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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无远弗届·书与人(3)

老实说,随着年逾不惑,我已经逐渐开始排斥阅读那些简单以“我”为基本对象的文字。“我”当然重要,这几乎永远毋庸置疑。我所反对的,不是“我”,而是诸般“伪我”,就好比,我们从来反对的就不是现实主义,而是泛滥的伪现实主义。被我们的文学语境所戕害,散文抑或散文诗,拿出“伪我”腔调的风险似乎更大一些,有感而发乃至直抒胸臆,这些教导,常常被扭曲到了将写作者的格局无限缩小的地步。所幸,唐朝晖却在这本集子里写出了“第二个我”(甚至某个章节就是以此为题目的)。于是,“他”出现了。随着行文中“他”的出现,反观与自查就成了可能,虚构就成了可能,逼近真实就成了可能。由于这个“他”的出现,集子中大量使用的“我们”才变得令人信服,变得不那么自以为是,起码在代言“我们”这样一个规模的时候,变得更具说服力。这让唐朝晖独语一般的文风,奇妙地具有了某种更为深刻与铿锵的力量。这时候,他就不是在窃窃私语了,那个“我”焕然有了为一个时代发声的气质。“我”的所有悲伤,“我”的所有欢乐,原来就是这个时代其实早已昭然若揭的气质。

“我”是如此弱小,从性情乃至体貌,都如此弱不禁风;我又何其强悍,在精神中,至少在臆想里,会对着破门而入、强行劫掠“我”的自由的警察说:滚出去!就好像书名《梦语者》是对于封面上那句有可能成为卖点的话的反动一样,当“我”与“他”,“我”与“我”如斯相悖之际,非但文学的张力凸显而出,而且时代之荒谬,岁月之虚无,翩然于文字之中,具备了那种可称之为“内容”的意义。如此,这本集子便令人珍惜起来,在某种意义上,它为我们截取与定格了我们这个时代的部分真相。

也许会为此沮丧,但无论如何,呐喊显然不是唐朝晖的根本气质。在我看来,他更擅长的还是喟叹。于是,他罔顾逻辑上的不合理,在封面推荐词的指向下,依然使用了《梦语者》这个书名。对此,我以艺术的名义向他致敬。因为,无论如何,一个作家,一个诗人,首先应当警告自己的就是:即便要呐喊,也应当以那种梦语者般的、符合艺术准则的方式开口。天生艺术家、形式主义分子,这些品格保障了唐朝晖发声之际的这种格调。在这个谱系上,他显然有着自己情有独钟的来路。对此,书中关于七月派诗人彭燕郊先生的那部分书写可资为证。毕竟,唐朝晖倾情的,依然是那种极富教养的文学之路。这当然是一条纯正之路。

每当我扫过《梦语者》这个书名,几乎就要条件反射一般地想到《局外人》这三个字。它们之间当然不仅仅是修辞上的相仿,更多的,是那种内在的、极富教养的、饱含着文学性深情与复杂的一致。

有了“真实”,有了“形式”与“内容”,有了这样一种来路的纯正,唐朝晖的这本集子,就完全具备了立于书架之上的价值。

在二十公里的半径内无远弗届

马拉跟我说这两年他“写得越来越好,真不地道”。地道与否暂且不论,我相信这句话的前半句,是他真实的得意。就是说,作为小说家的马拉,自信了。那么小说家马拉这两年写出了什么?印象中,除去产量颇丰的中短篇,他还有小长篇《果儿》《亡灵之叹》发在《收获》的长篇专号和《江南》上。这些“越来越好”的小说,我大致上都有印象,也基本上认可他“越来越好”的自评,可我难以由此推断出他之前的小说“不怎么好”,却又无法说出如今的马拉已经是“好之又好”。这其实就是一直以来我对马拉小说的直觉认识——从来都在水准上,循序渐进,符合规律地次第成长;它好得并不咄咄逼人,也从不让人失望,就像一棵风调雨顺的树,长势很难用“喜人”来形容,就那么不出人意料地缓慢茁壮,绝不会让你大吃一惊。也正因为如此,对于马拉的创作,我从来信任。他这种创作的态势,没有一惊一乍的起伏,不骇人听闻,在暗自茁壮的岁月里,尤为让人放心。

相对而言,马拉的创作始终没有完全脱离自己的物理经验,他小说中的世界,基本上在离他现实经验不超过二十公里的地方。我当然不会愚蠢到认为马拉的每篇小说都是对于自我的简单还原,但他的确属于比较“本我”的那类作家,你几乎可以从他的作品中去揣摩那个躲在其后的马拉。这其中,《亡灵之叹》是一个特例,在这个长篇中,马拉营造出的那个世界,离他现实的世界有了二百公里之遥,基本上实现了小说艺术对于“虚构”的要求。这并不单指《亡灵之叹》写到了民国,更重要的是,在叙述腔调上,马拉一扫他惯常的方式,有了“说书人”的派头。

我并不是在说马拉的其余作品未尽虚构之能事——实际上,他的“虚构”与“非虚构”,在我对于小说这门艺术的判断里,也只是二十公里和二百公里的落差——我想说的是,当《亡灵之叹》成功地逸出马拉惯常的书写半径后,他势必又将顽固地回到离自己二十公里以内的地盘上,以此来证明,他的文学野心,就是这么地舍远求近。果然,现在有了中篇《青瓷》。

《青瓷》发在《山花》上,一经露面,迅速被几乎所有选刊转载。这首先表明了它的好读,差不多如言情剧一般的情节,保障了它“狗血”般的有趣;其次,它备受欢迎的根本原因,更在于马拉这一次直接把他的写作半径缩短到了两公里。不要纠结文学概论对于你的教导,你大可笨拙地将这个中篇当作自传来读。在这个中篇里,小说家以“马拉”出现,主人公“马拉”的履历,也与小说家马拉本人几近一致:读华中理工大学,做文学刊物编辑,娶妻生子,活在佛山。于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效果出现了——当小说家将自己的写作半径挪至几近肉搏的尺度内后,某种惊人的感染力便爆发了。记忆中,达到类似效果的,似乎只有韩东的那本《我和你》。

这个时代的中青年男人,谁没有过基于网络的暧昧?这个时代的中青年男人,谁没有幻想过有位“青瓷”一般的姑娘,倏忽来去,来了能睡,去之令人痛彻心扉?重要的还在于,这份网络之上建立起来的爱,幻实交替,会间歇性地成真,不单单只是一场严格意义上的镜花水月。同时,“青瓷”姑娘给予你的痛苦,又完全只是精神性的,毋宁说是颇具审美意味的——她几乎无害,最终颠覆不了你庸常的平安,只让你自虐一般的于庸常的平安中暗享心灵的折磨。不是吗?很过瘾,堪称现代版的《聊斋》。那些貌美如花、精灵般的狐仙,她们有一点点小坏,她们爱你爱你爱你,她们让你怅然若失,让你的生命多出一个维度,用以平衡庸俗的生活。这些,就是中篇小说《青瓷》讲给你的故事。而与《聊斋》不同的是,小说里的“青瓷”,扮仙之余,依然践行了这个时代大多数姑娘的梦想——嫁了个MBA,她扮仙的动机,小说结尾有所交代——源自MBA对于她的背叛。小说的这一笔,除了让一个《聊斋》故事变成了狗血电视剧、让这个中篇因为逻辑圆满而被更大范围的喜爱外,也突然让这个中篇变得况味复杂起来。就是说,马拉用如此庸俗的一笔,满足了大部分读者“现实主义”的阅读趣味后,却陡然令这个咫尺之内、两公里半径范围中的现实故事,变得堪可思辨。那就是——人究竟可以同时爱几个人,爱如何在爱中分摊。“青瓷”因为MBA的背叛,报复性地扮仙,但她对“马拉”的爱,似乎并不因此就能被全部推翻;“马拉”痴迷一个狐仙般的姑娘,但他对庸常生活深刻的爱,似乎也并不因此就能被完全否定。人在爱欲中的曲折由此呈现——我很爱他,我也很爱你,甚至,我也很爱我自己。这便是爱的蒙昧处,是人在爱欲中一切痛苦和悲伤的源泉。

我宁愿相信马拉的这一笔完全是在他的计算之内。他准确地将自己的叙述半径拉到两公里以内,拉到狗血淋漓的“现实主义”里,于是,小说现代意义上的况味,跑出了民国时期的《亡灵之叹》,跑出了《聊斋》,跑了足有二万公里那么远了。如果说这其中有风险,那就是,拿捏不准的话,小说再写近点儿,没准就会写到了距自己两毫米的被窝里。果然,《青瓷》确有涉险之处——马拉最终居然让“青瓷”得了癌症。怎么说呢,嗯,这个是有些太狗血了。

如何写,写什么,这样的话题老而弥坚,《青瓷》或许可资成为检验这个话题的样本。正如马拉在这个中篇中引用的左小祖咒的歌词:“对于这个世界/你是一个麻烦/对于我/你就是整个世界。”这种“世界”与“我”之间的张力,永远是小说艺术勘探的对象,而马拉,也将势必依旧不动声色地平稳茁壮。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儿,他就是这类小说家,你不要指望他突然吓人。这样的小说家我也将势必依旧信任,往复辩难之后,他会在他熟稔的二十公里的写作半径内,烧出更多的《青瓷》。

我们熟悉台湾文学吗

我们熟悉台湾文学吗?屈指数来,林海音、洛夫、李昂、朱天文、龙应台,倒也能数出这么一串名号。现在要加上个张大春。其人,好故事,会说书,擅书法,爱赋诗,更有厉害处——被誉为“当代最优秀的华语小说家”。“最优秀”何解?倒也不是盖的。

《离魂》,一本一百二十页的小集子,不过五万余字,收录了十一篇志怪故事,一望而知,就是《聊斋》之类的做法。十一个故事涉及神怪、道法、传奇诸方面,在叙事上,因为前有蓝本,读起来并无惊艳之感,不过在张大春笔下,这种“假托”式的摹写,却有现代小说的况味,那种自觉地对于“笨拙现实主义”的反动,依然能够予人以启迪。所谓“笨拙现实主义”,当然是我的生造之词,其形态,本身亦是对伟大的现实主义的糟践,无奈的是,这种“笨拙”,如今蔚为大观,几欲全面置换了现实主义的本意。所以,《离魂》这样的小说集,就有了其格外的意义。需要提一句的是,这本集子收在一套名为“海豚书馆”的文库里。该文库的策划沈昌文、陆灏、俞晓群等人,当年主持过大名鼎鼎的“新世纪万有文库”,分“古代文化书系”“近世文化书系”“外国文化书系”三大系列,出书约六百种,叫座亦叫好,令读书人受益良多。如今这套“海豚书馆”,同样别出机杼,是品貌周正的正经读物,而且销售成绩也颇为可喜,这些做书的路数与抱负,当能给混世的出版人一声棒喝。

《四喜忧国》这本小说集中的十三个中短篇小说,算是对张大春“当代最优秀的华语小说家”名号最有力的佐证。同时,这本集子,也使得张大春那本文论《小说稗类》显得更加具有说服力——瞧瞧,一个意欲为小说正名的人物,做得出如此的小说。“我半生的志业以及一生可见的作业,都是小说,看人不把它当成个东西,自然有抗辩不可忍。”这是小说家张大春对于小说的“敝帚自珍”,仅这份骄傲,便足以给我们这些写小说的人上一堂课。“发明另类知识、冒犯公设禁忌”,此为张大春从庄子与太史公出发,为小说落实的存在之要义,以这十六个字当作检验小说的标准,有多少以“小说”名之的物事会被挡在门外呢?当然,很多。在这本集子里,另类知识的发明与公设禁忌的冒犯,张大春都做出了各样的实践,再三捧读,既挫折了我这么一个写小说的,也鼓励了我这么一个写小说的。此人一定是一位“技术至上主义”者,那种诚恳地炫技,自有一番“舍我其谁”的骄傲小说家的派头,旧学根底深厚,佐以对现代小说敏锐的学习能力,使得其人的小说天造地设,为小说这门艺术做出了华语的贡献。张大春还专门为这本大陆版的集子撰写了序言:《偶然之必要》。这个序言,当是我看到的最为阔气的一个序言。是的,阔气。

《城邦暴力团》这部长篇小说实在不容易交代清楚,首先它堪称鸿篇,近六十万言;其次,它勾连的内容上穷碧落,既可当作历史读,也可当作社会学与哲学着作来读;在这些表里之外,它还冠以了“武侠小说”的名堂;然而要命的是,这一总花招,在张大春那里,却只为了一个意向:逃遁。诚如李敬泽先生所言:“大春老师是汉语世界里对小说虚构本质有着最深理解的一位小说家,我们很多小说家写一辈子小说,可能还不理解什么叫小说,或者小说之下到底小在哪儿。大春的小说带给我们一种秘密的享受,秘密的欢愉。”一个小说家,若不明白人生之虚诞,便始终难解“虚构”之三味;明白了人生之虚诞,如果就此索然消极,也做不得小说。微妙之处在于,以一颗勘破之心,兴致勃勃、正儿八经地去“虚构”出遁离的诉求,于己于人,便都是个交代了。张大春的抱负太大吗?不好说,实际上,他更有一颗顽劣的心。但这部长篇,在我看来,还是太浮华了些,扯三扯四,看得人头脑昏花,我之钟情,仍然在于书中描述“我”的那一部分,这部分,就是《四喜忧国》里的张大春,就是《小说稗类》里的张大春,实在是迷人极了。连带着,那个对“我”深情款款的女子“小五”,都成了让我贪恋的一个小说形象。这部长篇基本上是罔顾大多数读者阅读期盼的,它用不间断的精妙细节连缀出空无一物,由此也成功地将一部严格意义上的现代小说伪装成了畅销书。

因为孤独

显然,把这三本书放在一起,是因为它们以一个共同的名义走进了我的阅读——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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