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袖在保守党里占有十分突出的位置,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保守党在向民主化的进步中,最主要的一个表现就是领袖选择制度的改革。保守党能长期在英国政坛居支配地位,领袖集团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也是—个重要原因。
一、领袖的地位和作用
保守党在组织上的一个最重要特点就是领袖高度集权,领袖具有很特殊的地位和非常大的权力。
任何政党的领袖都具有特殊的地位,领袖做为党的最高领导人是政策的主要决定者,是党的一面旗帜和象征,尤其是在竞选中,连领袖的形象、气质、口才、风度都成了很重要的因素。然而,保守党的领袖同一般的政党领袖比较起来,具有更特殊的地位。首先,某人一旦当上了领袖,他没有明确的任职期限,只要他有能力,就可以任下去;其次,领袖无需以任何正式的方式向党的某一机构,比如议会党团或全国联合会汇报工作,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领袖可以独断专行。
更为重要的是,领袖握有非常大的权力。第—是任命党内高层干部的权力。当保守党是执政党时,内阁成员都是由首相任命(当然对多数政党来说也是如此);当保守党在野时,影子内阁成员仍然是由领袖挑选,这实际上是党内的寡头政治;党内的其他重要职位——议会中的督导员和中央总部的主要职位都是由领袖任命,尤其是中央总部,实际上成了领袖的秘书处,成了领袖个人操纵的用以控制党的宣传、研究和财政事务的机器。
第二是决策权。保守党无论是在野还是执政,形成党的政策和竞选纲领的唯一的最后的权力握在领袖手中。全国联合会的年度大会及其他机构产生的决议只有供领袖参考的作用,而且这些决议对领袖没有任何约束力。当然,领袖在做出各项重大决定时,必须考虑党内各方面的意见,因为他要承担领袖的责任。
二、领袖的产生办法和制度
领袖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性决定了产生领袖的办法和制度的重要性。然而,直到1965年以前,保守党领袖的产生与任何民主选举无关。而是出于被人称作“神秘圈”的小集团的所谓协商。
那时产生领袖的过程同现在的相比有两个特点。其一是党的领袖不是由议员选举而是由党内协商产生,党内的高层人物首先对有条件担任领袖的若干人选进行比较评估,经深思熟虑后确定一人为唯一领袖人选。经这种方式推举出来的这个人在某一次党的集会(议会党团会议或其他会议)上被正式认定为党的领袖。然而,上述过程仅仅是一种表面的形式,实际上的过程要更加不正式和具有神秘性。
其二,选择领袖的活动并不是每当领袖去世或退休时都发生,而只是在保守党执政期间发生上述情况时才发生,关于这一点,有必要回顾一下历史情况。在1965年以前,保守党的党内活动和工作,在野时与执政时大不一样。当保守党一党单独执政时,如果领袖在这期间退修或去世,那么挑选新领袖和任命新首相是同一个过程。通过党内协商,被挑选出的继任者被任命为首相,与此同时,他也就被正式认定为党的领袖。在本世纪通过这种方式成为领袖的人有贝尔福(1902)、鲍尔温(1923),张伯伦(1937)、艾登(1955)、麦克米伦(1957)和霍姆(1963)。这些人在上任当了首相后几天内就被正式宣布为党的领袖。唯一的一个例外是1922年,波拿·劳坚持要在接受君主的邀请任首相前先被选为党的领袖。当保守党在野时,或者作为联合政府的一个成员而联合政府首相又不是保守党人时,保守党领袖没有必要被更新或替换,党在下野后,前首相一般会被认为是党的领袖。比如1924年和19 45—51年保守党任反对党期间,以及19 29—35年的国民政府期间,前首相一直任党的领袖,并且当保守党重新上台时,他们又重登首相宝座。如果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前首相去世或退修,按惯例是要挑选两个继承者分别为保守党下院领袖和上院领袖。比如1881年迪斯雷里去世和1911年贝尔福退休后,那时保守党仍在台下,党在上、下两院分别有—个领袖。在1915—22年自由党领袖领导的联合政府时期,波拿·劳和其后的奥斯汀·张伯伦仅仅是保守党在下院的领袖,因为他们都没有前首相的资历。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全党领袖的职位处于代理或未决状态,这种状态一直保持到下任保守党首相被任命的时候。
本世纪60年代年前,保守党在领袖职位问题上,一直沿用首相和前首相为当然领袖的惯例。首相的办公室和党领袖的办公室是合在一起的。当保守党组成一党政府时,正式党领袖的任命是在此人被任命为首相之后,而当保守党在野时,全党领袖被认为没有必要更新。
概括起来说,1965年以前保守党的选择领袖的制度和方法有两个原则:非正式选举和只在党执政时适用。有些人对保守党的这种非正式的、秘密的、不民主的方法感到不理解。要想解释保守党如何走到这一步,我们必须考虑到当时的政治环境。首先,我们应注意到这种方法不是在某一特定时间被有意识地采用的,而是在19世纪的政党政治中自然形成的。我们知道,保守党先是一个议会内的政党,然后才向议会外发展,这一点同工党正好相反。在议会外的党组织出现并被认为有意义之前,保守党的各种党内实践活动已待续了很长时间。这种由党内少数元老协商的非正式的方式适合当时党的领导体制。19世纪的保守党是一个贵族党,其领导体制是自上而下运作的,最高层的大权在握者几乎不关心党内生活的民主性和公开性。
其次,19世纪英国宪政的实践和议会制度的发展使首相和领袖合二为一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两大党的竞争意味着一党多数政府是理所当然的事;内阁政府的实践要求首相必须在执政党中拥有领导地位。如果不是两党制,而是多党制或联合政府,情况就大不一样了,首相和党领袖之间就没有必然的联系。
第三,19世纪时英国君主还拥有很大的权力,从形式上讲,首相是由君王选择的,而不是在别人经深思熟虑选择以后强加给君王的。君王可以征求其他人的建议,比如已退休的首相或其他元老,但最后的选择权保留在君王手中。由此可以推出下面作法的原因:(1)当某人被选作首相之后,紧接着就变成了党的领袖;(2)如果当保守党在台下时,党的领袖退休或去世,只需选出党在议会各院的领袖;(3)直到党再重新上台执掌政权时,全党领袖的职位才需要被填补上。由于保守党执政时间多于在野时间,所以更换领袖总是同更换首相相伴随的。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保守党会走到采用这样一种十分特别的选择领袖的方法这一步的原因。这种方法在当时的条件下可以说有一定的优越性。首先,可以做到慎重从事。因为各种观点可以通过面对面的商讨和小规模的会议被安静地汇集到一起,公众和舆论不能介入,因选择领袖而引起的分裂性活动可以避免。正是由于这一点,有人称保守党政治是一种隐私。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制度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因为关于如何进行协商,并没有固定的规则,因此协商过程可以适应各种特殊的情况。由于没有必要引进费时间的公共参与和议会活动过程,协商过程甚至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实际上,这—过程所涉及的圈子越小,它所需要的时间也就越短,有时甚至几小时内就可以完成。此外,这种制度还是很有效的,因为参与协商过程的人都是对候选人和领袖这一职位的需求最为了解的人,他们深知领袖这一职位的重要性,也知道担任这一职务要具备哪些条件,因此他们总是能择优录取。
总之,保守党选择领袖的这种秘密的、封闭的、非正式的方法有一定的优越性。而且这些优越性和这一制度的封闭程度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一过程越封闭,参与协商的圈子越小,这一制度就越灵活、越有效。但是,与此同时,这一制度也有很大的弊端,协商过程越封闭,距离党内民主就越远,民主的机制就得不到运用。所以,这种制度和方法的正负效应是同时发生的。正是它的负效应引起了1963年的领袖危机和1965年领袖选择制度的改革。
旧的选择领袖的方法早在1923和1957年就已暴露出了它的弊端。但是最为严重的是在1963年,以至于党再也不能忍受旧有的制度了。1963年夏,保守党政府陷入困境,人们都推测首相麦克米伦有可能辞职。9月份麦克米伦表示要决定辞职,并将在10月9—12日党的年会上宣布此事。可是,很快,他又表示他打算任职到1964年大选过后,丽对内阁同僚们劝他辞职的建议不予理睬。直到10月年会临近,形势仍不明朗。在10月6日的内阁会议上,他感到身体不佳。当晚.病情加剧使他不得不住进医院等待手术。10月9日,也就是年会开幕这—天,麦克米伦在手术前决定辞职。他写了封信给霍姆勋爵,让霍姆在会上宣读。信的内容是通知党开始着手选择新领袖。
起初,在人们心目中,巴特勒、黑尔什姆勋爵和莫德林三人最有资格成为麦克米伦的继承人,尤其是巴特勒,被认为是最有希望的候选人。他是“工业宪章”的主要设计人,丘吉尔时期的财政大臣,麦克米伦内阁的副首相。他的年龄也正合适——60岁,这意味着他既不会因太老而很快被解职,也不会久居首相宝座从而泯灭一些年轻议员的野心。黑尔什姆也有很多优势,他很有才华,能言善辩,而且在选区党组织中威信很高。
开始,霍姆勋爵根本无意参加角逐。实际上,早在8月份的内阁会议上,他就已把自己划出了领袖候选人的圈外。在10月份的盖洛普民意测验中,他是列在名单上的8个候选人中声望最低的一个。
到了10月14日,也就是麦克米伦动手术后4天和年会结束后2天,麦克米伦提出动议,开始在党内对候选人进行评估。由于1957年艾登辞职时,产生领袖的协商过程仅在非常有限的几个内阁成员中进行,因此遭到了来自各方面的非议。麦克米伦为了避免这种非议,将参与协商的范围扩大,不仅内阁成员参加,其他保守党议员和议会外党组织的主要人物也参与进来。协商在10月14—16日举行。在协商的基础上,麦克米伦起草了一份准备提交给女王的备忘录,概述了有关情况。在备忘录中麦克米伦推荐霍姆为他的继承人。
按常理,麦克米伦在向君主提出候选人H寸,应该把他的决定通知内阁成员,但是他却未采取这一步骤。当霍姆作为候选人会引起很多麻烦这一情况已很明朗时,麦克米伦仍鼓励霍姆要坚持到底并快速前进。
10月18日,女王在接到麦克米伦的辞呈后会见了他。当女王征求他的关于谁是继承人的意见时,他将已准备好的备忘录交给了女王。然后女王正式发文给霍姆,邀请他任首相。几个星期后,在党的会议上,按传统方式,霍姆被正式认定为“保守统一党”的领袖。一个新的领袖就这样以传统的协商方式产生了。但是这一次,这个传统的方法暴露了它的致命的弊端,从而使其信誉丧失殆尽。第二年,在新领袖领导下的保守党在大选中被工党击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方法和制度被它所产生的结果埋藏了。
1963年10月事件被称为“领袖危机”,它使保守党选择领袖的传统方法所固有的一系列弊端被突显出来。原来被认为是产生这一制度优点的东西现在都成了弊端的根源。首先是慎重从事。在10月年会结束后,人们看到协商过程之所以是慎重的,是因为它是在高度秘密状态下进行的,而这一点引起了人们的疑问。10月14—16日对各种观点的评估充满了神秘气氛,使未参与评估的党内人士感到,自己既使作为这件事的观众也应该知道它的结局。不管那些神秘圈内的人身份多么高贵,而且也不否认他们会尽职尽责,以神秘为主要特征的评估过程的合法性已引起人们的怀疑。其次是灵活性。这样一种灵活性的制度无疑是向滥用权力敞开了大门。协商过程完全可以被用来服务于整个事件操纵者的意图。1963年的事件就是麦克米伦操纵了整个过程,进而在各个方面影响了它的结局。第三是有效性。由少数所谓了解情况的人来协商的过程实际上等于是独裁,尽管在1963年这一过程同以前相比民主成分多了一点,因为它把参与评估权不是只给了内阁,而且也给了其他下院议员、上院贵族和选区党组织。然而无论1922年委员会还是其它组织都未曾被召集开会,尽管这些人在年会上见过面。也许更令人吃惊的是,连内阁也没有为此事开过会,既使在10月17日霍姆被提名已明显地引起了人们的抵制的时候。
协商过程的非正式性的一个好处就是可以避免提名被不合理地拖延。可是,在1963年,提名却过份草率,致使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甚至霍姆本人在1963年事件后都承认这一制度的不合理。他认为在他被选为领袖之后,这一制度和方法已再也得不到公众的信任了。到了这时,优点已转化成了缺点,党内普遍发出了改革领袖选择制度的呼声,1963年发生过的那样的事件再也不能发生了。
保守党领袖选择制度的改革是逐步完成的。它形成于1965年,1975年被进一步补充,1989和1991年又被进一步修改。但基本的制度是1965年建立起来的,以后的补充和修改只不过是1965年改革的继续。
1963年10月事件后,由于大选临近,保守党并没有马上采取改革行动。1964年保守党在大选中失败后,改革问题被纳入议事日程。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改革的领导者不是别人,正是霍姆本人。由旧制度产生出来的领袖现在站出来要领导党抛弃旧制度了。
1964年大选后不久,霍姆通知1922年委员会,让委员会拿出一个新的选择领袖办法的意见。实际上,汉弗莱·伯克利议员事先已准备好一份备忘录,设计了一个由保守党议员选举领袖的方案。1965年2月25日,保守党中央总部公布了“保守统一党领袖选举规章”这一文件,“伯克利备忘录”中的许多建议都被采纳。
虽然新规章起初对保守党人来说很新鲜,而且引起了一番争议,但它毕竟开始了一个新的制度。这个新制度可以概括成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