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省
好打骂孩子的父母,自以为有权这么做:“孩子是我的,我有权打他”、“我怎么管我的孩子,是我的私事”。
错误的儿童观和对教育的误解,导致家庭教育中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家庭暴力、虐待少年儿童、意外事故、少年儿童权利和尊严的剥夺等。
提高认识
孩子并非父母私有。他们虽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却从一出生便有了与成人完全同等的独立人格。不论从道德角度、还是从法律角度,孩子都不是成人的附属品,而是独立的人,享有与成人平等的人权和公民权。而且,教育孩子也不是家庭私事,既是社会的要求,也受社会监督。我们应树立正确观念,尊重儿童的人格,建立新型亲子关系。
父母们应该懂得:我们有教育孩子的责任,不等于有权打骂孩子。因为,“打骂”根本不是教育。想要教育好孩子,只有具备丰富的育儿知识和教育知识,转变落后观念,提高教育水平才能办到。以打骂代替教育,或将打骂等同于教育都是极为错误的。
同时,打骂孩子也是不合法的。国家是少年儿童权益的最高监护人,用立法的手段来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世界潮流。
为了保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联合国颁布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我国也颁布的许多相关法律,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明确规定父母以及家庭其他成员有养育、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有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义务,并规定不得对孩子进行身体和精神伤害。
父母们必须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学习相关法律,做到学法、知法、守法,避免侵犯儿童权益的行为的发生,积极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依法进行家庭教育,在尊重与维护孩子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促进孩子全面发展,使家庭教育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