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无风。
在撼天城繁华的城中心,一个少年漫无目的地行走着。一件素色简朴的长衫,套在他并不高大却比例良好,略显修长的身上。这少年一头干练的头发,显得干净清爽。再仔细一看,这少年剑眉星目,宛若夜空的星辰,与简朴的衣服显得格格不入。此时,少年略显青涩的脸上,满脸兴奋。
这少年正是凌锋!
“这俩老头,够狠!”凌锋摸了摸饿得“咕咕”作响的肚子,忍不住低声抱怨。
凌锋和那魔山般的老爹团聚了两天后,便被凌刚“无情”“逐出”家门。身上除了两个老头送的用来参加灵法师资格认证的十个金币外,再无分文。
好在凌锋生性潇洒,心中不仅没怪罪两个老头的无情。反而暗喜,终于可以开始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闯荡江湖了。可才过了半天,正在长身体的凌锋,已经饿得眼冒金星了……此时,他才发现,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几年滋润的生活让他都有些退化了。
……
“锋儿,你此行的目的地是言叶学院。”凌锋被赶出家门之前,刚老头如是道。
接着俩老头便向凌锋普及了言叶学院的情况。
这言叶学院是世间仅有,独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完美学校。无论出生高贵或卑贱,只要你能成为言叶学院的学生,那么恭喜你,你可以重新抬起头,鲤鱼跃龙门。
因为,从言叶学院走出去的人,没有一个弱者。每一个都会成为各个帝国争夺的稀有人才,加官进爵,自然也不在话下。
“这么牛?”凌锋也是吃了一惊。
“当然!想当年你太爷爷,就是这样才获得贵族头衔的!否则的话,龙腾大陆数百亿的人口,也不会每年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削尖脑袋也要挤进言叶学院了!像你爷爷这样的能人,大多就是从言叶学院毕业的!”
“刚老头说的不错,你干爷爷我也是!”
俩老头鼻孔朝天,得意道。
“小子,我还可以告诉你,能够在言叶学院上学的人,不是旷世奇才,便是王公贵族的子女。在这种血统优良的情况下,你说美女会少吗?想当初,你老爹我那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咳咳,你可千万别告诉你妈妈”凌天宇弓着腰一副老司机的腔调,地在凌锋耳边低声道。
凌锋的心里多了一丝期待,不管实在武学方面,还是其他方面。
……
当凌锋在庞大的撼天城逛了许久,来到城里的佣兵公会,决定加入之。打算做一些任务赚外快。
凌锋一直一个道理:在没有无敌之前,做人还是要低调一点,扮猪吃老虎,闷声大财才是最好的。
从包裹里摸了一块黑巾,蒙面,大摇大摆走进佣兵公会。
像凌锋这种蒙面打扮的人,公会里这些老江湖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菜鸟。
除了把钱袋看紧一些,便没什么值得注意的了。
“请问如何注册成为一位佣兵?”凌锋表现得很有礼貌。但是在在佣兵界似乎有这么个歪理,越有礼貌,实力越弱。凌锋两世为人,自然也知道这些人的小九九。自己凌家少主的身份自然不便暴露,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
毕竟,打击对手最好的方法,就是将他的希望,扼杀在萌芽中。凌家家大业大,自然不缺死对头。
“交钱,填表,”接待老者回答。
在佣兵公会,面对正经事时,话都很少,简洁明了。当然,不正经的时候这些绿林好汉们就没谱了。。
“我,我不会写字,能不能帮我填?”写字对于凌锋自然不在话下,但他怕别人认笔迹。
佣兵公会鱼龙混杂,小心为好。
如果来一个通过辩认笔迹就能够判断身份的人,那凌锋岂不是有暴露身份的可能?
请这老者填,相比起来更安全。。
老者自然见过不少不会写字的佣兵,不过他欺生,加上凌锋一副初入江湖的菜鸟模样,当然得坑一笔。当下也不跟凌锋客气,冷哼一声:“我帮你填可以,不过要一个金币。”
凌锋两眼翻白,心里无语,这贪财的老头,:“太多了,五个银币,你帮帮忙,帮我填了这表?”
屋里的佣兵们一看老鸟欺负菜鸟,哈哈大笑起来。
欺负菜鸟,恐怕对于各个领域的老手都是喜闻乐见的吧。
此时,一旁的一个一身夜行服,只露出一双明眸的蒙面佣兵走了过来,夺过凌锋手中的纸笔,轻叱道:“五个银币请人填张表?真是岂有此理!他是工作人员,本来就有义务帮人填表。就你这样的智商,也想做佣兵?说吧,你叫什么名字?”
“你帮我填?兄弟,太谢谢你了!”凌锋同学装出感激的神情,伸手就要搭向对方的肩膀。
“停,小心我将你一脚废了你……说,你叫什么?”明眸佣兵听到‘兄弟’一词,白了凌锋一眼。
“我叫做哥斯拉。”凌锋漫不经心答道。他伸长脖子,看对方填表。越靠近明眸佣兵,对方身上的香味就越明显。
不得不说,这位‘兄弟’的香味很好闻,沁人心脾,跟传说中的处子幽香差不多,凌锋同学表面不动声色,但下面某地方很可耻地硬了。
“哥斯拉?这是什么怪名字?”明眸盗贼颦起了眉头。
“那是一种霍比特人的名字!他们非常矮小,生活在遥远的地方,屡遭欺凌”凌锋同学解释道。
“如果这样,你家人为什么要给你取这种矮人族的名字?”明眸佣兵意识到有点不对,打趣地反问。
凌锋当然让这位‘兄弟’问倒,他眸中带笑,装出意气风的样子,随机应变道:“正因为哥斯拉是屡遭欺凌的矮人,所以,我要把这个名字牢牢记住,提醒自己要善待弱小!”
“……”明眸佣兵听了无语,如是如此,在心里记住即可,叫这样的名字又何必要?还是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
明眸佣兵看凌锋一脸“真诚”,轻哼一声,替他填上姓名、性别,又问:“今年几岁?”
凌锋同学掐指一算,一本正经回答道:“而立之年,尚未婚配,诚征女朋友,择偶条件不高,只要貌如天仙,最好波大、肤白、腿长。”
听他这么一说,满屋子的佣兵都喷酒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说的就是这小子!
明眸佣兵也直翻白眼:“是不是还要家境富裕,爱你胜过爱自己?”
凌锋想了想,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爱你个鬼!”明眸佣兵一拳打飞凌锋,心中好生郁闷。凌锋同学心情大好,他伸手拍拍明眸佣兵的肩膀:“谢谢你,兄弟,你说的那句爱你个鬼很不错,有新意,爱一个人,就要爱得浓烈,死了都要爱,成了鬼也要爱!表填好了?非常感谢你,兄弟,我请你吃宵夜!我知道“月下有约”新来一个偷拍,咱一起去喝两杯,既赏风月,又赏美人!”
明眸佣兵闻言白了凌锋一眼,对着凌锋脚面就是一踩,再将表格砸在他手中,转身就走。
凌锋顺势把表格往老者面前扔去,然后跟上了出门的明眸佣兵。
“兄弟,我请你去喝酒,你听我说,那花魁真心不错……哎,别跑呀,大男人的害羞什么。一看就知道是个未经开发的处!”等凌锋追出门口,明眸佣兵早消失了。
在凌锋东张西望未果,打算离开时,那个明眸盗贼却于黑暗中闪现,冲着凌锋的背影,轻呸了一口,闪身消失。
迎着温柔的晚风,凌锋脸上满是笑意。
十二岁出门远游,真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