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和小于是一对情侣,两人恋爱多年,正在筹备结婚。一天,小李陪着小于去一家首饰店购买结婚戒指,两人挑选了半天,最终选定了一个价值8800元的钻石戒指。小于戴上一看,觉得很满意,于是小李就掏钱买下了这个戒指。过了一段时间,小于发现这个戒指有点松动,就拿到一个首饰行想要加固。谁知这个首饰行的工作人员一眼就看出了这个钻石戒指是假货。小于一听吓了一跳:花了8000多块买的戒指,怎么会是假货呢?回家之后,她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小李。两人一商量,为了保险起见,决定去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一下。最终鉴定报告得出结论:这个戒指确实并不是钻石戒指,其价值最多只有800元。小李和小于急忙带着这个戒指找到了当初买戒指的首饰店。刚开始店员对于小李和小于的说法嗤之以鼻,直到小李和小于出示了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该家首饰店的店主才同意赔偿小李和小于原价双倍的价钱。这让小李十分不满。他指着首饰行里“假一赔十”的牌子质问店主说:“你们的牌子上写着假一赔十,我们买东西时开给我们的收据也写着‘假一赔十’,你们现在想要抵赖么?”谁知道店主竟然说:“给你们双倍赔偿,已经是根据法律作出的让步了,你们爱要不要。”店主的这种态度让小李很是不满,他最终以一纸诉状将这家店告上了法庭,要求该家首饰店按照他们自己所说的十倍价格赔偿自己的损失。法院经过审理之后,支持了小李的诉讼请求,要求该首饰店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给予小李十倍赔偿。
案例分析
本案中,消费者和商家争议的一个焦点问题,就是在确定商家提供的产品为假冒产品时,到底商家应该如何赔偿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的规定,对于商家出售的假货,应当给予消费者两倍的赔偿。但是这一规定并不是禁止性的规定,也就是说并非适用于所有的消费纠纷。在本案当中,商家作出了“假一赔十”的承诺,这同样是属于商家给予消费者的服务内容之一。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就商品的质量问题产生纠纷之时,不排除可以按照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具体约定来决定最终赔偿的数额。本案中商家既然作出了“假一赔十”的承诺,也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消费者要注意的是收集并保留证据。在消费时,对于商家作出的一些承诺,一定要存有书面上的证据,比如本案中小李的收据上,就存下了证据。因为有这一直接证据的存在,他才能够在官司中占据主动地位。所以作为消费者,在日常的消费活动中一定要多存一个心眼,这样才能在出现纠纷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