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书店里风扇依旧在嗡嗡地转着,似乎永远不会疲惫,可是我的心却在超负荷运作,我在找一个人,一个或许压根就不存在的人。
旧书店是个很神奇的地方,仔仔细细地**过书脊,一种古老的墨香扑面而来,有时打开一本书看到扉页上干净的署名,我会有一种莫名的感动,他们中的一些人已经逝去,“遗物”在这里静候,想让别人感同身受,清楚他的哀伤。
面前坐着的是书店的老板,我在想该如何说服他相信这个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的故事。如同《伊斯坦布尔假期》里讲述的那样,女孩勇往直前地寻找真命天子的故事。
我曾经写过这样一段文字。
‘赠给那个或许永远不会出现的人,但我仍想固执地为你写下这封信,带着夏雨潮湿的气息。
你会叫什么名字呢?一定很潇洒吧,比如“顾清风”之类的,清风,我可以这样叫你吗?不知为什么我相信来生,也相信永恒,相信一切美好与幻灭。我们一定要在那样相遇,雨弄花车窗,行人慌乱地奔跑,只有我和你明明预见了雨天,也带上了雨伞,却始终不肯打伞,任凭雨就这么柔美绝望地下着,慢慢行着,嘴角挂着不知名的微笑。我们会在看到对方的时刻驻足吧,隔着一条街的距离,仿佛时间不再流逝,仿佛只有我们两个,像隔了千年……’
有人评价:这都是些什么呀。
我也觉得这样不靠谱的人类情感由我这样过了早恋年纪的人写出来,更加不靠谱。尽管那时我才17岁。
过了自我否定的忧伤时期,我很少放任自己写下一些莫名其妙的文字,或许也就因此错过了那些值得幻想,值得回味的时刻。
‘有些东西在你心里啃噬着你,一些你看不见的微弱火焰,但它却会在你的夜里点燃大火。’
所以那天,和他擦肩而过的那天,眼泪悄无声息地流下来,我感受到的却是恐慌,无法自控的恐慌。一种揪心的疼渐渐蔓延到全身,糟糕,快要站不稳了。
理智回归后,看到那张只有在记忆中才存在的脸,“你看得到我?”
我微微皱眉,“我又不瞎!”语气的凶狠程度几乎能让所有认识我的人咋舌,尽管我只是想摆脱这让我不舒服的宿命感。
我才注意到他穿着的是一件暗红色的古装,脸上的笑是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明媚。
擦擦脸上清凉的泪迹,就当自己泪腺功能失常也不会容许自己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
“你好,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我们可以在一起吗?”他一把拉住我的手,时间仿佛静止了,周围的人都在看我,一个人伸出手拼命挣扎的样子有这么搞笑吗?
我喜欢的人一定要足够真诚,第一眼看到我就已经爱上我,下一秒,我们就一定会在一起。时间太短了,我不想把多余的情感浪费在无聊的暗恋上,我想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过,我一直都是这样想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