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
2000年开始实施的农村税费改革,大大减轻了全省农民负担,实现了“减轻、规范、稳定”的目标,为传统的农业税制向公正、公平、规范的现代税制过渡奠定了基础。一是取消农业特产税及附加。四川从2003年6月1日起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及附加,极大地减轻了农民负担。二是免征农牧业税及附加。2004年四川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同时对57个民族县及享受民族待遇县全部免征农牧业税及附加。全省免征农业税及附加,财政收入减收部分除中央补助外,其余由省、市财政负担。三是取消部分涉农收费,w积极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2004年以来,全省共取消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免收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8项,降低涉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4项。
(二)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1、着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条件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是制约四川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瓶颈。近年来,四川各级财政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国家级贫困县公路建设、“三州”通县油路和县级公路建设,实施了大中型水利工程、农村电网工程和人口饮水工程建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十五”期间,各级财政筹集资金,大力实施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农网工程改造、中小型工程渠道配套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全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十五”期间,对全省35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的地质灾害进行了综合治理。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人感染猪链球菌、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疫情,争取到中央畜禽重大疫病防治经费,确保了全省畜牧业生产安全。
2、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十五”期间,四川认真落实支持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推广支持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全省农民收入得到持续增长。“十五”期间,对全省21个市(州)的181个县(市、区),4700多个乡镇实施了粮食直补,受益农民达到1800多万户。“十五”期间,省财政先后投入资金用于农机机具购置补贴,受惠农户达12000多户。从2005年开始全省实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对中央下达全省的76个产粮大县进行奖励。同时,认真抓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粮食折现资金的发放工作,及时将退耕还林粮食差价补贴款通过专户兑付给农户。
3、加大农业科技研究与农业产业化投入力度,促进农业产业化更好更快发展
“十五”期间,四川各级财政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培训,初步建成了链接全国、覆盖全省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和全省农业农产品专业检测网络体系。在扶持方式上,全省坚持一手扶龙头企业,一手抓基地建设,集中力量扶持了一批骨干项目和优质农产品基地。财政资金的投入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科研单位培育新品种,研究新方法、新材料、新模式。加强农业科技应用与推广,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建设,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调整支出结构,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1、加大教育投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
2001年开始,为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推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的改革发展,四川大力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04年起,四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开始“两免一补”政策。两年来,对全省200多万贫困学生免除了教科书费,对900多万学生免除了学杂费,10多万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同步享受到了“两免一补”政策。2001—2005年,省级财政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民族地区“两基”攻坚等教育工程,新建或改扩建中小学1.4万余所,学校建筑面积达930多万平方米。
2、支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从2003年起,全省开始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5年,四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在21个县(市、区)展开,覆盖全省1000多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600多万人,享受合作医疗补助近500万人次。积极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贫困残疾人以及贫困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加强了农村各类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3、支持农村社会保障,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
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社会救助、救济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截止2006年6月底,全省符合条件并纳入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近40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截止2006年6月底,全省共有176个涉农县全部建立并实施了农村最低保障制度。2005年,各级财政整合阳光培训工程、劳务扶贫培训和省级劳动力培训资金9000多万元,培训农民工500多万人次。
(四)积极开展支农资金整合试点,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005年,全省确定遂宁市射洪县、成都市双流县等8个县为试点县。各试点县按照要求,以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支农资金整合模式。一是区域整合和项目整合相结合的模式。如双流县,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选择20个村全方位整体推进。同时又以农村沼气、城市基础菜地、种养结合示范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等重大项目为平台,按照项目整合模式组织实施。二是产业支撑模式。如资中县,重点打造了塔罗科血橙、鲢鱼养殖加工、优质枇杷、柠檬、循环经济等五个区域产业带,并以此为平台整合资金,突出支持支柱产业。三是混合模式。如德昌县,整合各种支农资金,本着扎实稳妥有效的原则,采取区域整合、实施重点项目、打造支柱产业等多种模式,加大了整合力度,积极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
(五)加快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市场得到有效激活
1、大力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近年来,四川在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一方面,通过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建立“县努力、市尽责、省帮助”的激励约束机制,从体制和制度层面调动县乡政府大力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着力提高县乡财政的基本保障能力。结合“三奖一补”政策,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支出纳入县级标准支出计算范围予以保障。通过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省县级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2005年增幅明显低于全国县级平均增长幅度。
2、支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十五”期间,四川积极协调中央和地方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对农户建房和产业发展给予信贷支持。构建以农村信用社和农业发展银行为主导,以规范的民间融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分行加快实施金融服务“三农”四川行动计划,规划在“十一五”期间新增投放“三农”贷款500亿元,其中2006年新增6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规划在未来3—5年为全省提供金融支持350亿元。其它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加大对四川新农村建设的投入。
3、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三农”问题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2001年,四川在双流、安岳和万源等三市县开始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目前,全省2市5县共15个县(市、区)、470个乡镇进行了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全省各级财政积极破解“三农”难题,在税费改革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中央改革的总体框架和全省政策方案的大前提下,各地积极发挥主动性,因地制宜,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有124个县(市、区)推行了“乡财县管”改革试点,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68.5%。通过试点,全省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得到不断深化,县乡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新时期财政进一步支持破解“三农”问题面临的主要挑战
1、财政“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十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通过调整资金的投向和结构,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十五”期间,四川财政的农村投入增加了近1倍,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由于政府财力有限,加之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虽然财政支农支出在总量上有了一定的增长,但是其增长却不稳定。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还需要有一个比较大的提高。
2、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
当前财政用于农业的资金由多个部门管理,分散管理的格局难以形成资金配置的合力。一些部门安排资金习惯使用“基数法”,资金分配的平均主义思想和方法比较普遍,效率优先的观念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影响了财政资金效率的发挥。政府财政农业支出用于人员供养及行政开支部分比重较大,用于建设性的支出比重需要提高。在政府农业投入中,直接用于流通环节的补贴过高,而一些关系农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项目保障投入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3、财政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发展的力度仍需加大
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体现了各级财政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上所做出的积极努力,但由于长期以来农村公共服务主要依靠农民自主建设,导致农村公共事业投入不足。特别是取消提留统筹和农业税后,乡镇自身收入大幅萎缩,难以有效组织资金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维护。农村公共事业发展薄弱,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
4、县乡政府债务负担化解难度较大
由于部分县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很大,加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全省基层政权的负债现象比较突出。在村一级,多年来农村兴办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基金合作会、农业开发等生产公益事业,以及兴办工商企业等原因也形成了乡村大量负债现象。另外,垫缴农业税费成为乡村负债的重要原因。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取消后,乡村自有财力下降,上级财政补助主要用于保障工资和运转,乡村自身偿债能力很弱。基层政权的大量负债给全省新农村建设带来了很大影响。
5、农民进一步增收难度加大
“十五”期间,四川通过逐步减免农业税、实行粮食直补等一系列的惠农举措,并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多种杠杆和手段,减轻农民负担,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相差较大,经济发展较慢的地区由于政府财力有限,导致农业投入不足,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很多自然条件差的农村地区人均纯收入仍然较低。全面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任重道远。
6.地方财政支持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川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省,长期以来,全省县乡经济欠发达,二、三产业经济结构不合理,税收与非税收入结构不合理,县乡骨干税源有限,缺乏收入稳健增长机制。县乡工资和运转支出占了县乡财力的相当部分,公共基本支出需求缺口大,履行公共财政的职能有限。全省大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占其财力的比重较高,是比较典型的“吃饭财政”。农业税取消后,县乡财权与事权不对称、不匹配的问题更加突出,县乡财政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所削弱。由于县乡财政失去了部分自主收入来源,县乡财政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维持运转,自身调控能力受到削弱,加之县乡支出刚性增加,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十分有限。
7、农村正规金融服务供给能力严重不足
目前,由于国有商业性金融机构战线收缩过快,国有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村的主导地位严重弱化,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的金融服务能力不断减弱。加之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缺乏,金融服务品种单一,缺乏风险分散与转移机制,导致农村金融发展越来越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三、公共财政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以推动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以“增加投入、引导放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为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沐公共财政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