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人律己,是指按照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指导约束自己和他人,从广义上讲,是按照一定的规章、制度、条例、法令、守则、纪律等规范他人和自己的言行。中国自古就讲律人律己。
《韩非子·难四》中说:“五伯兼并,而以桓律人,则是皆无贞廉也。”
清魏源在《默觚下·治篇一》中说:“君子以细行律身,不以细行取人。”
律人律己是培养道德品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的重要方式。律己是基础,律人是律己的发展。不律己,无以律人;要律人,必先律己。
律己是一种力量。古往今来,凡干出了一番事业,在青史上留下了不朽名字的杰出人物,大多离不开律己二字。领导者威信树立的关键在于律己,只有律己才能更好地律人。
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为严肃军纪,密切军民关系,亲自制定了红军战士必须遵守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他不仅以此要求广大官兵,而且自己也处处以此为行动准则,恪守军规。
《赣南革命历史敌事选》一书记述了一个关于毛泽东吃辣椒的故事。1930年5月,毛泽东来寻乌搞调查,住在南外马蹄岗的一幢石头楼房里。
连日来,毛泽东白天开调查会,外出访问,夜里看材料,写文件,常常通宵达旦。可是毛泽东的伙食却和战士们一样,上午清水煮青菜,下午青菜煮清水。伙食这样差,眼看毛委员瘦了许多,警卫员经常为此着急。一天,警卫连新兵吴吉清从炊事员那里打听到,毛泽东爱吃辣椒,如果有辣椒,就能多吃些饭。
吴吉清一溜烟跑向附近村里,挨家挨户地察看有没有辣椒。终于发现一家老乡的窗前,晒了几串红火火的辣椒,高兴得简直跳了起来。吴吉清对那家主人开门见山地说:“我们首长爱吃辣椒,不知你的辣椒能不能给我一点?”
房主人很痛快,伸手就摘了一串给吴吉清。吴吉清高兴得忘记了向房主人说句客气话,提起辣椒,拔腿就跑回伙房。帮着炊事员把一碟香喷喷的红辣椒炒了出来。
吴吉清端着饭菜和红辣椒乐呵呵地给毛泽东送去,毛泽东正聚精会神地在整理调查记录,一见端来的饭菜中,多了一碟辣椒。便问:“小吴,怎么多出一碟辣椒,哪里来的喽?”
吴吉清得意地回答说:“向群众要的。”
“要的?”毛泽东站起来,背着手来回走了几步,接着说:“参军后,连长给你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了没有?”
“没有。”吴吉清回答说。当时,他真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看到这情景,毛委员便和蔼地对吴吉清说:吴吉清同志,这件事不能怪你,主要是我们对新战士宣传党的政策不够,教育还跟不上。
一会儿告诉你们连长,叫司务长从我的伙食费里,把辣椒钱给老乡送去,还要给人家道歉。另外,再告诉连长,下午的政治课,由我来给你们上。
拿点老乡的辣椒本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毛泽东却非常认真,严格遵守部队纪律,“不因事小而为之”。
毛泽东虽身为国家最高管理者,但他却从不搞任何特权,不为自己谋任何私利,凡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这种严于律己、简洁奉公的高尚品质,赢得了人民的无限尊敬和爱戴。
凡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人,都负有双重责任,即律人与律己。而落实好这份责任,核心是律人必先律己。“欲胜人者必先自胜,欲论人者必先自论,欲知人者必先自知。”“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这些精辟论断督促领导干部常怀律己之心、克己之心,清白为官、从政。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意志和持久的耐力外,还需在以身作则上下工夫。
律人先律己,领导者自己能够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下属就愿意跟随。
联想集团在柳传志的带领下,由一个只有20万元的企业发展为今天有上百亿元的大企业,成为中国电子工业的龙头老大,而柳传志也被人们看做民族英雄,成为一个具有崇高威望的企业领导人。的确,联想集团能有今天,与柳传志的人格魅力和高尚的品格是分不开的。
联想集团有一个延续了十几年的规定,就是无论是谁,开会迟到了要罚站一分钟。可是刚刚制定规定后的第一次开会,一直备受柳传志尊重的一个原来的老上级就迟到了。这事的确让柳传志为了难,看着员工们一双双瞪大的眼睛,看着一生勤勤恳恳工作的老上级,柳传志的心里有说不上来的矛盾。最后,他还是对老上级说:“你现在在这儿站一分钟,今天晚上我到你家里给你站五分钟。但现在你必须罚站,不这样,今后会议没法开,所有的人都忙,都有理由迟到。”
联想集团一次召开高层领导人会议,不巧,柳传志参加会议时电梯出了故障,被困在了电梯里,他拼命敲门,叫人请假,可周围没人,导致他到达会场时已经晚了几分钟。看到同志们都按时到达会议室,柳传志什么都没有解释,照样自觉接受罚站。
开会迟到了,就要罚站一分钟,这是联想集团定下的规矩,联想集团每名员工都要执行,作为公司董事局主席的柳传志当然也不例外。
正是柳传志的以身作则,联想集团的其他领导者都以他为榜样,自觉地遵守着各种有益于集团发展的“天条”,使得联想集团的事业得以蒸蒸日上。
作为企业的领导者,柳传志做到了以身作则、律人先律己;而作为政府机关的领导者和人民的公务员,也应该时时处处做到做到以身作则、律人先律己,才能取得群众的信赖和认可。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讲话中,要求广大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这既是党性原则,也是修养方法。这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无论是修为政之德还是思贪欲之害,最终都应当体现在认真、严格的“律己”上。
为什么处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而有一些人却做不到,区别就在于不能常怀律己之心。
《人民日报》记者郑剑在《求是》杂志上著文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常怀律己之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首先,这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近年来,尽管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强,但仍有不少领导干部陷入深渊,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极大危害。究其原因,既有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外在因素,也有领导干部自身忽视思想道德修养、缺乏严格自律等内在因素。毫无疑问,外因只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变化的根据。那些在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的领导干部,往往是从律己不严开始的。只有常怀律己之心,才可能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常怀律己之心,贵在自觉,贵在经常,贵在全面。所谓自觉,就是把律己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融入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化为自觉的行动,而不是当做外在的负担。所谓经常,就是把律己作为经常性的要求,不断对照检查,而不是当做一时的摆设和点缀。所谓全面,就是把律己贯穿于做人、做事的各个方面,既管工作又管生活,既管思想又管作风,而不是“不拘小节”。
领导者一定要知道律人必先律己,“己不正,焉能正人”,要正确处理好律人与律己、律内与律外、律上与律下的关系。领导者要做到“五先”: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先遵守、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提倡的自己先提倡、要求别人管好的自己先管好、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先不干,真正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做树立良好党风、政风的带头人。
领导者应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在任何情况下,领导者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认认真真做事,成为一个真正称职、受到拥戴的领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