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阅报刊,经常可以看到媒介报道各地设立“×长热线”“×长接待日”,接受群众投诉,为民排忧解难的新闻,而且大多都是众口一词———那就是肯定、赞扬。实际上,这确实反映了我们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的决心、信心和态度,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都得到了及时解决,通过具体实在的工作,使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了中国共产党始终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这对进一步密切党同群众的关系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仔细一想,有些本该是一些职能部门的正常工作,是应该也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却久拖不决,为什么非要等群众向领导反映以后才能得到及时解决,而领导一过问,事情就很快解决了。再往深处想,在领导过问之前职能部门知不知道,群众有没有反映过,职能部门是怎么解决和处理的。我想,职能部门知道了不解决就是失职,不知道恐怕说渎职也不为过。但这些很少有人再去追究,就是领导个人也无暇顾及。所以,人民群众的事情如果只能通过这条渠道来解决,那就不仅仅是群众的悲哀。如果这样,在政府机构改革的今天,有些职能部门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我们只要成立一个“×长督办中心”或“××热线”或其他类似的机构不就行了?“热线”常“热”并不是值得我们骄傲的事情。
现代管理理论告诉我们,忙忙碌碌、事必躬亲固然精神可嘉,但这样的领导者绝不是优秀的领导;而在同等政绩的前提下,那些在工作中悠闲自在甚至有暇钓鱼下棋的人,才是最出色的管理人才。唐初著名的政治家魏征就曾劝谏唐太宗:“简能而任之,择善而从之,则智者尽其谋,勇者竭其力,仁者播其惠,信者效其忠;文武并用,垂拱而治。何必劳神苦思,代百司之职役哉?”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写进了国家宪法。而法制社会说到底就是责任社会,要求社会分工清楚,要求社会中的每个人和每一个社会团体都要积极参与和尽职尽责。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首长,要多深入基层,多了解群众,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但并不是每一件具体的事情都要自己亲自跑到基层去抓,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自己亲自过问才能得到解决,设立“热线”或“接待日”也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特别重要的是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副职上,各主管副职再抓职能部门……这样依次抓下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级干好各级的事,各司其职,各行其是,就会形成良性循环,这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大力倡导的,也是现代法治社会所必需的。各人都把门前雪打扫干净岂不更好?
(原载《青年生活导报》200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