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的配伍
两味以上的药物合用,叫做配伍。中药多配伍成方剂,应用于临床。配伍之目的,是使药物更好地发挥其疗效、制止其不良作用,而对较复杂的证候,可以全面照顾。
有些性能相类的药物,合用后互相助长疗效,称“相须”,如黄柏与知母。两种以上功用不同的药物合用后,能使疗效更好的,称“相使”,如款冬花和杏仁。两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受到另一种药物的抑制,而足以减低或消除它的毒性或烈性的,称“相畏”,如半夏畏生姜。一种药物能牵制另一种药物的疗效,称“相恶”,如生姜恶黄芩。一种药物能消除另一种药物的中毒反应,称“相杀”,如绿豆杀巴豆毒。两种药物合用,可发生剧烈的副作用,称“相反”,如乌头反半夏。相恶、相反即属于配伍禁忌。但近来有人报告适当运用相恶相反药物的配合,可变“禁忌”为“相激”,从而对某些疑难杂症取得意外效果,但尚待进一步研究。
药物虽以配伍应用为多,但也有少数是独用的,称“单行”,如独参汤、甘草汤等。
用药禁忌
妊娠禁忌:某些药物具有滑胎、堕胎的流弊。但在这些药物中,对于妊娠的危害性也有程度上不同,可分为禁用和慎用两类。禁用的大都毒性较强,如巴豆、牵牛、大戟、商陆、三棱、莪术、水蛭、麝香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兼滑利的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肉桂等。慎用的药物并非绝对不能用,应根据病情需要和孕妇情况而斟酌。
服药禁忌:通常称为“忌口”,传统的说法有甘草、桔梗、乌梅等忌猪肉,麦冬忌鲫鱼,茯苓忌醋等。对于病人来说,更主要的是忌生冷、粘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至于皮肤病、外感咳嗽早期忌黄鱼及海货、毛笋,系饮食忌口,与中药关系不大。自己保藏的中药由于虫蛀,其药效的减少不过是虫所食去的部分,去除蛀虫及其卵粪,此中药仍可食用,至于中药一旦发霉则已变质变性,服用后反有害处,不论其价值多贵,以弃去为妥。
毒性药物:中药里如砒石、马钱子、洋金花是一般所知有毒药物要慎用,但有些并非大毒中药,若用量过多也可中毒,如苦杏仁由于可产生氢氰酸这样剧毒物质,若成人服50~60个,小儿服7~10个,便可危及生命。又如黄药子常用于治疗甲状腺病,若用过30克,就可能对肝脏产生毒性,出现黄疸与肝功能损害。
流行性出血热
中成药是中药制成的便于服用和保存的成品药。有药丸、药片、药水、药粉、药膏、药酒等。
服中成药要注意用量、服药的最佳时间和服法。
用量
每种药服多少都是有科学根据的,不能少服,也不宜多服。一般药物(有毒性的除外)如服后效果不明显,且无不良反应,可逐渐加大剂量。
服药的最佳时间
滋补类药物宜空腹服用;健胃消食的宜在饭后15分钟服用;镇静安神的以及酒类宜在睡前半小时服用。
服法
大丸药可放口内咀嚼,再用白开水送下;也可割成小方块,捏成小丸服用;或者将药丸用水调成糊状。
流行性感冒
中药的煎服方法是十分有讲究的,它直接影响着治疗和调理的效果,因此必须十分注意。
一般中药的煎法是:煎药前,先将药物放入容器(以陶瓷沙锅罐为宜)内,加冷水漫过药面约3厘米左右,浸透后再煎煮,则有效成分易于煎出。煮沸后改用小火,以免药汁溢出或过快熬干。煎药时不宜频揭药盖,以尽量防止气味走失,减少挥发成分的外溢。对于发汗解表及止咳、清热类中药,宜武火(大火)急煎,以免药性挥发、药效降低甚至改变;对味厚滋补类中药,宜文火(小火)久煎,才能使药效尽出;某些有毒药物如乌头、附子等,亦宜慢火久煎方可降低毒性。某些特殊药物还须用特殊方法处理,如介壳、矿石类药物应打碎先煎30分钟左右再下他药,如龙牡、石膏、龟板、鳖甲等;气香质轻者宜后下,待药煎好后下入4~5分钟即可,如薄荷、勾藤、砂仁等;某些药物如旋覆花等包好再煎。另外,有些名贵补药宜单独煎服或炖服,如人参、西洋参等;胶类药物也不宜和其他药物共煎,应隔水蒸至烊化再趁热兑入药液。某些芳香或贵重药末药粉还需冲服,如沉香末、三七末等。
服药也应注意时间和方法:一般药物多应在饭前1小时服;对胃肠有刺激的药物应在饭后服;滋补药宜空腹服;安眠药宜睡前服;急病不拘时间服;慢性病应定时服,一般每日1剂或每日2剂,特殊病情一定要谨遵医嘱。另外,补药要温服,冬季尚须热服,因为补药冷服容易碍胃,影响消化吸收;老年人脾胃多较虚弱,服中药可采取少量频服、温服的办法,这样可以减轻胃部的负担;中药最好在当日煎服,药液存放时间也不宜超过10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