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势力经济及其意义
——一个诠释路径
内容提要:文章在梳理经典势力经济理论文献的基础上,对势力经济理论的古典渊源和现代形态做了一个初步的探讨,对势力经济的内涵和外延做了一个新的诠释,对势力经济思想在地区和国家层面上的理解和运用做了一个初步的拓展,为经典势力经济理论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可供选择的路径和框架。
关键词:经济理论 势力经济理论 地区势力经济 国家势力经济 理论假说
一、引 言
2006年笔者在清华大学学习的时候,学校为我们安排了许多很好的讲座。经济管理学院张玉杰教授所做的关于“创新管理”的讲演,就是其中之一。张先生在讲演中着力诠释和分析的势力经济理论和思想,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引发了笔者进一步的关注和思考。
张先生阐释的势力经济理论,无疑还处在发展之中。同时也还在接受理论和实践的检验之中。本文拟在学习和理解现有势力经济理论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势力经济理论试做一个初步的探讨。文章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对张先生及其团队创设的势力经济新理论的一个简要梳理和概述;第三部分是在解读已有文献的基础上,以围棋智慧和方法为指引,对势力经济新渊源所做的一个阐释和讨论;第四部分则是从语义学、军事学和战略学以及法律学视角对势力经济新内涵所做的一个初步的诠释和探讨;第五部分是以浙江构建势力经济新高地为例,从区域角度所做的一个探索和思考;第六部分以美国为例,将势力经济理论范式扩展运用到了国家竞争与争夺的层面。最后是一个小结和展望。
二、势力经济新理念
根据张玉杰教授及其团队的研究,势力经济是企业生产要素增加对市场控制能力放大的过程效应(张玉杰,2005)。在现代经济条件下,限于市场容量,企业“规模经济”的理想目标越来越难以实现。以控制市场权力大小的“势力经济”目标突出表现出来,企业努力掌握市场权力,提升控制资源的能力,以获得发展机会。
势力经济主要表现为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企业对某一区域市场或某一产品市场的控制能力,称为“市场权力”(张玉杰,2005)。“市场权力”可以由多项指标表达或反映出来,比如市场占有率,行业影响度,产品影响度,技术影响度,消费者偏好影响度,企业品牌知名度和企业品牌美誉度,等等。
随着企业生产要素增多,企业在市场上的势力增大,市场控制力和行业控制力以及资源控制力得到增强,市场权力放大。追求市场权力,获得外部资源的控制地位,成为企业追求的目标。但是企业在市场上的权力不会无限扩大,必然有一个极值点。这个极值点可称为“势力经济临界点”(张玉杰,2005)。“势力经济临界点”表达的思想,是企业在某一区位市场中表现为绝对的垄断地位,拥有绝对的市场控制权力。或者,企业在单位资源条件下达到最大的企业势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规模的大小是由市场规模的大小决定的,并不是企业拥有多少人力、财力和物力等内部资源的多少决定的。在势力经济评价系统中,企业“做大做强”是指经营规模做大,企业品牌做强。势力经济评价体系更能反映企业的竞争能力,更符合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要求。以最少(小)的资源(人、财、物等)谋求最大的市场权力,谋求行业的领头地位,谋求资源的控制能力,取得最良好的势力经济。
追求势力经济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目标,国家经济发展也是如此。在一个国家内,具有势力经济的企业越多,越能够表现出国家的区域经济活力。当今世界经济发达的国家正是由于集成了相当数量的具有势力经济的企业,才形成了国家的经济势力,从而国家的势力经济也就必然随之而形成。
势力的现代汉语意义指的是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力量。因此,政治势力、经济势力等等之说法,国人早已耳熟能详。可是势力经济这一称谓,则可能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和说法。势力经济这个称谓,在何种意义上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多大范围和程度上具有正当性和真实性。换言之,势力经济这个称谓的科学性和可接受性如何,在何种意义上可以成立,有没有比势力经济更好的并体现其精神实质的概念称谓,这是可以并且需要加以讨论的问题。
势力经济的提出,无论就其概念本身来说还是就其理论内涵来说,无疑都具有某种原创的意义。在一定意义上,势力经济这个概念可能不是最理想和最完备的一个称谓,但可能是目前能够比较容易为大家所理解和接受的一个称谓。势力经济这个称谓,容易让人同政治学,特别是国际政治学以及国际政治经济学相联系。因为这些学科会经常讨论到诸如势力、势力范围、势力均衡(均势)等等概念和理论。这些概念同经济有何联系,有何种联系,除了专业领域的学者外,恐怕研究思考的人并不太多。从张玉杰教授及其团队提出势力经济概念及其理论的具体内容及背景来看,势力经济主要还是一个经济学范畴和理论,而且势力经济这个称谓和概念可能有其自身独有的生成途径和逻辑。势力经济理论同政治学诸学科是否有关系以及有何种关系,还需要做深入细致的考察和研究。或者不如说,这恰恰是势力经济理论研究深化和拓展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
三、势力经济新渊源
目前,学术理论界关于势力经济的研究文献还比较稀少。据了解,势力经济理论是张玉杰教授及其研究团队首先提出来的。势力经济理论不但比较好的解释了企业生存与发展中的基业长青机制,而且将企业经济理论发展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并且正在理论界、企业界和管理层产生愈来愈积极和正面的作用和影响。
根据市场经济原理和势力经济理论,在一定条件下,市场的容量是有限度的。在市场容量一定的条件下,企业之间竞争和博弈的结果必然会形成一种动态均衡。在这种动态的均衡格局中,有的企业获得了市场的相对较大的份额和影响力,有的企业则只能获得市场中相对比较小的份额和影响力,还有的企业则可能获得在市场中的绝对势力和领导力或者控制力。如果借用围棋的语言和精神,那么可以说前者获得了市场中的实利,后者则获得了市场中的外势。居中者则系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它只能是市场中各种信号包括价格信号的被动接受者。它只有在实利或外势两个方面不断做出努力并打破已有的均衡,才能在市场中发挥实质性的影响力。显然,同时获得在市场中的实利和外势无疑是非常理想的状态和相当高级的境界,但这种难度是很大的。任何时候和阶段都能同时达到这种理想状态和高级境界几乎是不可能的。一方面市场是开放的,可自由进出的,一个企业不可能长期的保持在市场中的绝对影响地位,充分的竞争迟早会打破既有的均衡格局。另一方面,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市场经济是不能容许垄断的,不管是绝对的垄断还是相对的垄断。因此,一个企业在市场中可能的选择和战略必然是在实利和外势之间做出平衡。换言之,一个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要么获取实利,要么获取外势。只有这样,企业的战略和策略才是成功的。否则就是失败的。同时获取实利和外势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可行的途径是实利或者外势二者选其一。
可以把有实利或者外势的企业,称为势力企业或者引领企业,领军企业,领导企业或者领袖企业。只有那些拥有外势的企业才应当被称之为势力企业或者领袖企业。可以把追求实利或者外势的经济现象称之为势力经济现象。获得了实利或外势的企业经济,称之为势力经济。或者,实利和外势,是势力经济的两种形态、两种形式和两种路径。
势力经济的主要参数指标及其分类,可以比较好的反映和表征企业的势力经济能力(张玉杰,2005)。比如,消费者类别是高中端客户还是中低端客户;市场区位是大中城市还是中小城市或者中小城镇;市场占有率是绝对优先还是相对优先;是绝对控制还是占有相对最大份额;行业影响度,是行业龙头还是行业老幺;产品影响度是大还是小;技术影响度是先进还是落后,超前还是滞后;消费偏好影响度主要就是企业的研发能力,前卫能力和水平,需求创造能力,供给创造需求的能力;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高低好坏不等。种种情况的不同,标志着企业势力经济能力和水平的差异和大小。如果做进一步的推演,也许可以认为,产品影响度,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可能更多的是表示企业的实利;消费者类别和市场区位,行业影响度,技术影响度,消费偏好影响度,品牌美誉度等等,则可能更多的是表示企业的外势。从发展来说,外势比实利更重要。毕竟,实利是既成的,外势是未来的。实利是静态的,外势是动态的。虽然总的来说,实力和外势也处在一个动态的演变过程中,因而在实践中面临着一个如何巩固和维护并不断扩大已有势力的现实问题。
也可以认为,实利是硬实力,而外势则是软实力。硬实力和软实力之有机结合,才能构成完整的势力经济。仅有一个方面,不论是实利还是外势,都是不完整的,不可持续的。
四、势力经济新内涵
势这个字除了表示自然界客观存在的现象和趋势,即一切事物自身所具有并自然表现出来的一种力量性倾向外,它本身就包含有势力的意思,即政治、经济、军事等等方面的力量。势既有自然之势,也有人为之势。势更多的是人为设置的东西,是人为做出来的东西,是人为创造出来的东西。
从军事上来说,势就是因敌而设的某种格局。势既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却实实在在的起着某种神秘的和心理的甚至实际的作用。势是人为制造的态势,是有助于获胜的手段。根据兵法理论,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是形,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是势(李零,2006)。兵法上形和势的分类,与围棋上实利和外势的区分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军事上和战略上,讲究的是势。形和势结合起来,即形势。形势在军事上指的就是兵力的分配和组合。不过辩证的看,形可以是势,势也可以是形,形和势是可以相互转化和过渡的。因此,形势还衍生有秩序、格局与平衡之义。除了形势,势还有权势之义。权势即势位之势和威势之势,涉及权力和权威以及合法性,等等问题(李零,2006)。
势力经济理论中的关键词是市场势力,市场权力,市场控制能力,市场控制权力和市场权利最大化等等,而且这种势力、权力、控制力之行使主体为企业。从分类上来说,企业的权力(利)是多种多样的。既有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力(利),也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的权力(利)。换言之,企业权力(利)既有“先天”的,也有“后天”的。而且,企业之权力(利)恐怕主要还是一种经济性权力(利),一种商业性权力(利),而主要不是甚么政治性权力(利),文化性权力(利)和社会性权力(利),等等。
从权力(利)发生机制上来说,所谓势力经济,即企业获得的控制市场的能力及其经济效应,主要还不是先天的权力(利),可能主要还是后天的权力(利),即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的这种影响力和控制力。如果一个企业一产生或者一进入市场就具有某种天生的和先天的或者法定的市场控制力,这在一个法制健全和市场竞争充分的环境条件下是不可想象的和不能接受的。虽然在市场上有先入之优势,但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条件下,这种先入之优势会很快趋于平衡,因为后入之优势或者后发优势会均衡这种市场上的不平衡状况。因此,所谓势力经济及其效应,可能更多的是一种在市场竞争中后天获得的,或者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市场竞争之公平、公正和公开。
先发优势或者先入优势,实际上也是一种平等的市场权力(利)资源。能否发现机会,抢占先机以获得这种资源,无疑也是一种势力经济素质和势力经济之效应。
可以认为,势力经济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势力经济在现实性上表现为一种开放的状态。势力经济在整体上是不稳定的,一直处在变动之中。非均衡是势力经济的常态,均衡作为非均衡的一种特殊形态是暂时的和短暂的。均衡作为一种状态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迟早会被打破而处在非均衡状态中,从而为各种力量的博弈和新力量的进入与成长甚至壮大提供了可能性。在一定意义上也许可以认为,势力经济是一个特殊的耗散结构系统,具有自身内在的组织机制和涨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