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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一场关于“饥饿、孤独、情愫”的盛宴——莫言的小说评析(3)

(二)饥饿的幸福

食物在很多作品里被描述成故乡。林语堂认为,“对故乡的眷恋与忠诚,多半体现在对儿时身体感官欢乐的留恋——中外皆然。”莫言在散文《北京秋天下午的我》中,写到中秋节,在苏东坡的词《明月几时有》中得出结论:“那时候还没有吃月饼的习俗,如果有,苏东坡不会不写”。无论在莫言何种文体中,总有“吃”走出来数说沉寂的旧事,这些旧事看起来有千百种面目,实则都属于高密东北乡。

刘再复在2000年3月13日的《明报》上曾经这样形容莫言:“莫言拥有家传的奇异的生命意志。”足见他对莫言经历饥饿的体贴,还说:

“除了意志之外,‘受罪’的体验又赋子他无尽的写作资源。经历、意志,再加上一个天才的感觉,便使莫言获得成功。”

我认为莫言是天才,因为他的经历是具有传奇色彩,但仅就饥饿而言,莫言说,一个生活在饥饿中的人对食物关注,是最自然的反应了。

苦中作乐

莫言直到20岁左右,才基本吃饱。那之前,他是个饥饿的人。可是,饥饿并不总是痛苦的,犹如母亲在艰难困苦的时候,依然在劳作时候哼起的歌曲,在饥饿中追寻食物,其实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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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成就了原来没有的美味。因为饥饿,人类各种本领得到进化,食物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在饥饿面前首先遭殃的是动物们,其实严格说来多半是蚊虫蛇蝎一类的怪东西。春天的吃食在莫言看来,是美味的蚂蚱。将手上抹上草汁去捉,就会事半功倍,这个秘诀,莫言为了多吃蚂蚱,连爷爷也没告诉;夏天洼地雨水满,庄稼被涝死,可各种鱼多,莫言还捉过一条身绿尾红的美鱼,但吃起来腥臭,难以下咽;秋天先是螃蟹,后是蚂蚱和蟋蟀,蟋蟀到了深秋肚子里满是子儿,炒熟了有不尽的香气,还有金龟子、豆虫,他形容豆虫肚子里满是白色的脂油,全是高蛋白。莫言听说,癞蛤蟆的肉味比羊肉的还要鲜美,但母亲嫌脏,不许他去捉。

这样看来,还是《丰乳肥臀》中的上官鲁氏高段,她为了喂养孩子,练就了一身“反刍”的功夫,她在生产队吞咽豆子,回到家再抠喉吐到盆里,那些带着她淡淡胃液的豆子就是孩子们无上的美味。这段描写早早更早出现在短篇小说《粮食》中,里面的伊就是通过“反刍”豆子来喂养一家大小,而她发现此种方法源自于一次自杀未遂后的呕吐。相同的情节在莫言小说中反复出现,并不是一个作家对于桥段的“灌水帖”应用,而是,这真的是他的记忆,也是母亲跟很多农村妇女的记忆,因为实在深刻,所以常常跃上心头。

再后来,是各种植物。比如树枝树叶,很多年后,但你看老照片,看高密东北乡那黄沙大道两旁数不清的各种树木时,你或者感叹,树的生命力果然非同凡响,抑或是没有一棵树会怀恨家乡人因为饥饿给他们带来的劫难,只要有了熟悉的土地,依然会扎根发芽,茁壮成长。当粮食告罄,树叶、树皮恰如其分地展现在饥饿面前,孩童们像是蝗虫,像是老鼠,带着饥饿一扫而过,树就遍体鳞伤,甚至成了光杆司令。这体现在《食草家族》里,《红蝗》中,乌压压一片的粉红色昆虫,像是满村饥饿的孩童,他们对于植物的侵袭只剩下赤裸裸的饥饿。

你难以想象植物会变作多少种类,又或者有多少种吃法,莫言在《吃事三篇》中提到,春天边挖草根、野菜边唱歌,他们“部分像牛羊,部分像歌手”;夏天水面上的浮萍,水底的澡菜可以熬成鲜汤喝;秋天的草籽最好吃的是水的种子,炒熟了带着壳儿磨碎,蒸窝头,吃到嘴里“嚓嚓响”;冬天洼地上有一层干结的青苔,用水一泡,“放到锅里烘干,酥如锅巴”,树皮则“用斧头剁碎、砸烂,放在缸里泡,用棍子拼命搅,搅成浆糊状,煮一煮就喝。

这颇似蔡伦造纸的原始做法,还让莫言分出了“最好吃”树皮的上中下三品,分别是上品榆树、中品柳树、槐树下品。或者因了莫言,我才明白外祖母在望着院落中的榆树时,她内心的悸动,时至今日,每当榆钱长出,她还是会撸下来蒸窝头吃,她回忆的也就是那些树给的恩泽吧,好不好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折旧岁月中那些难忘的美味和美味带来的幸福,就像莫言的回忆,也满是美味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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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说,他们还在玉米田里去寻找生在秸秆上的菌瘤,用手掰下来,拿回家煮熟,撒上盐少许,用大蒜泥拌着吃,鲜美无比,是莫言心中的人间第一美味。后来,“文革”中,工作队来的时候,莫言经历了一次饥饿中的美味——

在吃饭的开始,我还战战兢兢地偷看一下祖母浮肿着的森严的脸,后来就死活也不顾了——陈同志走后,因我狼吞虎咽,吃相凶恶,不讲卫生,嘴巴呱唧,嘴角挂饭,用袄袖子揩鼻涕,从陈姑娘碗前抢肉吃,吃饭时放了一个屁,吃了六张饼三段黄鳝大量鸡肉,吃饭时不抬头像抢屎的狗,等等数十条罪状,遭到了祖母的痛骂。城门起火,殃及池鱼,连母亲也因为生了我这样的无耻的孽障而受了祖母的训斥。祖母唠叨着:“让人家陈同志见了大笑话!他爷爷都没捞着吃!我也没吃多点!”祖父愤愤地说:“我吃什么?嘴是个过道,吃什么都要变屎!我从小就不馋!”

此次吃饭因为莫言的饱足,遭到了祖母各种埋怨,还去母亲的屋,数落母亲;母亲也流着泪骂,骂莫言不争气、没出息、天生的穷贱种;兄弟姐妹们则在一旁敲边鼓,因为眼红莫言饱餐的一顿。

这次吃饭,不但莫言感受到了幸福,连他家的猫也感受到了幸福。

就在那次吃饭的时候,我即将吃饱的时候,一只瘦骨伶仃的狸猫,忽地蹿上了炕。祖母抡起筷子就打在猫的头上,猫抢了一根鱼刺就逃到炕下那张乌黑的三抽桌下,几口就把鱼刺吞下去,然后虎坐着,目光炯炯地盯着炕桌上的鱼刺——这只猫还是恪守猫道的,它知道它只配吃鱼刺。祖母挥着筷子吓着猫,陈姑娘则夹着一节节鱼刺扔到炕下喂猫,猫把鱼刺吞下去。既是陈同志爱猫,祖母也就不再骂猫,反而讲起了猫故事。而这时我也吃饱了,看着祖母浮肿着的慈祥的脸,听着祖母讲述的猫故事——祖母那么平静地讲述猫事时,心里却充满对我的仇恨,这是我当时绝对想不到的。

……

陈姑娘夹起一段鱼,扔给了猫。

祖母的腮帮子哆嗦起来。

3

到了“文革”后期,日子渐渐好起来,有红薯干,还管饱。一年,到了年终结算,他们家分了290多元钱,简直是天文数字,要知道婶婶因为姐姐在集市上丢了一毛钱,还打破过她的头。村子里的屠宰组有便宜肉卖,父亲就狠狠心割了五斤,全家人每人一碗大肥肉,莫言一口气就都吃下去了,觉得不够,母亲叹了口气,把自己碗里的给莫言,莫言觉得:

吃完了,嘴巴还是馋,但肚子受不了了。一股股的荤油伴着没嚼碎的肉片往上涌,喉咙像被小刀子割着,这就是吃肉的感觉了。

记得《小说九段》的《贵客》里,家里来了一个不知名的客人,要招待他,卖了车,杀了鸡,最后连母亲的体己钱也没保住,这人终于走了,但诡异的是,家里人除了爷爷奶奶,都不知道这个人是谁。我想这就像是饥饿的滋味吧,不知道从何而来,但真真切切。

70年代,莫言在水利工地劳动,半斤面一个的大馒头,他一次能吃四个,有的人能吃六个。1976年,莫言当了兵,从此跟饥饿说再见。分到新单位的第一顿饭,他一口气吃了八个,其实还不够,但不好意思吃了。小时候《苍蝇·门牙》里,莫言像是普及知识那样介绍苹果的可口——

班长顺手从树上撕下一个乒乓球般大小的绿苹果,啃了一口,立刻吐掉。班长说它奶奶的又酸又涩小管你这个小子别睡着啊再有半个月“秋花皮”就熟了有点甜味也酸得厉害还是“金帅”甜再有一个月就熟了“国光”分大小,“青香蕉”“红香蕉”、“大红袍”、“印度青”熟得晚甜得像蜂蜜黏糊嘴唇我一头撞到一棵干粗叶茂的苹果树上。

精神的饱汉子

当没有什么可吃的时候,人们就聚在一起精神会餐。在高密或者说整个中国,饥饿年代里,种田的人没饭吃,喂牛的没有牛肉吃,喂猪的吃不到猪肉,不少农户干了一年,扣除口粮、柴草钱,还倒欠生产队的钱。所以就只能做一个精神的饱汉子。

吃饱都是问题,一亩小麦产粮200多斤,夏收后分粮,人均60斤的生产队就是好队,秋收后分地瓜,4斤地瓜顶一斤粮,一般都保存不当,霉烂了。一年到头就吃“瓜代菜”。那时候,要是有在供销社杀猪的亲戚,就是天大的好事,比如小说《牛》里,杜大爷的女儿们嫁的都很好,原因呢?

我听到那些老娘们在一起议论,说老杜家的闺女个个胖头大脸,所以个个都是洪福齐天。老大嫁给公社的炊事员,天天跟着吃大鱼大肉。老二嫁给了东北大兴安岭的林业工人,回来走娘家两口子都戴着孤狸皮帽子,穿着条绒裤子,平绒褂子。老三嫁给县公安局的狼狗饲养员,虽有个不好听的外号叫“狗剩”,但狼狗吃剩的是肉。老四更牛,嫁给了公社屠宰组组长宋五轮,宋手里天天擞着几十张肉票,走到哪里都像香香蛋似的。老五嫁给小木匠,那孩子一看就是个捞钱的耙子。

连一盒火柴都要凭票供应的年代,人们只好冒着“美化旧社会、美化剥削阶级、向往资产阶级生活”的政治风险,来想念旧社会,就是所谓的“精神会餐”。莫言爷爷常常给这些小崽子们精神会餐,莫言回忆:

饭里面最怀念的,我想就是单饼卷鸡蛋、卷大葱,后来我在《红高粱》里边写到单饼卷鸡蛋,然后就是猪头肉拌黄瓜,蒜泥拌黄瓜。五月份,黄瓜刚下来,顶花带穗的小黄瓜,加上红烧猪头肉、大蒜、酱油一拌,那滋味,我爷爷说的我不断地咽口水。

小说《牛》里面,也有精神会餐,那是杜大爷讲给“我”听:

“我对你说吧,那时候,每逢马桑集,我爹最少要割五斤肉,老秤五斤,顶现在七斤还要多,不割肉,必买鱼,青鱼,巴鱼,黄花鱼,披毛鱼,墨斗鱼……那时候,马桑镇的鱼市有三里长,槐花开放时,正是鳞刀鱼上市的季节,街两边白晃晃的,耀得人不敢睁眼。大对虾两个一对,用竹签子插着,一对半斤,两对一斤,一对大虾只卖两个铜板。那时候,想吃啥就有啥,只要你有钱。现在,你有钱也没处去买那样大的虾,那样厚的鳞刀鱼,嗨,好东西都弄到哪里去了?好东西都被什么人吃了?俺大女婿说好东西都出了口了,你说中国人怎么这样傻?好东西不留着自己吃,出什么口?出口换钱,可换回来的钱弄到哪里去了?其实都是在胡弄咱这些老百姓。可咱老百姓也不是那么好胡弄的。大家嘴里不说,可这心里就像明镜似的。现在,这么大个公社,四十多个大队,几百个小队,七八万口子人,一个集才杀一头猪,那点猪肉还不够公社干部吃的。可过去,咱马桑镇的肉市,光杀猪的肉案子就有三十多台,还有那些杀牛的,杀驴的,杀狗的,你说你想吃什么吧。那时候的牛,大肉牛,用地瓜、豆饼催得油光水滑,走起来晃晃荡荡,好似一座肉山,一头牛能出一千多斤肉。那牛肉肥的,肉膘子有三指厚,那肉,一方一方的,简直就像豆腐,放到锅里煮,一滚就烂,花五个铜子,买上一斤熟牛肉,打上四两高粱酒,往凳子上一坐,喝着吃着,听着声,看着景,你想想吧,那是个什么滋味……”

生产队一起工作时,在做活的间隙,人们聚在一起,饥肠辘辘、胃里泛酸,开始谈论最好吃的食物,来满足对于吃的渴望。大家都听得津津有味,直咽口水。其中一老一少给莫言留下了深刻印象。老人过去在青岛的饭店当过堂倌。他把自己见过的名菜都讲给我们听,比如红烧肉、大烧鸡,大家看着他的嘴巴,仿佛闻到了那些食物的美味,还可以看到从天上飞舞的美食。少的是个右派大学生,一开始和大家工作的时候还文绉绉的,后来就完全成了一个庄户人,他给莫言讲作家的故事,说当了作家可以一天吃三顿肥肉馅儿的饺子,满嘴流油,莫言羡慕极了,他最喜欢吃饺子,于是,暗下决心,一定要成为一个作家。为了一天三顿饺子!

可见,这些彻骨的饥饿甚至造就了莫言的创作之路,莫言说:

“对于饥饿的人来说,所有的欢乐都与食物相关。”

高密与京味儿

记得《檀香刑》里,额外说到了高密的特产——

“高密县特产的老黄酒和肥狗肉又十分地对他的脾胃—黄酒舒筋和血,狗肉美容养颜—所以他的容光愈加焕发,胡须愈加飘逸。”(第五章斗须一)

高密名菜“翡翠白菜”、“猪头肉”、“海参鲍鱼”、“驼蹄熊”,“猴头燕窝”都出现在《檀香刑》里,“宋西和的千层糕,杜昆家的大火烧,孙眉娘的炖狗肉,贾四家的发面包”,这是高密县的“四大名吃”。

“京味儿”也在《檀香刑》中,和吃如果纠缠到一起,就是吃的盛宴了。京里的赵甲自然少不了吃食:

刑部大街两侧,有几家大饭庄,什么“聚仙楼”啦,“贤人居”啦,都是堂皇的门面,闹嚷嚷的食客,热闹时大道两边车马相连,满大街上飘漾着鸡鸭鱼肉的奇香。还有一些没有名号的小吃铺,卖包子的,打火烧的,烙大饼的,煮豆腐脑的……想不到北京城里有这么多好吃的东西,怪不得外地人都往北京跑。(第二章赵甲狂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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