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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穿越时空的震撼(6)

那是在8年前。我、小曼和我的死党胡刚同在上海上学。胡刚是我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我们不仅一个宿舍,而且上下铺,彼此之间非常好,好到根本没有任何秘密。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踢球,一起看电影,甚至一起追女朋友!就这样我们无忧无虑地度过了大学时的前两年。

大三刚开学,一个偶然的联谊郊游,让我们同时认识了艺术系的小曼。那天的小曼一身橘黄色运动装,高高扎起的马尾上缀着两颗小小的雏菊,一双很大很大的眼睛像一潭看不见底的池水,带着俏皮来回转个不停,还有一张小巧的嘴,两个迷人的小酒窝。最重要的是小曼的活泼感染了那天的每一位郊游者,我想几个男生都被小曼迷住了。

我不知道那次郊游最后是怎样结束的。只知道回到学校后,我和胡刚都闷不作声。那天晚上,我们都整夜未眠。以后表面上我和胡刚还是最好的朋友,广播站里最好的播音员,赛场上最好的球手,女生眼中最帅的男生。但我能闻到我们之间的火药味,我们都开始对小曼展开了攻势。

大三结束时,小曼成了我的女朋友。虽然这并没有影响我和胡刚的感情,但我仍然觉得胡刚是很爱小曼的。每当想到这,我的心里就会涌起一阵愧疚。我常跟小曼开玩笑,说她差点儿害得我们好朋友都反目成仇。

小曼是那种善解人意的女孩,很可爱,有时候还会带着几分孩子气,调皮、活泼。这一切都只能让我更爱她,更珍惜她,更宠她。

转眼大学毕业了,我被分配到一家德国公司做销售工作。工作不算理想,但我还是跟小曼在上海的老街区里租了带着一间斜窗的阁楼,这是小曼最喜欢的旧上海特色。胡刚则自己开了一家咖啡吧,其实我知道他没有忘记小曼。因为小曼的愿望就是能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咖啡吧,亲手烧制醇香的咖啡让客人品尝。胡刚的咖啡吧坐落在南京路路口,在那里可以看见外滩和远处的东方明珠塔,而且取名叫“幔”,据说生意非常好。

第二年情人节,我和小曼结婚了,她成了我幸福的小妻子。

结婚那天晚上,我对小曼说:“你后不后悔嫁给我?你看,我什么都没有,不能给你你想要的,而胡刚已经开起了你喜欢的咖啡吧,快成大款了……”没等我说完,小曼轻轻蒙上了我的嘴,告诉我说:“傻瓜,就算以后和你一起去乞讨,我也愿意,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永远都不会后悔!”

我当时紧紧把她拥入怀里,轻轻地在她耳边说:“小曼,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来照顾你一生一世!”小曼缩在我的怀里孩子气地笑了……

婚后的一切都是那么甜蜜。每天早晨四点多,弄堂就已传出倒马桶的声音和小贩的吆喝声。在这时我就拥着小曼,听着充满上海方言的吆喝,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这些似乎只在电影里才能听见看见的一切,就在我和小曼的生活中,充实着我们的小幸福。我喜欢叫小曼乖乖,或是小笨笨,因为她有时很傻的,傻得可爱!

婚后,我不愿小曼每天忙忙碌碌地上班,我想自己多忙点也足以让我们生活得很不错了。小曼就听话地每天乖乖呆在家里,做饭、打扫屋子、看书、布置房间。每天回到家中,闻到可口的饭香和雏菊的香交织在一起,我都有种说不出的幸福和放松。每天我都会和小曼去外滩散步,夜里的外滩格外迷人。小曼喜欢欣赏外滩西面风格各异的大楼,她说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觉。小曼也经常沿着外滩狂奔着去找卖臭干子的,吹着海风,看着夜景,她说这是最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我的娇妻,这就是让我疯狂的婚姻生活。我是那么迷恋小曼,迷恋我们的日子。这种幸福一直持续到第二年八月。

那年八月,天格外的热。我被派到外地参加一个展示活动,一去就是两个月。展示活动非常忙碌和紧凑。我几乎很少和小曼联系。活动一结束,我就迫不及待地飞回家,想马上见到我的小曼,可一进家门,我迎面感到的却是一种冷清。我迟疑了一会儿,走上阁楼,小曼正坐在那里看着窗外,我走过去她竟然没反应。

“小曼!”我叫她。

猛地她转过头来,我这才发现她满脸泪痕,人也瘦了一圈。我紧紧地把她抱住。

“怎么了?”我急切地问,

“没什么,我就是太想你了。”她哽咽着。

我心里猛地一抽,更用力地拥紧她。“对不起,对不起。我以后再出去一定会天天给你打电话,好吗?”她这才笑了。

可从这以后,我却明显感到我们之间有了距离,我心乱极了,不知道自己到底哪做得不好。小曼总是喜欢自己呆在阁楼上,对着外面的天空发呆,有时候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常常我都下班回家了,她还在发呆。我常常心痛得把她拥住,可她只是泪流满面,什么也不说。

那天下午天气非常好,而我也因出色地完成销售任务,成为华东区销售主管。我兴奋极了,一下班就冲向南京路NAKEYA店,那里有小曼看中的一条手链。走到店口时,不经意地一抬头,笑容冻结在我的脸上。我看到了小曼,她穿着一件粉白色的长裙,笑容灿烂地站在不远处,而她手里挽着的竟然是我最好的朋友胡刚!

我只听见轰的一声,两眼冒着金星,明媚的阳光突然让我觉得特别刺眼。我感觉到自己像被挖空一样,愣在那里好久,才机械地走到我的好朋友和我最爱的妻子面前。小曼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看到了我,脸色惨白地站在那里,只一瞬间泪水就流了下来。透过她无辜和求恕的目光,我咬了咬嘴唇,无力地对她说:“回家吧。”她颤抖地点了点头,顺从地跟我回到了家里。

到了家里,我跌坐在沙发上,开始抽烟。小曼看着我点烟的双手不停地抖,泪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她趴在我的肩膀上不住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的心已经掉到谷底,我抱着小曼:“你的承诺呢?你的要跟我一辈子就算是一起去乞讨都不会离开我的承诺呢?”

她崩溃了,坐在地上,“真的对不起,阿辉,你原谅我吧。”

“他对你好吗?”我问。

她点点头。

“和他在一起你快不快乐?”

她又点了点头。

两行苦涩的泪水从我脸上流下。“够了,别说了!”我把头习惯性地埋在她的长发里。“只要你快乐就够了,我们离婚吧。”她抬起头来泪眼朦胧地看着我。

那一夜我坐在客厅里抽了一夜的烟……

一个月以后,我们离婚了。在法院门口,我看到了胡刚,我走过去对他说:“如果她不快乐或是不幸福的话,我不会放过你的!”然后,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到了家里,看着屋里的一切,小曼带走了所有东西,只留下已经橘黄的雏菊和一屋子的寂寞,还有一屋子她的味道……

小曼离开我之后,我还是每晚去我们经常散步的外滩边,吹海风,想象小曼依旧在我旁边,她的长发常被风吹到我的脸上,轻轻搔着我的脸颊……然后到对面的SUZAM酒吧喝酒。酒吧歌手还在唱着:“十年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伤心了很久之后,我退掉了弄堂里的房子,决定离开上海。我以为离开到处都是小曼影子的城市,我就会忘记她。可是,我错了,每次在忙碌过后,我的脑子里都是小曼的影子,多少个夜里,我都没办法让自己平静地入睡。我的小曼,你快乐吗?

无法抑制的冲动让我想再看看小曼。哪怕在一个街角,哪怕在南京路、在淮海路、在外滩……也许我们会偶然相遇!于是,我带着这份期待又回到了上海。刚下飞机,迎面而来的还是那熟悉的味道,空气里都充满着小曼的气息,我的眼睛就这样湿润着。

当天晚上,我来到了外滩,在夜色阑珊的江边走着,这么令人迷恋的灯火,能照彻心底的角落。旁边就是和平饭店,我花了70块钱去听爵士乐。非常怀旧的音乐,周围多数是衣饰讲究的老人。我一个人,一杯酒,单簧管在淡黄色的烛火里呜咽。我给自己找了无数的理由,还是决定第二天去看我的小曼。

清晨一早,我来到胡刚家里,胡刚看到我愣了一下,让我进了屋。我们寒暄了一会之后,我故作轻松地问:“小曼不在?”他低着头,过了好一会,才慢慢地说:“她去世了……”我愣了,说:“你说什么?”他看着我,苦笑着说:“真的,你走的第二个月她就去世了。”我一下懵了,半天都搞不清胡刚到底说什么。

好久,我终于问:“她怎么死的?”“癌症……”看着胡刚支支吾吾地说,我后背开始发凉,喃喃地说:“不可能……”我让他带我去看小曼的坟墓。

小曼被葬在归园墓地——这是上海唯一一处允许棺木下葬的公墓,墓地两侧种了两棵小曼喜欢的梧桐树。树还很小,但小小的梧桐叶已经铺满了小曼的墓地。我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心底的悲伤慢慢升腾,我疯了一样扑过去,抓住胡刚猛打几拳,向他怒吼着:“你说过你会好好照顾她的,你说你会让她快乐,给她幸福的……”胡刚嘴里流出了血,可我还没停手。胡刚也火了,他一把推开我。“我是说过要给她幸福,让她快乐,可你知不知道她的幸福一直掌握在你的手里?”我不解地看着他。他喘着气:“你知不知道她得了血癌,要治好必须要换骨髓?你知不知道她这一生唯一爱着的就是你?如果当初她不离开你,以你的实力你根本不可能治好她,而且你也会被她拖死的!哈,她真傻,为了不连累你,她甚至可以让你误会她。你又知不知道她直到临死的时候都在念着你的名字?”胡刚痛苦地蹲在地上,我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一切。天阴阴的……

那天晚上,我和胡刚来到外滩边的SUZAM酒吧,酒吧里还唱着歌:“你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冰冷的水,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一滴一滴串成热泪,你知不知道寂寞的滋味,寂寞是因为思念谁……”那晚,我们喝了很多酒,都醉了,都哭了。我们想起了很多事,我们的大学,我们的生活,我的小曼……

第二天一早,我又去了小曼的坟墓。带着小曼喜欢的雏菊,给小曼讲着我的工作、我的生活,告诉我的乖乖小曼,她永远是我的唯一……

小曼,告诉我,你在天堂快乐吗?爱不在服务区

◎文/佚名

我每个月都会按时替他交费,每天都会打一次他的手机,发一个短信。每一次,我的爱情都回应我,“您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一年前,我的爱情断了线,到现在整整1年零25天了。那是第一次真正爱上一个人,关于他的一切,虽然短暂,从相识到相离13个月零13天,但却让我记忆犹新。

和他的开始没有一点浪漫可言,吴是我们俩共同的朋友,有一次去她家玩牌,正好三缺一,吴一个电话就把他招来了。他进来时,穿一件深蓝色衬衫,黑色西裤,戴着度数很高的眼镜,很文雅的样子。吴介绍我们彼此认识,感觉像是很熟识的朋友,只是好久不见。年轻人总是很快就熟悉起来,我和他打对家,我的牌技不好,但手气不错,和他配合得很是默契。之后又有过几次接触,大多也是在吴的招揽之下,大家凑在一起疯玩,放松一下心情。偶尔的闲谈中了解到,他也是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生活。朋友不是很多,吴的丈夫是他的大学同学,也是很要好的朋友。一个人无聊时就来她家蹭饭。

“有时候真希望有个像吴家一样的家,和一个心爱的人,一块做饭、吃饭、吵架、逛街,一定很幸福。”说这话时,他有点沉醉在自己的想象中,有一种向往的陶醉。以前我以为这种柔情的话只有女孩会说出来,而听到一个大男孩这样说,却是第一次,如果说他打动我,可能就是那一刻吧。

也不知道我们是怎样开始单线联系的,反正当我们手牵手出现在吴面前时,她和她丈夫都十分意外,但好像也在意料之中。后来,他告诉我,他喜欢我是因为我的任性而随和的矛盾个性,多次聊天发现我是一个懂得爱、懂得感情的人。天知道,我做过什么会给他这种感觉,反正我们就这样相爱了,而且爱火如炽。开始时,我们天天打电话。像所有热恋中的人一样抱着电话不放,上班的地方离得很远,但我们总是在下班后挤一个多小时的公交,到离我们两个相同距离的一条小吃街去吃饭、散步,然后分别回家。有时候因为塞车,本来一个小时的路程可能要两个小时才到,但我们彼此没有怨言。能在一天的工作之后相视一笑,一块吃饭足以抵消任何的不快。

三个月后,我们同居了。本来他不同意的,他说他要对我负责,必须结婚之后才可以住在一起。可是我没办法在每天吃完饭之后,再依依不舍地放他走,好像每一天的告别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虽然第二天我们还会再相见。这一次,我的固执、任性让他束手无策。然后,我们登记结婚,没有举行什么仪式。只是双方的家人朋友聚在一起简单认识了一下。我们一直认为,所谓的仪式是给别人看的,而且我们也没有能力大肆铺张,相信有爱,我们就什么都有了。我们终于过上了他所说的生活:和一个心爱的人一起做饭、吃饭、吵架、逛街,而且乐此不疲。两个人的想法总是出奇地统一,对于事情的看法也常常不谋而合,当然偶尔也有纷争,但那只是生活的小小点缀,稍纵即逝。夜里睡在他身边,我常常从笑声中醒来,然后看着身边的他,就不愿再睡去了。有很多的夜晚,我就是这样为他失眠——他紧锁的额眉,偶尔的梦呓往往叫着我的名字,然后无意地伸出胳膊,让我蜷缩在他的臂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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