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都流传着一个流言,三天前红雨里出现了一个可怕的猎人。
有个自称亲眼目睹了现场的人,倒在百里香酒馆的木桌上,双颊涨红地对周围的人吹嘘。围在周围的其他或酒醉或清醒的人对那个事件大概有了清晰的认识,但至少那人所说是真是假,他们都不能断定。
据称在那个酒栈帐篷外,那位猎人和柏绿旗下两三个分队的人起了冲突,他被重重叠叠上百个人包围,要是换成寻常猎人,他的下场将会无比惨淡。但那个猎人逃了出来,所有分队队长的人头都被猎人的一柄短刀轻松割下,而猎人毫发无损。分队的猎人都吓得逃开了,那人自称自己胆大,还留在现场偷偷地窥视,他远眺到,那位传奇猎人全身黄光闪耀,一下子不见了踪影。
人们都啧啧称奇,他们都把那人所说当做故事甚至神话听,在酒馆里的所有人都清楚猎人与猎人间个体的差异还没大到,一百个人形成的包围圈在比较开阔的地方还能让一个人逃脱。那只有帝国的信仰,天地间的唯一真龙,化身为人才有可能办到,但现在掌握知识的读书人已经觉得真龙并不存在。
他们都围在讲故事的人的身边,有个人默默地起身,唯一注意到的只有坐在他身边的人,旁边的那个人挪了挪位置,继续嘻嘻哈哈地听在冰封平原里流传开来稍纵即逝的传奇故事。
离开座位的那个人走出酒馆门外,雪花乱飘,街道旁的帐篷被大雪染成了暗白,有股强烈的冷流在前天袭击了骨都,大雪一夜未停。那人走了很远,不知在雪地上踩出了多长的鞋印,最终他停在了高大的一座帐篷前,抬起头,木牌上的“听风居”映入眼帘。
他裹紧了身上的毛皮大衣,吐出一口翻滚的白雾,拉开门布进去。
帐篷内温暖得让他肩膀的雪当即融化,潮湿的一滩深色印在毛皮大衣上,他抬起眼帘,雪从睫毛掉落。他用嘶哑的声音说:“王老,林小姐,我有一个消息。”
“骨都里的各种故事我听厌倦了,我需要一个人,真真正正去过红雨里的人,我希望我在这里挨受的寒冷能真正得到回报。”林小姐与王老对坐,目光看了过来。
“那人是不是真的去过红雨里我不知道,但是有一定可能。”那人说:“百里香酒馆,杜远谋队伍的一个队员,他们这次路线似乎经过了红雨里,那个人在百里香酒馆里吹嘘那个猎人,他被很多人围在中心。”
林小姐站了起来,看了王老一眼,对那人说:“如果你所言不假,那个人真的在当时的现场,你能得到一万银票。”
……
“兄弟啊兄弟,你怎么就这么倒霉呢?不就出去捞个钱,赚些酒钱,当你回来的时候你就变成这副模样了。”一个身材魁梧,猎人装束的男人蹲下身来,摸着下巴刺手的胡渣,笑道。
禹轩背靠着墙,脸色苍白,腹部绑着粗布,隐隐约约能看到粗布上的血迹。他坐在地上,刀庚木箱放在旁边,一瓶纯白色药瓶立在木箱上,木箱上还有一根布卷。他抬起眼珠,没好气地说:“潘云鹤,你被十几个人围攻,在红雨里帐篷区那个地方试试,说不定我现在只能收集一些你的衣物,做个衣冠冢立在骨都外,天天被人践踏,夜夜被冻风刮。”
“别生气,别生气,我知道你倒霉心里闷气,不过你不知道吧,那个寻找你的林家大小姐,就在骨都内,而且她的位置人尽皆知,你这次回到骨都就是自投罗网。”
禹轩瞳孔里闪过一抹难言的颜色,说:“人尽皆知?真的如此?”
潘云鹤摇摇头说:“别想些痴心妄想的事情,姓林的女人身边高手如云,我曾经过那座帐篷,一般周围会有三四个人巡逻,只是其中一个光表面上来看,我就没有击败他的把握。想必在那女人身边保护她的暗子至少是巡逻人数的三倍以上,那些人可不用于良莠不齐的猎人队伍,你应该不会觉得在那样的情况,你还能像这一次逃出生天吧。”他贴近禹轩的脸,低声说:“还有另一件事,淮盟柏绿旗,将你列入必杀单上,就连淮盟也有风浪吹来,说要将你列入整个淮盟的追捕对象上。”
“我自然明白。”禹轩说。
潘云鹤说:“那就好,你就在酒窟里好好养伤吧,这次光是从药馆买来的金疮药你就把这次外出的钱花光了,恐怕你的伤好上一点,你又要再一次去冰封平原,为将来多想想吧,你距离那个林小姐还是太过遥远。”
禹轩笑了一声,“说得好像我想追求那个林小姐一样,若是能够选择的话,我宁愿离那女人十万八千里远。”
“那酒窟里虽然是个藏身的好地方,不过环境不适合养伤,这里潮湿阴冷,至少我不喜欢,我挺好奇你是怎么不被人先行发现的。我先走了,有需要,随时可以叫我。”潘云鹤环视整个房间,一个并不宽敞的空间,放着木桌木椅,一个简陋的木架上摆着冰蓝花,一种在冰封平原生长的低矮植被,开出的小花淡蓝色,几乎无法发觉。
他出门后小心翼翼地合上木门,门后的骨制锁自动锁上,走廊路过这个房间的人永远不会想到,房间里藏匿着他们梦寐以求的十万银票。
但潘云鹤知道了,他出门后轻轻叹了口气,这对他而言既是坏事,也是好事。
……
“潘云鹤,你怎么又来这里了?莫非你看上了我们的林家大小姐,你可要知道自己的位置。不是我说得太过明白,一个天上的飞鸟,一只地上的爬虫,完全不用有任何一丝幻想,上次我放过了你,这一次你还徘徊在附近,我便通报队长,我倒要看看你愿意倒在骨都哪个臭水沟里腐朽发臭。”
一个倚着墙壁站立的男人冷笑说,头上套着兜帽,令人难以看清他的面孔。不远处,骨都最近名声最盛的帐篷矗立在昏暗的天空下,一片漆黑的啄鸦掠过天空,惊起无数鸦鸣。
潘云鹤缓缓抬起头,瞳孔砺出锋利的目光,“严小儿,忘了上次离你的心脏只有几寸的刀锋了吗?它可告诉我,它还记得你,还有你那卑劣无耻的求饶,你连一把刀的记忆都不如,你可有活下去的尊严?”
“你……好,很好,请帮我告诉它,下一次它刺的,很有可能是主人的心脏。”
潘云鹤扯动嘴角笑了笑,抬步与严姓男人擦肩而过,两个人的肩膀猛烈地相撞,谁也没有取得优胜,却都让对方的肩膀一片火辣。
“这家伙,越来越猖狂了,明明还只是个独立猎人,还如此大胆妄为,下次祈祷千万别在无人之地遇见我。”严姓男人朝潘云鹤的背影吐了口唾沫。
潘云鹤放开了已经按在刀柄上的手,刚才有一瞬间他想要拔刀斩首,他遏制住了自己的念头,四周全都是同个团队的人。他来到帐篷前,门外两旁站着两个面容相似的大汉,他们的眼睛准确地落在潘云鹤身上。
潘云鹤以目光回应他们的双眼,说:“我有消息,关于‘刀庚猎手’的消息,还望二位放我通行。”
左边的大汉以冷硬的语气说:“我希望最好是这样。”
潘云鹤挑起眉毛,抬头直视说话的那人,“如今不准通行么?”
“进去就进去,哪来那么多废话。”右方的大汉说
潘云鹤伸手掀起门布,“那多谢二位。”热浪扑在他的脸上,他长着一张暗青色的脸,下巴蓄着胡渣,看起来如同冰封平原上一颗覆盖着苔藓的岩石。
帐篷内的女人马上看了过来,她端坐在兽皮席上上,面拢轻纱身披毛衣,就她一个人。
“希望你能给我带来好消息。”女人站了起来,放下茶杯。
潘云鹤没有说话,直勾勾地盯着女人,站立的姿势笔直坚硬,他全身都紧绷起来。帐篷的各个角落不同的眼睛注视着他,女人停了下来,狭长妩媚的凤眼瞥着他,室内安静得听得见水珠滴落的声音。
潘云鹤的双肩耸拉下来,他如同失去了一辈子的力气,缓慢地说:“酒窖,地乙号房,‘刀庚猎手’本人,腹部有严重的创伤,地乙号房房门有个小机关,能让里面的人知道有人开锁,房间里只有一个通风口。”
林姓女人很好地掩饰了眼中的喜色,这些天也不是没人冒险虚报情况,但他已经躺在了骨都某条臭水沟中,蛆虫和苍蝇在他的身体表面飞舞。她问:“所言不虚?”
“以我的刀起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