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表演唱
演唱歌曲时,边唱边做动作,这种有动作表演的演唱,称为“表演唱”。表演唱在演唱方面往往采取对唱或小组唱形式。
10.大联唱
围绕一个特定的专题,选择内容有关的歌曲,并采用诗朗诵或乐曲联奏等方法,将各歌曲连贯起来进行演唱,称为“大联唱”。大联唱不一定局限于齐唱,可能还包括独唱、合唱、轮唱等多种声乐演唱形式。
五、古典音乐
古典音乐是指那些从巴洛克时期(1600~1750年)开始一直到20世纪早期,在欧洲文化传统背景下创作的音乐。它有别于通俗音乐和民族音乐,具有永恒的意义。大约从1600年开始,也就是所谓的巴洛克时期(巴洛克“Baroque”,是从建筑学、绘画史借用来的专业术语,源自于葡萄牙语,词义是很不规则的珍珠;在意大利语中又指冲动、夸张、任性、幻想等义),欧洲作曲家开始创作早期音乐,这也就是古典音乐的开端。事实上,很多西方古典音乐最早都是来自于为宗教仪式庆典而写的音乐。代表人物有巴赫、海顿、莫扎特、舒伯特等。
六、音乐体裁
音乐体裁就是指艺术作品的式样和类型(品种)。曲式是指乐曲在连贯展开过程中的结构布局,而乐曲的体裁则是指乐曲在音乐风格和性质方面的特征。这是一首乐曲的两个方面。不同体裁的器乐曲的形成,都是同它们各自的应用和表演的目的、演出的场合、乐曲内容的倾向性、音调和节奏的特色、音乐风格的特征等等有关。
1.前奏曲
原是“序”、“引子”之意。它是一种单主题的中、小型器乐曲。它源自15~16世纪某种乐曲前的引子,最初常为即兴演奏,有试奏乐器音准、活动手指及准备后边乐曲进入的作用。不少作曲家均有独立的钢琴前奏曲。19世纪后,西洋歌剧、乐剧中的开场或幕前音乐亦有称作“前奏曲”者,其含义与上述独立体裁的前奏曲有所不同。
2.序曲
乐曲体裁之一。原指歌剧、清唱剧等作品的开场音乐,17~18世纪的歌剧序曲分为“法国序曲”及“意大利序曲”两类。前者为复调风格,由慢板、快板、慢板三个段落组成,中段为赋格形式,末段较短;后者为主调风格,由快板、慢板、快板三个段落组成,后世交响曲即由此演变而成。19世纪以来,从贝多芬开始,作曲家常采用这种体裁写成独立的器乐曲,其结构大多为奏鸣曲式并有标题。如贝多芬的《科里奥兰序曲》、柴科夫斯基的《1812年序曲》等。
3.套曲
包括若干乐曲或乐章的成套器乐曲或声乐曲,其中有主题的内在联系和连贯发展的关系。如柴科夫斯基的钢琴套曲《四季》、舒伯特的声乐套曲《美丽的磨坊女》等。从广义上说,奏鸣曲、交响曲、组曲、康塔塔等均属之。
4.练习曲
用于提高器乐演奏技巧的乐曲。它通常包含一种或数种特定技术课题。肖邦为其创始人。这种乐器练习曲除用以练习技巧外,同时具有高度的艺术性和舞台效果。李斯特、德彪西等都创作有此类练习曲。
5.狂想曲
一种技术艰深且具有史诗性的器乐曲。原为古希腊时期由流浪艺人歌唱的民间叙事诗片段,19世纪初形成器乐曲体裁。其特征是富于民族特色或直接采用民间曲调,如李斯特的《匈牙利狂想曲》、拉威尔的《西班牙狂想曲》等。
6.即兴曲
它原是钢琴独奏曲的体裁名称,后也用于其他乐器的独奏乐曲。它是即兴创作的器乐小品,常由激动的段落和深刻抒情的段落组成,所以大多数是复三部曲式的。
7.夜曲
原指18世纪流行于西洋贵族社会中的器乐套曲,风格明快典雅,常在夜间露天演奏,与“小夜曲”类似。
8.小夜曲
原指傍晚或夜间在情人的窗下歌唱的爱情歌曲体裁,所以曲调常常是亲切抒情的。在18世纪末开始出现多乐章的重奏或合奏曲的小夜曲,则是为当时的达官贵族餐宴时助乐所用,曲调较轻快活泼,而与爱情无关,属于室内乐体裁。
9.摇篮曲
又称催眠曲,它原是母亲抚慰小儿入睡的歌曲,通常都很简短。其旋律轻柔甜美,伴奏的节奏型常带有摇篮的动荡感。
10.圆舞曲
圆舞曲,又称“华尔兹”,起源于奥地利北部的一种民间三拍子舞蹈。圆舞曲分快、慢步两种,舞时两人成对旋转。17~18世纪流行于维也纳宫廷后,曲速渐快,并开始用于城市社交舞会。19世纪起风行于欧洲各国。
现在通行的圆舞曲,大多是维也纳式的圆舞曲,速度为小快板。其特点为节奏明快,旋律流畅;伴奏中每小节常用一个和弦,第一拍重音较突出。著名的圆舞曲有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韦伯的《邀舞》等。
11.波尔卡
捷克的一种民间舞曲,以男女对舞为主,舞蹈动作由两个踏步组成,一般为二拍子。
12.协奏曲
协奏曲,指一种由独奏乐器与管弦乐队协同演奏的大型器乐作品。它的特点是独奏部分具有鲜明的个性和高度的技巧性。在音乐进行中,独奏与乐队常常轮流出现,相互对答、呼应和竞奏。独奏时,乐队处于伴奏地位;合奏时,独奏乐器休止,完全由乐队演奏。古典协奏曲的奠基人是莫扎特。
协奏曲一般分为三个乐章:第一乐章是热情的快板,多用奏鸣曲式,音乐充满生气;第二乐章是优美的、抒情的慢板,音乐带有叙事风格;第三乐章是欢乐的舞曲,音乐蓬勃有力,活跃奔放。在第二乐章结束前往往加有独奏乐器单独演奏的华彩乐段,以表现高度的演奏技巧。在现代协奏曲创作中,也有以花腔女高音独唱(无词)与乐队协奏的声乐协奏曲。
13.组曲
“组”有“继续”、“连续”之意,组曲是由若干器乐曲组成的套曲,其中各曲有相对的独立性。组曲有古典、近代之分。古典组曲又称“舞蹈组曲”,兴起于17~18世纪之间。它采用同一调子的各种舞曲连接而成,但在速度和节拍等方面互相形成对比,如巴赫的古钢琴组曲。近代组曲又称“情节组曲”,兴起于19世纪,从歌剧、舞剧、戏剧音乐或电影音乐中选若干乐曲编成。有的组曲系根据特定标题内容或民族音乐素材写成,如挪威作曲家格里格的《培尔·金特组曲》、俄国作曲家里姆斯基的《舍赫拉查达》、捷克作曲家德沃夏克的《捷克组曲》等。
14.交响诗
一种单乐章的具有描写和叙事、抒情和戏剧性的管弦乐曲,属标题音乐的范畴。匈牙利作曲家李斯特于1850年首创这一体裁,后来发展了它。交响诗的题材多取自文学、诗歌、戏剧、绘画及历史传说,内容富有诗意;乐曲形式不拘一格,常根据奏鸣曲式的原则自由发挥,也有用变奏曲式、三部曲式或自由曲式写成的。
15.奏鸣曲
原是意大利文,它是从拉丁文“Sonare”(鸣响)而来,而与“Cantata”(康塔塔,大合唱)一词相对立,是大型声乐套曲体裁之一。原意为“用声乐演唱”,一个是“响着的”,一个是“唱着的”。起初奏鸣曲泛指各种结构的器乐曲,到17世纪后期在意大利作曲家柯列里的作品中才开始用几个互相对比的乐章组成套曲型的奏鸣曲。到18世纪方定型为三个乐章(海顿、莫扎特的钢琴奏鸣曲都是三个乐章的)。后来“奏鸣—交响套曲”又增加了一个“小步舞曲”乐章,插在第二、三乐章之间,成为四个乐章的“奏鸣—交响套曲”。到贝多芬又用“谐谑曲”代替“小步舞曲”,后来的作曲家还有用“圆舞曲”作为第三乐章的。奏鸣曲在结构上类似组曲的一套乐曲,但它又和交响曲很难分开。
16.康塔塔
大型声乐套曲体裁的一种。原意为“用声乐演唱”。最初是一种独唱或重唱的世俗叙事套曲,以咏叹调和宣叙调交替组成。到17世纪中期传入德国,遂发展成为一种包括独唱、重唱、会唱的声乐套曲,以世俗或《圣经》故事为题材。“康塔塔”在形式上与“清唱剧”有相似之处,唯规模较小;其内容偏重于抒情,故事内容亦较简单。
17.清唱剧
它是大型声乐套曲体裁的一种,是介于歌剧和康塔塔之间的多乐章大型套曲。包括独唱(咏叹调、宣叙调)、重唱、合唱,由管弦乐乐队伴奏等,其中,各乐章的歌词在内容上较康塔塔更具有连贯性。16世纪末起源于罗马,初以《圣经》故事为题材,化装演出,其后亦采用世俗题材。17世纪中期开始发展为不化装的音乐会作品,其中合唱处于主要地位。
18.交响曲
源于希腊语“一齐响”,是大型器乐曲体裁的一种,亦称“交响乐”,系音乐中最大的管弦乐套曲。交响曲的产生同17~18世纪法国、意大利歌剧的序曲以及当时流行于各国的管弦乐组曲、大型协奏曲等体裁有直接的联系。
交响曲的结构,一般分四个乐章(也有只用两个乐章或五个乐章以上的),其基本特点为:第一乐章快板,采用奏鸣曲式;第二乐章速度徐缓,采用二部曲式或三部曲式等;第三乐章速度中庸或稍快,为小步舞曲或诙谐曲;第四乐章又称“终乐章”,速度急速,采用回旋曲式或奏鸣曲式等。因此,交响曲是音乐作品中思想内容最深刻、结构最完美、写作技术最全面而艰深的大型器乐体裁,它以表现社会重大事件、历史英雄人物、自然界的千变万化、富于哲理的思维以及人们为之奋斗的崇高理想等见长;它总是带有一定程度的戏剧性。
交响曲虽在16~17世纪已形成了规范的基本格局,但18~19世纪维也纳古典乐派为交响曲的形成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因而使欧洲的器乐创作发展到了一个重要阶段,成为维也纳古典乐派的先驱。
七、演唱方法
(一)美声唱法
美声唱法,美声,取自意大利语“Bel Canto”,意为完美的歌唱,并兼有美丽的歌曲的含义。美声唱法是以意大利民歌唱法为基础的科学演唱方法,其音色洪亮、透彻,强调自如、纯净、平稳的发声与灵活和准确的声乐技巧,适于表现严肃的、戏剧的、重大的内容。艺术歌曲和歌剧一般都采用美声唱法。世界三大男高音帕瓦罗蒂、多明戈、卡雷拉斯采用的就是美声唱法。
(二)民族唱法
民族唱法,指以本民族传统的民间唱法为基础的演唱方法。如中国各种民歌、戏曲的唱法,印度民歌的唱法,日本民歌的唱法,早已形成其独特的发音、咬字、行腔的理论和规律。中国有许多民族唱法歌唱家,如宋祖英、彭丽媛等。
(三)通俗唱法
通俗唱法,又名“流行唱法”,基本属于用本嗓演唱的风格。其主要特点是完全用真声唱,接近生活语言,轻柔自然,强调激情和感染力,又可分为抒情风格、乡村风格、校园风格、摇滚风格等。这种唱法在生活中最普遍、最普及。
这三种唱法并不是完全独立的,而是逐渐靠拢、相互糅合的。帕瓦罗蒂常与流行歌手一起举办音乐会;各个民族的演唱方法都吸收了一些美声甚至通俗的唱法;通俗歌曲也从民族作品中吸收营养。
八、中国音乐
(一)我国古代十大音乐家
中国古代有十大音乐家之说,即指下面十位著名的音乐家:伯牙、师旷、李延年、嵇康、苏祗婆、万宝常、李隆基、李龟年、姜夔、朱载堉。
伯牙:春秋时代的琴师。《荀子·劝学》有“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之说,可见他的琴艺之高超。相传代表作品有《水仙操》、《高山流水》。
师旷:春秋时期晋国的乐师。双目失明,但他的听觉敏锐,辨别音律十分准确。他的代表作品有《白雪》、《玄默》。
李延年:汉代宫廷音乐家。曾担任乐府的协律都尉。他的代表作品有根据张骞从西域带回的《摩柯兜勒》制作的28首新曲调,作为仪仗军乐使用。
嵇康:三国时期魏末著名的琴家、文学家、思想家。他学识渊博,善写诗赋文论,热爱音乐,擅长弹琴,以弹奏《广陵散》著称。他的代表作品有《声无哀乐论》和《琴赋》,对音乐和琴的奏法及表现力作了细致而生动的描写。
苏祗婆:南北朝时期宫廷音乐家。她擅长弹胡琵琶,家传龟兹乐调“五旦七声”宫调体系。其音乐理论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古代宫调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万宝常:隋代音乐家,擅长弹多种乐器。他的代表作品有《乐谱》六十四卷,提出“八十四调理论”。
李隆基:唐代音乐家,他也是我国古代第一位皇帝音乐家。他擅长演奏羯鼓和横笛,创作改编了《夜半乐》、《小破阵乐》、《霓裳羽衣曲》等,建立了唐代音乐机构——教坊、梨园。
李龟年:唐代乐师。他擅吹筚篥、奏羯鼓,也长于作曲,很多诗人都听过他的演奏,并且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句。代表作品有《渭川曲》。
姜夔:宋代音乐家、词人,别号白石道人,世称姜白石。代表作品有《扬州慢》、《凄凉犯》、《白石道人歌曲》等。
朱载堉:明代乐律学家。著有《乐律全书》、《律吕正论》、《律吕质疑辨惑》等书。《乐律全书》总结了前人的乐律理论并加以发展,首创了“新法密率”的理论。
(二)我国古代十大名曲
我国古代十大名曲是指《高山流水》、《广陵散》、《平沙落雁》、《梅花三弄》、《十面埋伏》、《夕阳箫鼓》、《渔樵问答》、《胡笳十八拍》、《汉宫秋月》和《阳春白雪》。据专家考证,这些古代名曲的原始乐谱大都失传,今天流传的不少谱本都是后人伪托之作。这些乐曲被历代乐师冠以十大古曲名,以历史典故为旁衬,从而借古人之旧事以壮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