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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名与利(5)

【注释】

或许有人会问:如果没有财富怎么来实现这些人生要事呢?怎么养活自己和父母?庄子的意思大概并不是禁欲,彻底否定任何的欲求,如果是这样的话,生命和健康就要受到威胁,岂不是与庄子的主张相矛盾了吗?这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已经不是居中了。他的本意是要过一种自然而然的平静生活,不要刻意去做什么,要限制过多的欲望。居中,就是要适度,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好处就会变成害处了。

庄子对于知识之局限性的揭示,意在提醒人们知道知识的界限,从而知道知识在人生中的限度和意义,所以庄子的意思并不是要人们不去追求任何知识、不去独立思考,而是主张要超越知识的限制,这就是与大道融合为一的智慧。当达到这样一种境界的时候,人们就能够以超越知识的态度去追求知识了。

八 生与死

生有生的价值,死有死的必然。任何人,任何事物,终其一生都在扮演自己的角色,推辞不掉,也更换不得。既然生死是必然的,与其痛苦地活着然后死去,为何不快乐一生再去面对死亡呢?

为死亡而忧虑没有意义

【原文】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①,而今非也。向②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③其所以会④之,必有不蕲言而言⑤之,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⑥,古者谓之遁天之刑⑦。适⑧来,夫子时⑨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⑩帝之县解{11}。”

(《养生主》)

【注释】

①本句的意思是:一开始把他当普通人看待。②向:刚才。③彼:他们,指哭者。④会:会集。⑤言:通唁。本句意为:有不想吊唁而吊唁,不想哭而哭的人。⑥遁天倍情:丧失天性,背离真情。忘其所受:忘记了人禀赋的天性。⑦遁天之刑:违背天性而受到的惩罚。⑧适:合适。⑨时:应时。⑩是:此,指这种做法。{11}县:通悬。帝之县解:天然的束缚被解除。

【译文】

老子死了,老子的朋友秦失来吊唁,哭了三声就出来了。学生问:“您不是先生的朋友吗?”秦失回答说:“是。”“可是,既然是朋友,这样吊唁可以吗?”秦失说:“可以。一开始我也是把他当普通人看待,而今不这样看了。刚才我进来吊唁,有老人哭他,好像哭他的儿子;有少年哭他,如同哭他的母亲。他们在这里哭泣,必然有不想吊唁而吊唁和不想哭而哭的人,这违背了天理,违反了常情,忘记了人禀赋的天性。古人把这叫做违背天性的刑罚。该来的时候,先生应时而来;该走的时候,先生顺时而走。应时而为,顺时而动(自然而然),哀乐不入于胸中,古人把这叫做天然束缚的解除。

要达到养生的目的,除了放下名利之累以外,还要放下生死之累。生死是每个人所面临的终极问题,是每个人都不能不考虑的。生死之外不会再有问题,故而对于每一个人都是最终的、不可超越的问题。一个人如果不能够坦然地对待死亡,就不可能存身全性,死的烦恼时时萦绕于内心之中,心灵也不可能安宁。

那么怎样对待死亡才能够有益于养生呢?

首先,要把生死置之度外,不因生死变化而忧伤。“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齐物论》)所谓“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意思是摆脱对生死的牵挂,而复归于自然,从自然的角度来对待生死。而“死生无变于己”也不是自我麻醉,逃避生死,而是要参透生死,积极地对待生死,把生死看做一种自然现象,不为死生而忧虑。如果达到了这种境界,就能够一切处之泰然,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更何况利害呢?与生死相比,名利之类都不值一谈了。

其实,过多考虑是生死没有意义的,因为考虑的最终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死亡这个结果,而且这种过分的考虑还会加速死亡的到来,所谓忧虑成疾。如果认真地思考死亡这个问题,最终的结论只能是:死亡是不可思考的,因为死亡的必然性并不因思考而发生改变。既然死亡是无法避免的,倒还不如不去思考它,忘却死亡,或许会活得更快乐一些。

其次,对待生与死的情感要真实,不真实的情感也是有害于生命的。快乐与痛苦应该发自内心,而不能虚伪;否则,心中不想哭而哭,不想去吊唁而吊唁,就是违背本性和天理的,就会受到自然的惩罚。

按照我们的常理,当亲朋好友死去时应当哭得死去活来。正是这种“常理”导致了人的虚伪,在这样的场合任何人都必须表现出悲痛,否则就被认为不礼貌或无情。于是人人都要表现得“有情”:有的人对于死者毫无感情,哭声就变成了干嚎,是从嗓子里挤出来的,那声音让听者都感到生硬做作,他自己如何会畅快?有的人因上司死了而得到了升迁的机会,内心里欣喜不已,但表面上却要痛苦万分,那种内外相反的冲突对他的心灵会造成何等的伤害!而这种虚伪对人的本性的伤害就更不可估量了。

所以,要顺其自然,想哭就哭,不想哭就不必哭。

而从死者的角度来看,他该来的时候来了,该去的时候去了,这不是最自然的事吗?他“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自己都没有为自己而悲伤,我们又何必去哭泣呢?相反,死亡使天然的束缚得以解除,人再也用不着受到生死的约束了。从这个角度说,不仅不应该为死者而痛苦,相反应该为死者而高兴才是。实际上,无论是为死者而痛哭还是高兴,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都不能改变他已经死亡这个事实。

不过,要彻底达到这种对于生死不动心的境界是不可能的,不仅我们做不到,就是庄子本人也没有达到这一境界。在《庄子》一书中到处都可以看到他对于生死的思考,因此很难说他已经超越了生死。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从理性的角度我们当然可以接受庄子的分析,但人是有情感的,而情感常常并不受理性的约束,悲伤因而是难免的。

尽管我们难以做到,但这种认识仍然是很有意义的。应该认识到,庄子所提倡的“哀乐不能入”,并非无情,而是真情。假如那个死者有知,他绝对不会愿意看到活着的人因痛苦而伤身。死者已死,他已经没有感觉,实际上已无所谓悲伤与否,所以活着的人的痛苦对于死者是毫无意义的。

对于死,我们无法彻底超越,但确有必要淡化一些。有的人斤斤计较于生死,几乎把所有时间都用来延长自己的寿命,进行身体锻炼,吃养生药物,他整天生活于死的恐惧之中,他的一生只为避免死亡而活着,这样活一辈子有什么意义呢?最关键的还在于,是否能因此而长寿了是无法知道的,因为我们并不知道本来活多长时间。实际上有不少人正因为这些活动而减少了寿命,由于活动过度,或者由于用药不当。看来,对付死亡的唯一方法就是蔑视死亡,忘却死亡。

生死本来一体

【原文】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①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②。

孰能以无为首,以生为脊,以死为尻③;孰知死生存亡之一体者,吾与之友矣!

俄而子来有病,喘喘然④将死,其妻子环而泣之。子犁往问之,曰:“叱⑤!避⑥!无怛化!⑦”倚其户⑧与之语曰:“伟哉造化!又将奚以汝为,将奚以汝适⑨?以汝为鼠肝乎?以汝为虫臂乎?”子来曰:“父母于子,东南西北,唯命之从。阴阳于人,不翅⑩于父母;彼近吾死而我不听,我则悍{11}矣,彼何罪焉?夫大块{12}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13}我以老,息{14}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今大冶{15}铸金,金踊跃曰:‘我且必为镆铘!’大冶必以为不祥之金。今一犯{16}人之形,而曰:‘人耳!人耳!{17}’夫造化者必以为不祥之人。今一以天地为大炉,以造化为大冶,恶乎往而不可哉!”

(《大宗师》)

【注释】

①呴(xū):吐气。相呴以湿:互相吐着湿气在滋润对方。②本句的意思是:与大道融为一体。③尻:臀部。④喘喘然:气喘状。⑤叱:呵斥声。⑥避:避开。⑦无怛(dá)化:不要害怕生死的变化。⑧户:门。⑨这句话的意思是:将要把你变成什么?把你引向何方?⑩不翅:不啻,何止。{11}悍:凶悍不顺从。{12}大块:指天地。{13}佚:安逸。{14}息:歇息。{15}大冶:高明的铁匠。{16}犯:即范,铸造。{17}人耳:我是人了,以自己是人而自豪。

【译文】

泉水干涸了,鱼在陆地上相互吐着湿气和唾沫湿润着对方,可是,这样还不如相忘于江湖之中,谁也不用惦记谁。与其赞誉尧而否定桀,倒不如忘却这两个极端,而与大道融为一体。

谁能以无为头,以生为脊背,以死为臀部;谁知道死生存亡本来是一体的,我就与他为友。

子来生了重病,眼看着要死。他妻子和孩子围着哭个不停。子犁来看望,说:“嗨,都走开吧!不要担心生死的变化。”他靠在门上对俄而子来说:“造化是多么伟大啊!他又将把你变成什么呢?又将把你推向何处?是把你变成鼠肝呢,还是把你变成虫臂?”子来说:“父母对于子女来说,不管你走到哪里,都必须惟命是从。而阴阳对于人来说,何止是父母啊。阴阳让我死,如果我不听从,就是不听从父母之命,是凶悍之举。阴阳有什么罪呢?天地赋予我以身体,使我一生劳作,让我老时安逸,死后得以歇息。所以如果说生是善的,那么死也同样是善的。假如高明的铁匠在铸铁的时候,铁要求说:‘必须把我铸造成镆铘!’铁匠必定把它看做不祥之物。如今一旦有了人形就自豪地说:‘我是人了!我是人了!’那造化者必定把他看做不祥之人。如果以天地为一大熔炉,以造化者为高明的铁匠,那么到哪里去不行,变成什么不可以呢?”

当需要相互帮助的时候,就已经处于危险之中了。比如庄子在这里所说的鱼,当它们在江湖之中的时候,谁也用不着去帮助别人,也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因此谁也不记得还有相互帮助这回事;当它们离开了水,就需要“相濡以沫”了。但这个时候却已经面临着致命的危险。人的状况亦然,一个人的施舍看起来是慈善的,可是这慈善并不能真正改变被救济者的命运,最重要的问题是被救济者获得自我生存的能力,只有这样他才能够自立,当人人都获得自立的时候还有谁需要别人的施舍呢?所以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当鱼生活于水中的时候,那点唾沫星子还有什么意义呢?当没有罪恶和贫穷的时候,也就不需要慈善了。

同样,斤斤计较于是非,人就不可能自由,因为是非之间本无绝对的界限。怎么知道尧是而桀非呢?怎么知道那些赞誉尧的人不是以尧之名来谋取自己的利益呢?如果这样,那就是以尧的名义干着与尧的德行正相反的事情。而那些被指责为桀的人未尝不会是英雄人物:历史上有多少杀人如麻的人后来被誉为英雄呢?执著于这种是非的争论就会永远陷入是非的恶性循环之中,倒不如忘却是与非,回归到大道,那时是非的对立将会消失。

从时间过程上来看,人本来并不存在,可以说他本是“无”,“无”是他最早的存在状态,因而说“无”是他的存在之“首”(头)。“无”是“非存在”,而这个非存在正是它存在的不可分离的构成部分。“生”则是这个存在的脊梁,而死是这存在的屁股。离开了头和屁股,脊梁是无法独存的。可见生与死本是同一个过程的不同阶段。

从大道转化的过程看,人只是天地之委形、阴阳之化生,是无穷的转化过程中的一种形态而已,并没有特殊的意义。人死之后就化生为别的形态、别的事物,究竟转变成鼠肝呢,还是转变成昆虫的手臂呢?那就取决于大道和阴阳的造化了。人的死,正是其他形态事物的诞生。

死亡是不可抗拒的,因为死亡是阴阳变化的产物,而阴阳的变化是无法阻挡的,正如我们不能抗拒父母之命一样。如果我们不听从阴阳的安排,就如同子女不听从父母的教导一样,那是不肖子孙。阴阳有什么罪过呢?它用大地负载我们的形体,使我们活着的时候劳累,老了以后得到安逸,死后得到安息。“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所以,如果生是值得欣喜的事,那么就应该同样把死看做值得欣喜的事。

天地是一个大熔炉,人只是在这个熔炉中千万造化的一种,没有什么值得特别高兴的。假如有一个高明的铁匠在铸造金属工具的时候,有一块铁从炉子中跳起来说:“必须把我铸造成镆铘宝剑!”那铁匠必定认为这是块不吉祥的铁。然而人一旦获得了人的形状就沾沾自喜地说:“我是人了!我是人了!”那么造物主也一定会把他看做不吉祥的人。其实,在天地这个大熔炉中,到什么地方不可以呢?变成什么不可以呢?人的起点不可选择,也不可抗拒,只有接受事实并顺从今后的发展道路,才能安宁顺利地度过一生。

作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人,更能够理解庄子所讲的道理。作为人类来说,他本是从其他动物演化而来,这就是说他本来不是“人”。其他动物本来也不是动物,生命本来也不是生命,它原来只是石头、土壤、阳光、水分,而生命、动物只是这些东西的另一种存在形态。作为个体,每个自我原本是十分微小的物质——精子和卵子,自我是这微小生命的另一种形态。我们每个人死后则重新化为泥土或变为其他存在物。有一位摄影师曾经拍摄了一匹马的化生过程。这匹马死后逐渐腐烂,从烂肉里诞生出无数的蛆虫,还有许多其他昆虫和微生物,它们不仅把马的尸体当做食物,而且当成了自己的家园。马实际上变成了蛆虫,并在那些微小的生物中获得了再生,。

于是,我们就不知道现在的存在状态究竟是真正的生呢,还是真正的死?“夫若然者,又恶知死生先后之所在!”(《大宗师》)这样我们就不知道生死的先后顺序了,我们现在所谓的“生”或许正是别种生物的死,而所谓的死则恰是其他生命的生。人只是自然造化过程中的一种形态,有什么值得自豪的呢?

生与死的统一,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即:生不过是一种死亡的能力。我们所谓的生,其实质是从父母那里获得了一种死亡的能力,所谓死则是这种能力的丧失。当我们能够死亡的时候,我们还活着;当我们不能够死亡的时候,就真地死了。就此而言,生和死就是一回事。当我们这样来理解生与死的时候,就可以看到,死并不在生之外,死时刻与生相伴,它本来就是生的必要构成部分,时刻都在进行着。从我们诞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开始了死亡的过程,也即开始了生的过程。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死,也就意味着每时每刻都在生。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为生而喜,为死而悲了。

尽管我们难以做到这样理性、冷静的对待死亡,像庄子主张的不动心,但应该意识到对死亡的忧虑是无用的,因为它是不可避免的,不可避免就只有顺其自然了。除此而外,我们还能够怎么样呢?

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

【原文】

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义也。子之爱亲,命也,不可解于心;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是之谓大戒。是以夫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夫事其君者,不择事而安之,忠之盛也;自事其心者,哀乐不易施乎前①,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为人臣子者,固有所不得已,行事之情而忘其身②,何暇至于悦生而恶死!

(《人间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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