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翌日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自天际垂落而下,透过纱窗投射到青竹坊的时候,陈风那间南厢房的门以及被人推开,不,是砸开了。
陈风揉着自己朦胧的睡眼看着面前来人,长长的打了个哈欠,颇有些无奈的张口问道。
“这才几点呀,应天城的公子哥都这么勤奋么?”
来人闻言哈哈一笑,挠了挠自己的头,笑道,“狗屁的勤奋,你这臭小子是睡得香甜了,我可是昨晚上一夜没睡,一直帮你关注着南宫府那边的动态呢。怎么样,我这个兄弟做的,还是非常够意思的吧?”
来人自然不是旁人,而是昨天嚷嚷着要同陈风称兄道弟的应天城第一混不吝,熊处默。
“你可得了吧,你是为了我?说是为了玄武湖那张房契,还差不多吧。”陈风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昨天一天的接触,他也算是大致摸清楚了这熊处默的脾气,知道他并不是个小肚鸡肠的人,所以现在用这种方式说话,不但不会引起对方的反感,反而会在无形之中拉近两者之间的距离。
“哎呀呀,你这个人说话就是太直白了一些,我这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本来是件十分高雅的事情,但怎么这件事落入你的嘴巴里之后,就变得那么俗气了呢。这证明是你这个人俗呀,俗不可耐。”
熊处默摇头,说着竟还同个没事人一样,就这么迈步进了这屋内,就这么大马金刀的坐在了八仙桌前面,端起桌上的碧螺春茗了一口,一个扭头,却是陡然间瞪大了自己的双眼,张口惊叫道,“我去,哪儿来个这么大的老鼠,陈风,这是你养的宠物么?”
“嗯?啊,那个呀,那是我的伙伴。”
陈风扭头看了眼在床上睡得四仰八叉的明,咧了咧嘴,神色淡然就像个没事人一样。
这是他昨晚同明商议之后的结果,应天城人多眼杂,一直将明藏掖在衣袖之中妄图掩人耳目,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既然如此,陈风索性就把这明推到阳光下来。
有句老话叫做灯下黑,反正应天城之中不少达官显贵都有自己的妖宠的,明只要能憋住不说话,便没什么大问题。
“嚯,陈风,你这只老鼠体型长得够大呀,莫不是同我家那只一样,体内也有妖脉?”熊处默走到床榻边伸手戳了戳明圆滚滚的肚皮,冲着陈风挤了挤眼。
“毛线的妖脉,这家伙就是小时候吃的太多了,到最后长的时候,怎么都收不住,一直长,才长成现在这幅模样的。怎么,熊府也豢养有一只类似的伙伴?”
“伙伴?哦,你是说你的这个宠物么。”熊处默提及此,脸上露出了一种奇怪的神情,最终是连连摇头,大有唯恐避之不及的意思,说,“得了吧,我家那位祖宗要真的是一只老鼠,我就烧高香咯。不提也罢,不提也罢呀。”
“倒是你这只大老鼠,我喜欢的紧,怎么样,借我出去耍耍吧,长得这么萌,应天城一定有不少人喜欢这个。”
“耍它?得了吧,它可不是什么好脾气的宠物,一个不小心在哪个千金小姐的身上撒泡尿,我的脑海怕是都要跟着搬家了。”
话音刚落,躺在船上的明当即就是一个翻身,一跳之间,用头撞在了熊处默的小腹位置,将其撞退一步后,落地就是一阵小跑窜到了陈风的脖颈位置,死死攥住了陈风的衣襟,看似是在畏惧,而实际上,这大老鼠窜上陈风的脖颈位置之后,则是用只有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威胁陈风,秋后算账。
陈风闻言,神色一变,当着熊处默的面倒是没多说什么。
熊处默揉着自己肚子扭头,陈风刚刚脸色一变的神态恰好落入了他的眼底,于是他就十分想当然的以为陈风这是在担心自己的安危,赶忙一个摆手,冲着面前的陈风说道。
“不打紧,不打紧,这小家伙劲儿还挺大的,吃的多也不白吃呀。”
陈风听熊处默这么说,微微一个愣神,随后便反应了过来,知道他这是彻头彻尾的误会了,不过眼下这种情况下他也不好再多说些什么。
颇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张口道,“别说这些了,这么好的清晨,为了我的这个老伙计耽搁了,那可不太好,走吧,熊公子,我也正好沾沾光,去看看玄武湖畔的宅邸究竟长什么样的。”
“哈哈,走!走!走!我本来就心痒的,你这么说,我更等不及了。”
这么说着,熊处默一把抓住了陈风的手,可以说是连拉带拽,将陈风从青竹坊里给扯了出来,拿手一指马厩之中两匹毛发乌黑油亮的骏马,张口道,“喏,你看,我马都给你备好了,咱们这就去那南宫府,他们要敢反悔,咱们就去京兆府尹那儿撒泼打滚!”
“额,如此行事,果然是熊公子本色。”
陈风笑,随后径直走向马厩,朝着夜照千里白旁边的那一匹骏马走了过去。
熊处默在原地哈哈大笑,扭头看见过陈风已经走进了马厩,这才一拍脑袋,张口道,“糟糕,我忘了说了,陈小子,你小心点儿!这可是凉州大马,性子烈的很,一般人很难靠近的,你还是等我过来……”
熊处默话未说完,便愣在了当场。
不是因为别的,而是陈风此刻已然如同没事人一样翻身上马,手握马缰,趋势着这匹据说性子极烈的凉州大马,缓缓从马厩之中走了出来。
“怎么了?处默兄,你刚嘀嘀咕咕在说些什么呢?”陈风端坐在凉州骏马之上腰背挺直,明明没有做什么,但却是给人一种肃穆之感。
“谔谔,没……没什么……走吧,前往南宫复吧。”
熊处默见此,这才陡然惊觉自己为何这么喜欢同陈风亲近,不是因为别的,而是这家伙的身上有种不同于应天城贵公子的气质,这是种在他熊家人身上很容易看到的,属于军人的铁血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