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470700000011

第11章 回忆害死人(2)

“那我要提醒你了,这次陈总调你去策划部,可不是一个大馅饼。那个马四眼,可不是那么与人为善的,这次你驳了他的面子,他不会让你好受的。”

“去策划部是我的梦想,我是学中文的,做业务确实不行。或许,我可以胜任文案。我去了以后,一定好好干活。”

“干活?去了有没有活儿干,还难说呢。这个马四眼,我也说不上来他到底哪里不好。不过,既然陈总让你去,一定有他的道理。”唐木自己也是瞎猜,她并不确定什么。

“你很了解陈总。”我不自觉又有了阴暗的猜测。

“闷骚的人都很恶毒。”唐木突然翻脸。

我觉得自己很卑鄙,很小人。说白了,我就是隐约地猜测到,陈总和唐木之间有某种关系。

我怎么就成了一个心理阴暗的小人了?

这一切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一个人提心吊胆地走在学校的小路上,生怕碰见熟人。

夏日,夕阳紧贴着海平面,周围归于寂静。整座海湾,金色的余晖满布,波光粼粼间,仿佛身在异境。

我坐在天地之间,却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我对自己的过往讳莫如深,从不对别人提及,包括张落雪和唐木。

越是不愿意想起的事,越在心里蠢蠢欲动,不时探出头来,刺痛你的神经。

我出生在农村,上面两个姐姐,我是家里唯一的男孩。父亲是小学民办教师,母亲在家务农,爷爷是村里的老秀才,也是一个极出色的木匠。这样的家庭,在农村来说,已经算是不错。家里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唯一的传统就是供养男孩读书。爷爷是村里为数不多的秀才,父亲也在那个普遍小学不毕业就辍学的年代被爷爷逼着读完了高中,我则更进一步,考上了大学。

我从小并没有表现出过人的天赋,一天到晚,只知道疯玩。在农村,没有变形金刚,没有奥特曼,我小时候甚至还没有电视。可是,农村的一草一木,一块石头,一团泥巴,一张废纸,都可以成为我们玩乐的道具。

春天,我们上树采榆钱,去田野里挖一种叫“福根”的草根(茅草的根,细细的,一节一节的,像甘蔗),嚼在嘴里很甜,福根的花(茅草花)在抽穗前我们就从松散的黄土地里抽出来,很清新很好吃。

夏天,我们用面筋粘知了,用油炸了吃,很香。夏日的中午,趁大人都午睡了,约上几个小伙伴去鱼塘摸鱼。

秋天,田地里的野兔很肥,我们用夹子在兔子的必经之路上埋伏,一天总能抓到一只两只,在田地里生火烤了吃,美味极了。

冬天,我们在冰面上玩陀螺,打冰溜溜。

就这样,一直玩到八岁。

这年,父亲已经不能容忍我的贪玩了。我不得不背上书包,跨过幼儿园,直接进入一年级。小学前四年级,我的成绩一直中游泛泛。奇怪的是,我在即将升五年级的时候,突然发力,一下子成了班上的优秀生。

我在学习上开窍了,爱上了学习。升入初中,我延续了自己对荣誉的渴望,为了期末考能拿到年级第一,考试前的一个月每天早上四点钟我就悄悄起床,溜到教室学习。当时的镇中学,条件很差,冬天宿舍和教室都没有暖气,连炉子都没有。可是,我并不感觉冷,或者苦。

一好百好,学习好了,其他什么事仿佛都可以做好。我那时有无穷的动力和精力。学校的女生,经常用异样的眼神看我,可是我并没有动心。

初中毕业,我放弃了那时很抢手的中专,以全县第二的成绩,进入了县一中。我这时想到了要考大学。考大学比考中专有面子多了。现在想想,当时的学习动力,是为了博得家乡人的艳羡,每当看到父母脸上自豪的笑容,我心里就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从初中到高中,我一直是班长。高中时,还获得了一位华侨老乡在学校设立的奖学基金。学校每年只有三个高中生入党名额,我就是其中之一。

高考时,我发挥得不是很理想,只考上了一所一般的“211”重点大学,但我想尽快进入大学,我憧憬着自己的大学生活。

1999年,我进入了大学。

大学离老家不远,坐落在举世闻名的海滨大城市——岛城。

在乡人的眼热艳羡中,在父母和爷爷的幸福期盼中,在自己的无限憧憬中,我作为当年村里唯一一名大学生,踏上了去岛城的火车。

开学第一个月,军训时间。

辅导员根据高考成绩和高中表现,任命我为临时班长。

我自然而然地接受了这个任命,我已经习惯了当班长。

军训间歇,教官带我们跟其他系的方队拉歌。我作为临时班长,居然连《打靶归来》都不会唱。还好,班上有不少人也不会唱,我并没有很不自在。

军训很苦,但是这些苦对我——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来说,不算什么。

刚开始时,我普通话极差,生硬,拗口,发音也不准。不需自报家门,说一句话,就知道是农村出来的。

军训快结束时的篮球比赛,教官喊了其他方队的几个教官组成一队,要跟我们打篮球友谊赛。班上几个同学都跃跃欲试,教官说:“班长,挑几个人,上!”,我窘迫地站起来,跟教官小声说:“我……不会。”

教官没在意我的羞惭,“这么个大个子,不会打篮球?”然后他转身对着我们的方队:“出来几个,快点!”

班上,蹭蹭地站起几个同学,而我,只能装作兴致很高地跟一堆女生给他们加油。这场篮球赛是我进大学后的第一课,我觉得自己很丢人,很糗。

新学期开始,辅导员王刚组建了临时班委,我依旧担任着临时班长,等待三个月后班里的重新组织选举。“选举”,这个词,我是第一次听说。我已经习惯了被“任命”为班长。

我、孟代强、郝伟和赵忠娃分到了一个宿舍。

赵忠娃跟我一样,来自农村。他话很少,每天最早一个起床,洗漱完毕,把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然后,按时上课,认真听讲。

郝伟和孟代强,一个来自大连,一个来自天津。他们出门腰里总是别着CD机,戴着耳塞,他们甚至在第一学期就染了黄头发。他们喜欢打篮球,更喜欢看足球比赛。那时,韩日世界杯刚刚结束,这成了他们俩晚上的谈资。而我和赵忠娃几乎像听天书,插不上嘴。

郝伟和孟代强不但喜欢打篮球,而且喜欢一身运动装扮,整天一身对勾牌运动服。很不幸,我也有一件这个牌子的T恤,是高考完了我在农村的大集上花了十五块钱买的。那个对勾,现在满大街都是。孟代强问我:“你这件对勾牌T恤我在专卖店怎么没见过这款?多少钱?”我说:“十五块。”当时,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品牌。郝伟听说我买的地摊儿货,指着自己身上的那件说:“一件正牌的对勾T恤至少得上百。怪不得中国人出国旅游,人家老美、老法在海关会验明正身,就是要看看你穿的到底是不是假货!”

从那天起,我再也不穿那件冒牌对勾T恤了。当然,也没有钱去买正版的。

开学没几天,郝伟父母不放心儿子,专程从大连开车来岛城看望他。据说,郝伟父亲在大连有三家公司,资产几个亿。可是郝伟故作独立地跟我们说,他毕业了,才不稀罕回大连那个小地方。他要留在岛城,自己创业。那天,郝伟父母请我们宿舍三个去香格里拉吃饭。我第一次进这么高档的饭店,路都不会走了。那一餐,听郝伟说花了两千多,我一年的生活费。

郝伟父母回大连前,在岛城雇了一个钟点工,每周来一次宿舍,收走郝伟的脏衣服,一天后,叠得整整齐齐地给他送回来。在我还不知道电脑是什么的时候,郝伟已经配上了笔记本。那是我噩梦的开始,郝伟和孟代强两人各自在宿舍里放了一台电脑,中午睡觉时两人把音响开到最大,咣咣地玩CS。我觉得郝伟有些洋相,洋相就是装的意思。当然了,我也想装,但装不来,没钱。

开学没多久,中秋节到了。

文艺委员赵娜娜,团支书周肇峰,跟我商量,要组织一场露营晚会。这场晚会也是我当班长以来,要组织的第一次重要活动。

我也曾听师兄师姐说,大学里,学习很重要,但是活动更重要。尤其是班长,组织能力如何是能否带好整个班级的关键。我当然不会把他们的话当耳旁风。

我跟赵娜娜、周肇峰等班委,分工,买月饼,小礼物,想了几个游戏。我想,一定要办好这个晚会。

中秋节到了,那晚的月亮很圆。

我们从系里借了麦克风,在学校图书馆前面的草地上,开始了我们的活动。

刚开始,班上几个离家远的小女生就开始哭。我做了开场,话说得很俗套,都是些什么有缘聚在一起,就要精彩地过好大学每一天,不留遗憾什么的。现在想想那些话,纯粹像节目重播一样让人反胃。可是,我当时真的没什么说的,只能走套路。

记得那晚,最出风头的就是周肇峰和郝伟。周肇峰模仿迈克尔·杰克逊的擦玻璃,令人叫绝。郝伟则唱了一首布赖恩·亚当斯的《EverythingIDo,IDoItForYou》,迷倒了班上所有女生。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边弹吉他,边唱英文歌。

我虽然听不懂郝伟在唱什么,但是他唱得确实很好,吉他也弹得非常棒。

那晚,除了主持晚会,我什么才艺都没有,我什么也不会。其实,从郝伟迷倒了众人那一刻起,我就觉得自己应该学点什么了。

晚会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张落雪了。当时,她很安静地抽出一管洞箫,开始吹。那晚,她吹的是《平湖秋月》,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她是那么安静,却那么切合意境。一曲箫声,让所有人都沉醉了。后来,我不止一次地听这首《平湖秋月》,那种意境,每每让浮躁慌乱的我,静下心来。

开学后不久,班里的同学都开始找课外组织。有的参加了校广播站,有的去了吉他协会,有的成了校报的通讯员,有的进了学生会。

没有任何特长的我,为了显示自己的课余生活也很精彩,找了一个不需要任何文体特长的部门——学生会生活部。生活部的工作很生活,我们关注学校食堂的饭菜是不是货真价实,学校小卖部是不是有暴利。

后来,班上成立了篮球队,参加学校班级联赛。

中文系男生少,我们班四十六个人,男生只有十七个。会打篮球的有七八个,不会打的里面大部分是小个子。而我,作为班上第二高度,居然不会。

郝伟跟我说:“班头,你不练练篮球?一百八十公分的个子,不打多浪费啊!”

敏感的自尊揪紧了我的神经。从那天开始,我每天早上五点起床,一个人去篮球场练习投篮,没人指导,没人陪练。我那时并不知道,篮球是个集体项目,一个人瞎跑瞎投,永远也学不会。

一个月后,我开始跟着他们一起去球场,偶尔抢篮板,不是撞人,就是打手,或者拿到球后不出三秒区,原地起跳。我总是忘了规矩。

这样,我成了班里篮球队的替补。

我想,我可以慢慢融入这个团队,成为他们的一员。

班级联赛很快就开始了,我们班要跟大一的其他班打小组赛。之前的三场,我都没有上场机会,我是替补中的替补。不到万不得已,篮球队队长郝伟是不会让我上的。

小组赛最后一场,对手是机电系的。如果我们赢了,就出线。

结果,中锋孟代强,在第四节扭伤了脚,此时比分很接近。

郝伟招呼我。我很紧张,我从来没上过正式比赛。

我胯下运球,带球突破,然后后脑勺传球,郝伟轻松投进,过来跟我击掌相庆。然后,我后场断球,快速通过中场,形成突破,对方三人包夹,我一个转身运球,摆脱防守,在罚球线起跳,像乔丹当年那样,飞身跃起,左手转右手,来一个暴扣……在我的出色发挥下,我们逼近比分,并一举反超,拿到出线名额……

我上场前,这么幻想着。

可是,上场后,我接连两次犯规。我的技术动作根本就是野路子,拿到传球后,总是慌里慌张地赶紧把球传出去,我不会带球!手里的篮球就好像一个烧红了的铁球,不敢沾手。

比赛不到一分钟,77∶78,我们落后一分。

机电系进攻,我本能地退到他们的篮板下,准备防守。他们的五号,内切投篮,动作很漂亮。可惜,打筐没进。我高高地跃起,篮球居然被我抢了下来。

这次,我落地后,把球抱得稳稳的,想着怎么把球传出去。

我看到了队长郝伟,他在外线。

我高高地抛起球,传给他。球飞到半空,一只手突然伸了过来,抢走了篮球。

郝伟急得大喊:“人盯人,人盯人!”

我们扩大了防线,把对方挤到了三分线外。我盯着刚才断我球的那个大个子中锋,他在运球,试图突破我。

只要不给他投篮机会,24秒就很快过去了。然后我们就能抓住最后一次进攻机会,关键球反超比分。当然,那时我不可能想得这么周密,这是我后来回忆时分析的。

我看着球在他胯下跳来跳去,我果断地一伸手,球,居然被我拨了过来。

拿到球后,我迅速扔向我们半场。我说过,我不会运球。

结果,一扔出去,我就傻眼了,我们半场一个人都没有。大家眼看着球,扑腾扑腾在那里跳。我赶紧冲了过去,还好,我再次拿到了球。而且,球就在三步上篮的位置。

对于三步上篮,我练得很好。

我开始准备。

一步!

两步!

三步!

……

四步!

我走步了!

裁判吱吱地吹响了哨子!

我走步了!

我当时愣在球场上。

同类推荐
  • 美丽深渊

    美丽深渊

    本书精选有“忧郁的蓝幸福和紫幸福”、“末日之舞”、“发烧,发烧”等8篇小说。
  • 争春园

    争春园

    《争春园》,是清代中叶以来颇为流行的一部白话长篇小说。说它流行,是因为在嘉庆、道光年间,是书在坊间大量刊行。书中叙述汉代世宦之子郝鸾,得道士司马傲所赠三口宝剑……
  • 终级狙杀

    终级狙杀

    沦落江湖,神鹰狙杀千里擒孤狼;义薄云天,蜘蛛独闯虎穴为红颜。他——台岛特战精英,却由军功卓越的特种兵沦为臭名昭著的江洋大盗!她——大陆清纯可爱的女警官,想用正义和爱心唤回离群的浪子,却被莫名绑架!当他九死一生,终将血案的重重迷雾驱散,却不得不回归彼岸。从此,天涯隔阻了爱情路!关山难越,他是选择萍水相逢?还是与天争命?一场绑架案,引发一连串惊心动魄的谋杀!究竟,谁是改变他们命运的黑手?
  • 迷途笔记

    迷途笔记

    "一次不同寻常的社会调查,开启通往未知迷途的神秘大门……“我”是一个研究“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生,跟随导师康锦一起经历了一场匪夷所思的社会调查。自称来自猎户座旋臂的农村妇女;把患了癌症的儿子制作成木头傀儡人的神秘老木匠;出没于黄河流域的神秘动物“水猴子”;“金店大劫案”中与警察交火的已逝者……各种神秘事件层出不穷,彼此间又有着若有若无的联系,一切线索都指向了一个神秘组织——“同门社”。随着调查逐渐深入,一个巨大的阴谋渐渐浮出水面……"
  • 太阳照常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The Sun Also Rises)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藉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并以此书开创了海明威式的独特文风。美国青年巴恩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脊椎受伤,失去性能力,战后在巴黎任记者时与英国人阿施利夫人相爱,夫人一味追求享乐,而他只能借酒浇愁。两人和一帮男女朋友去西班牙潘普洛纳参加斗牛节,追求精神刺激。夫人拒绝了犹太青年科恩的苦苦追求,却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然而,在相处了一段日子以后,由于双方年龄实在悬殊,而阿施利夫人又不忍心毁掉纯洁青年的前程,这段恋情黯然告终。夫人最终回到了巴恩斯身边,尽管双方都清楚,彼此永远也不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
热门推荐
  • 二十五史故事精选大全

    二十五史故事精选大全

    作为中国史学主干的二十五史是中国唯一一部完整的官修史总集,它用统一的纪传体裁,完整系统地记录了我国从远古至清末的历史发展,全面展示了历代王朝的兴衰轨迹,涵盖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经济、政治、科技、军事、艺术、外交等多方面的内容,是当之无愧的中华文明百科全书。本书在认真研读二十五史原文的基础上,萃取二十五史的精髓,将其中最精彩的故事呈现在读者面前,尊重史实,叙述准确,尽量保留了原书中的史家评论,是一本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历史读本。
  • 修罗鬼门

    修罗鬼门

    我叫马飞,从小跟师傅抓鬼除魔,十八岁当校花保镖,斩百年老妖,除千年尸王,一人一刀一路斩妖除魔。QQ书友群:530236150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网游之终结

    网游之终结

    无意中接触到网游,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混混是怎么样在虚拟网游的海洋中乘风破浪的故事。
  • exo穿越古今爱上你

    exo穿越古今爱上你

    御伊一,当朝刁蛮公主,天皇老子拿她没办法,好你个exo,一穿越就进到本公主的寝宫里,给我斩了。
  • 酷宝之妈咪是我的女人

    酷宝之妈咪是我的女人

    因为父母的离异,母亲的贪婪,她寄住在他家;因为丑陋,他常欺负她。直到十八岁那年,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他的残忍,迫使她带球逃跑,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家,生下了那个天才宝宝。情节一:“别让我恨你,你夺去了我的一切,你还想怎样?是不是连我的人生,你也要夺去!”他残忍的一笑,冷冷的一句话足以让她的心碎一地。情节二:“雨馨,让我照顾你一辈子好吗?”她淡然一笑,嘴里嚷出来的话语使他的心再次流血。情节三:“妈咪是我的女人,谁都不许抢走!”酷宝的一句话,一个神态,都与他面前的男人一模一样。男人玩味的噙着抹笑,“那也是我的女人!”
  • 邪逆天辰

    邪逆天辰

    九天路上斩为歌,血雨腥风义为骨!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邪逆天辰甘为魔,纵使他人空笑我,吾心永恒不忘尘!任他凡事清浊,为你一笑间轮回甘堕。若那天地为笼,我便斩破苍穹!玄灵大陆,万族林立,群英璀璨。当步天辰走出东土后,征战就此开始……
  • 江湖风云录之创世

    江湖风云录之创世

    一步江湖几忘龄,江湖里的风波,江湖里的人,江湖里的事,以及那份来自江湖的断也断不了的牵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江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我的江湖就在我的字里行间,你的江湖又是怎样的呢?
  • 阎王虐爱

    阎王虐爱

    血腥世界的恐怖,黑暗笼罩的人生,背叛的痛苦,是他的人生。高高在上,不可触摸,是他的世界,而不是她。她是平凡的小女子,渴望得到的只是一份心的平静。无意之间的相遇,交缠的世界。被神背弃的两个人,到底是他的骄傲和阴冷恋上了她的温柔和平凡还是她的平凡和温柔得到了信赖。喋血的温柔,到底心是谁的归属?他对她说,“女人就像钱一样的肮脏,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不择手段。”[br]
  • 仙魔同修

    仙魔同修

    洪荒世界,天地不仁为万物为刍狗,原本渴望安逸生活的墨离,一步步被逼走向逆天之路。逆天之路多坎坷,我欲成仙天不允,仙也好,魔也罢,让这个世界在本神偷的脚下颤抖吧。