让他们少废很多心血呢!可是,叶倩倩还是属于自己的吗?如果是,那么那个常到她家里走动的小伙子又是谁呢?他不服气,他要把叶倩倩从那个小伙子身边夺回来。他抖擞精神集思广益开始了他的泡妞战术。

李小军对叶倩倩实施爱情三十六计里的死缠烂打术。他陪着她上班下班,给她送花送小礼物。双休日就带她出去野炊郊游,吃自制竹筒饭、烤烧烤。那天在乡下烧烤回来后已是半夜十二点钟。李小军觉得有点饿了就发短信给叶倩倩。叶倩倩犹豫了下,就从自家的楼顶穿到李小军住的楼顶会合,给他冲好了热气腾腾的牛奶和加热的烤面包。两个人数着天上的星星月亮享受着午夜美食。李小军冲动之下就把叶倩倩揽到怀里,月夜下的叶倩倩比任何时候都温顺美丽。葡萄美酒夜光杯,摸着叶倩倩柔滑的发丝,那个晚上让李小军第一次认识到夜色是如此撩人,以前怎么竟没注意过呢!即使分手后的今天,李小军回想起那样一个夜晚,依然是无限甜蜜。

李小军一度以为,自己已经打败了所有的情敌,包括那个老是像苍蝇一样粘在她家的小伙子。李小军只爱叶倩倩,叶倩倩只爱李小军,叶倩倩只是属于他李小军一个人的。可是,十一月十一日,在光棍节的这一天,他李小军却成了天下最失意的男人。就在一分钟前,叶倩倩打电话告诉他,他们之间已经结束了,她选择了那个老是往她家里跑的小伙子。李小军刚刚还躺在床上睡觉,他以为自己依然在做梦,可掐了一下手心,疼痛是如此的真实。

女人的心,海底的针。说什么痴心的脚印追不上变心的翅膀。李小军抑住内心的伤痛,要叶倩倩给他一个理由。叶倩倩冷冷的说,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爱一个人也不需要理由。一个小时前,我给你打了个电话,想正式带你去我家,可是你的手机关机。然后,我打那个小伙子的电话,他立马就赶到了,所以我选择了他。

打死李小军也不相信,一个电话就决定了一个人的爱情成败?是他太傻还是叶倩倩太聪明?

本文发表于《永乐文学》创刊号,入选《2008最适合中学生阅读小小说年选》

余震

“余震来了,余震来了,大家要小心啊!”在晚上八九点的时候,整个巴西县都在奔走相告这个可怕的消息。龙溪乡的道路裂开了一条口子,四海镇某某家的窗户和房屋在轻微的摇晃,王家村有村民听到地底下传来一阵又一阵放鞭炮似的噼啪声。余震就像一张越撒越宽的网,县城以及各个乡镇就像河里的鱼一条又一条的被这张可怕的网给网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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